06译文美国文学小说中的现实主义(4)

网络资源 Freekaoyan.com/2008-04-17

  他最成功的小说《塞拉斯·拉帕姆的发迹》(The Rise of Silas Lapham, 1885),写於创作能力最旺盛的时候,当时美国工业化的景象还没有引起他的反感。拉帕姆是个白手起家的生意人,跟妻子和两个女儿(佩内洛普和艾琳)住在波士顿。拉帕姆绝非世家,虽然论教养和风度,两个女儿更胜过父母。科里一家则是波士顿名门,父亲是个有风趣的艺术爱好者,母亲有点装腔作势。儿子汤姆是个"精力充沛的青年┅┅有那麽一点点灵气,刚好使他不流于平凡"。(豪威尔斯喜欢用平凡这个词,他视之为尺度,而不是批评。)进入商界的汤姆到拉帕姆的公司任职,後来又爱上了拉帕姆家的一位小姐,两家就结为亲家。不同的门第正是豪威尔斯最理想的题目;拉帕姆一家参加一次晚宴,初次跻身科里的社交圈子,他把这雅俗对照的场面写得妙趣横生。但另一段情节就逊色了∶汤姆大献殷勤,艾琳误以为汤姆爱的是她,因而以心相许,其实汤姆只是锺情于她姐姐。在这里豪威尔斯有点执泥於他所谓的无损於形象的现实主义手法;他认为这样做并无大碍。实际上这是画蛇添足,不大能使人信服。即使人们对此略有微词,豪威尔斯却一口咬定这些人是少见多怪。

  这部小说还有另外一个主题,豪威尔斯在书名中也有所提示,即拉帕姆在经济拮时的内心斗争。在濒於破产之际,他是否该把一份自己明知不久将不值一文的产业,卖给蒙在鼓里的对方,藉以自救? 结果他战胜了诱惑,保持了道德上的清白,自己却破了产。或者说,这一回他因对往事有愧而幡然悔悟了,原来他妻子曾屡屡告诫他,使他不胜内疚。

  不过光谈这部小说的主题,还不足以看出它的技巧的高明。说它高超,绝非过誉,确是大家手笔∶行文流畅,观察精细,语重心长。霍姆斯当年爱才,说他可以继承衣钵,可谓独具慧眼。因为在豪威尔斯身上体现了接近黄金时代的波士顿。在当时的条件下,豪威尔斯具有波士顿佼佼者的各色特点∶博学多才(少年时代除工作外,同时学会了五种语言),热心创作,为人信实,明于知己。

  可是豪威尔斯竟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辞别波士顿去了纽约。卡津(Alfred Kazin)称之为"美国现实主义早期历史上一件象徵性的大事",因为豪威尔斯的出走表明波士顿已不再执美国文坛的牛耳了。纽约已後来居上。《北美评论》於一八七八年迁往纽约出版;当地的报章杂和出版社十分兴旺;豪威尔斯对一个朋友说,纽约"有许多有意思的青年画家作家,那地方可自由哪!" 身为《哈珀杂》(Harper's Magazine) 编辑又是杰出的小说家,豪威尔斯可以随心所欲发议论,洗耳恭听的大有人在。

  他继续作为现实主义的代言人,抨击浪漫主义和一个新的敌人──资本主义。浪漫主义只是美国生活优越性的一层薄薄的面纱,他大可心安理得地去揭露它。可是,难道资本主义也是一种优越性吗? 当年在费城进行的宪法辩论,既动听又深刻;後来关於蓄奴制的争辩,也曾使整个美国冷静思考道德和社会价值问题。可是内战结束後,豪威尔斯开始认为崇高的动机已经消失;"当时没有什麽大问题;能够激发理想主义者的想像和道德主义者的良心的,只有改革文官制度之类的小事。战後,我们有了可以专心做生意、贱买贵卖的机会;这是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人所没有的。早年激起他提倡现实主义的那个纯洁、简单的美国,已是弊害丛生了;,现在美国的生活,已经成了"一场人自为战,以寡敌众的战争和赌博"。当时的大工业凶相毕露(如一八九二年之镇压霍姆斯特德罢工),这使他十分反感;而在秣草广场惨案中,以莫须有的罪名,就把无政府主义者枪杀了,这是"一件疯狂的暴行,将使我们在历史上永远蒙羞"。他成了一个社会主义者,师事托尔斯泰。他在力作《新财富的危害》(Hazard of New Fortunes, 1890)里,描写了竞争性社会中道德沦丧,并且发展了托尔斯泰的观点,认为在逆境中人人都是"同谋犯"。《安妮·基尔本》(Annie Kilburn, 1889)一书的主题就是这个,他称之为"正义的呼声",他在同一类型的乌托邦小说《来自奥尔特鲁利亚的旅客》(A Traveller from Altruria, 1894)里倡导社会主义;可是正如这一理想国的名字所暗示的,倒还不如说他的目标是利他主义,不是光靠赞成某一政治方案所能实现的。

  豪威尔斯从不否认向往社会主义;他谴责一八九八年美西战争的帝国主义性质,甚至在一九O七年他还写过另一部乌托邦小说《穿过针眼》(Through the Eye of the Needle)。但是他并不喜欢当时的思想,和产生这些思想的社会不安。他喜欢用托尔斯泰的口吻振振有辞说,"归根结蒂,作家只不过是个工人"。一个作家开始为自己的职业辩解时,他的前程也就有限了;不过豪威尔斯亦没有对自己的职业始终如一。正如他在评论中有所流露的,作为美国最有名气的现实主义者,他为身负重任而忧心忡忡。他虚构了个好得不能再好的普通美国人的形象。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一片混乱中,这个普通美国人好像失踪了;文学作品所描写的现实,是贫富两极化,掠夺者与被掠夺者之间的悬殊。他对於两个集团都无计可施。他是有教养的人,而书中描写的人物大多缺乏教养,不过这种缺乏教养,只是缺陷,绝非不可改变的本质。达尔文的比喻对他的震撼是很大的,然而并没有激发他照此写作。一提到为现实主义奋斗确似乎浑身是劲,但一想到人生是场搏斗,就又免不了丧气起来。

  豪威尔斯於是取中庸之道,按自己闯出来的路子走──他迁居纽约後写的大部分小说都与达尔文的斗争无关──同时提携後进,尽管他们开出来的药方是一剂苦药,也照吞不误。但情况并非永远如此∶现实主义之兴起,从多种意义上说,使年轻作家欣喜若狂。如从社会角度说,现代和美国的道德观念大相径庭,但见诸于文学的,却是拥护这种道德观念的。美国作家,如前所述,一向主张应以自己的语言写自己的国家,可是在实践上却没有做到。文字似乎不大对头,时代又过於一般,谁都不愿意以天下为己任,苹身去冒风险。地方色彩的小说曾力挽狂风即使如此,在一个重要的方面,十之八九未能真实写出美国的典型形象。他们费尽气力也不能把男女主人公写成惠特曼笔下的小人物。男女主人公可以是家境贫寒,但是必得受过教育,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库珀之後五十年了,这个传统依然得势。

  现实主义却打破了这一传统。这一方面由於它跳出了要有正式情节和正式男女主人公的框框。的确,现实主义─自然主义几乎是强制作家去研究穷人和受压迫者,研究芸芸众生中的卑微者。如此丰富的素材终於成了作家的题材,难怪豪威尔斯要代表他的弟子额手称庆了。自然主义者既可以写城里的穷人,又可以写农民,甚至还可以写他人浅尝辄止的大西部。然而,现在推动作家去创作的,反倒是不满,也许加上过度的沮丧。他的作品有好有坏,怒目而视和热情洋溢兼而有之,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为革命喝采呢,还是为大厦倾圮唱挽歌;也不敢决定主题是人民呢,还是公众,或是受制於无情命运的人类。

  哈姆林·加兰(Hamlin Garland, 人称"西部的易卜生")也是一位这样的作家。他来自大草原的农家,中学毕业时以霍勒斯·格里利的训谕"年轻人,到西部去"为题,发表过讲演;可是当他能够去西部时,却东去波士顿,走了豪威尔斯的路子。他经历了少年时代的粗犷生活,对古老而有趣的新英格兰大为倾倒。可是他在东部自修以来(看来讲演是主要的方式,边学边卖),兴趣所在不是浪漫主义,而是斯宾塞、亨利·乔治、惠特曼、泰思、马克斯·诺道等人栩栩如生的作品。他在二十五岁左右开始写文章和短篇小说,思路不清,忽而遐想,忽而评论,忽而抨击时弊。当时他认为豪威尔斯和詹姆斯流於浅薄,又讨厌"洛威尔,霍姆斯以及其他古典主义的顽固派"。二十七岁那年他计划写一部歌颂平民的巨著,名曰《文学的民主》('Literary Democracy')。那时他对豪威尔斯已改变看法;後者以朋友的态度对待这个有点狂妄的年轻人,鼓励他凭一时灵感之所至,去描写自己的故乡──写它对城市的夙嫌,写它的一贫如洗,写它未老先衰的女人。他并不是第一个以清醒的头脑观察西部生活的美国人。前此已有爱德华·埃格尔斯顿(Edward Egglestone)的《印第安那校长》(The Hoosier School-Master, 1871),加兰幼时读过这本小说,印象很深。另外还有埃德加·豪(Edgar W. Howe)的《乡镇纪事》(The Story of a Country Town, 1883)。豪是堪萨斯城的报纸编辑,三十岁时出版此书,读起来倒像是出自万念俱灰的老年人之手,只心怀一个愿望,就是尽情诉说生活的单调苦闷。在这部奇特、辛酸、怨天尤人的小说里,豪让书中的一个人物问道∶

  你难道没有注意到,西部人赚够了钱就搬到东部去住吗? 究竟道理何在? 还不是那点赚钱的小聪明告诉他那里的社会比我们这里好?┅┅发了财的人┅┅不到西部来,来的都是不幸的人,两手空空的穷人、病人── 一句话,都是下流社会的人──既不能在所来的地方立足,只好到我们这里来谋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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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