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译文美国文学小说中的现实主义(6)

网络资源 Freekaoyan.com/2008-04-17

 然而这本书未始不是动人的实例,说明人能够同舟共济,当时他们正向一处海岸漂去,那里"仅有的设备"是两盏孤灯。"除此以外只有海浪而已"。它也说明了大海的无情与残忍,正当他们得救之时,其中一人却淹死了。

  从引文可以看出克莱恩的浪漫主义气息,它是和新闻文字的淋漓尽致和冷嘲热讽融为一体的。克莱恩在古巴和希腊奔走采访的那几个月份里表现了这两种风格。因为报人生涯是美国作家典型的经验,在陌生和危险地方出入的记者,经验就更加特别,"时而陷身局内,时而置身局外",不像惠特曼或梭罗那样在一个不熟悉的环境里苦心孤诣埋头写作。

  法兰克·诺里斯也在古巴和南非当过战地记者;也没有人能一口咬定说他是现实主义兼自然主义的作家。他题赠妻子的那本《章鱼》(落款是"诺里斯先生(小左拉!)";可是他又对一个朋友说,那部小说是"我浪漫气息最重的一本"。他首次出版的作品,是一篇讨论古代盔甲的文章,那时他当然不会因比尔斯给盔甲所下过的定义是"铁匠缝制成的衣服"而哑然失笑。不过他初期的小说《麦克提格》(McTeague, 1899),《凡陀弗与兽性》(Vandover and the Brute, 1914,死後出版),和《莱蒂夫人号的莫兰》(Moran of the Lady Letty, 1898),却不乏自然主义的印记,文中尽多"生气勃勃的"、"真实的"、"自然力的"、"兽性的"之类的形容词。书中人物都是环境的产物,本性残忍,一受压迫就暴露无遗。

  在诺里斯没有完成的巨著《小麦史诗》(The Wheat)三部曲里,体现了达尔文主义乐观与悲观互相转化的文学主张,还有一点诺里斯与亨利·哈兰之类的人物赖以联系的异国情调。三部曲的第三部没有著手;第二部著力描写芝加哥小麦市场,在他死後於一九○三年出版,题为《深渊》(The Pit)。第一部《章鱼》(1901),写的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小麦种植,和农民与铁路之间的斗争,铁路扼杀了农民(书名即本於此)。铁路完全控制了农民的生活,谁敢阻挡它,就剥夺谁的财产,杀死谁。农民联合起来反对铁路,但是被毫无人性的机器打败了,毁灭了。小说结尾时,一个农民的寡妇,带著小女儿,在家蒙蒙的夜晚,徘徊旧金山街头,不名一文,冻饿而死。在她倒毙之际,就在同一个城里,某位铁路大亨正在大开筵席。作者用简短的场面写了这个对照。

  所有这些都是火辣辣的过激之作。可是小说的力量,却被宿命论冲淡了,後几个章节尤为明显。例如,有一段年轻诗人和铁路总裁的稀奇的对话,後者竟轻而易举说服了前者(作者是想说服读者)∶

  你提到小麦和铁路的时候┅┅你说的是两种力量,不是人┅┅一是小麦,一是铁路,同时还有一个法则支配著他们──供求法则。人在这件事上是无关紧要的。

  然而诺里斯持较温和的观点,他歌颂了发展的力量;在一个次要的情节里他就是这样做的。一个久久不能忘情于亡妻的神秘的牧羊人,却在女儿身上找到了她。因此牧羊人认为世上没有死亡,推而广之,无垠的麦田就可以作证∶

  普天之下那股没有七情六欲,坚不可摧,洁白无疆的巨大力量,那个国家的滋养者,六根清净,漠漠然浩浩荡荡,沿著既定的轨道前进,势不可当。┅┅

  修辞并非诺里斯之所长,只引证《章鱼》中比较夸张的段落并不能说明他铺陈的本事。他虽然没有克莱恩那样高的天赋,确也值得一读,无须介意他那套混乱的空论。他有年轻人的精力和热情,也许正因为他固执,我们才这样爱惜他们。

  杰克·伦敦(诺里斯的加州同乡)精力更充沛,但不如诺里斯通达人情世故。尼采和马克思的思想每每在他的著作中发生冲突,但苏联读者仍然称他和辛克莱是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他短促的一生,经历极其丰富,干过海上营生(有些是非法的),参加过社会主义运动,去克朗代克淘过金,栖身於伦敦贫民窟,还替赫斯特系报纸采访过日俄战争的消息。这些经历都写进了他卷帙浩繁的著作。超人与受压迫的人,阶级战争和狼群的法则,北欧人的天职和资本主义的劫数∶他用如水泻地的轻快笔调,把这些看起来不大相称的题材,处理得井井有条,就像个文艺界的杂技演员,身手灵巧,刺刺不休。他的社会主义小说《铁蹄》(The Iron Heel, 1907)的男主人公,就被写成"超人,尼采笔下的那种碧眼金发的野兽,再加上浑身一团民主烈火"。这听起来好像荒谬可笑;可是这部小说文笔虽欠细致,却有一种咄咄逼人的说服力。它和另一部预言小说,唐纳利(Ignatius Donnelly)的《凯撤的纵队》(Caesar's Column, 1891),都以描写启示性的、略现凶兆的大规模破坏见长。两本书的目的都在警告世人∶社会弊端如不及时纠正,社会就要灭亡。杰克·伦敦的那一部略胜一筹,因为它所描写的凶兆大致上顺理成章,而且不像另一部那样悲惨。书里的主人公,与其说在长期的阶级斗争里取得了胜利,毋宁说是主义的牺牲品。如果说伦敦是个巡回演唱者,那也是自我欺骗的那一流;他是个最不事雕琢的作家,尽管用了许多新闻记者的调调,大谈其男子的臂力和雄伟,作品仍清新可读。即使在最草率的作品里,也有种种诗情画意,只是没有加工而已。这样的例子可以信手拈来。他在克朗代克淘金时为了糊口写过一篇《雪地儿女》(A Daughter of the Snows, 1902),其中写到一个人被顺流而下的大冰块所困,难道还能有比下面这段文字更奇特的吗?

  彩虹般的冰墙,纸轴般地卷起,卷吸过程中,像钻入层层美丽的兰花瓣的马蜂,汤姆失踪了。

  汤姆确是个卑鄙的懦夫,死有馀辜,但是谁能料到他的下场竟如此精妙绝伦呢?

  豪威尔斯呕尽心血才能使自己和读者信服後期的现实─自然主义的价值。说不定伦敦之著意刻划部落氏族坚韧的本能,或诺里斯之有意强调摒去邪念的性行为(如《麦克提格》),都是出於挚诚,是地道的美国特性。但现实主义发展到这个阶段,已经和豪威尔斯恪守的庄重的道德规范相去十万八千里了。事实上它已大致取代了道德上的概念。现在写的不是善与恶,而是强与弱。少数特别优秀的人可能不受环境的制约,而大部分人都是环境的奴隶,女人尤甚。尽管如此,由於诺里斯欣然就范,所以还能蒙豪威尔斯另眼相看,而在伦敦的身上尽管还有传统道德观念的痕迹,他却是极端赞许强者,鄙视弱者的。不为豪威尔斯所容的德莱塞,则又作别论了。诺里斯为一家出版商审阅德莱塞的处女作《嘉莉妹妹》(Sister Carrie),竟大为赏识。可是出版商变了封;一九一○年该书在英国出版,而过了七年才见在美国问世。直至那时,德莱塞还说,"激烈反对的人远比赞成的人为多"。他後来出版的著作,遭遇也是如此,所以直到二十世纪二○年代德莱塞才成为知名作家,那时他已经人到中年了。由於所谓内容有伤风化,反倒掩盖了他是否有真才实学的问题,一如卡贝尔的《朱尔金》(Jurgen, 1919)。门肯和他的同事,会替任何一本书的出版权利辩护,哪怕一无是处。攻击的人越不喜欢,越可以证明书的价值。

  《嘉莉妹妹》是一部自然主义小说,因为有常见的自然主义特色。嘉莉是个美丽的乡下穷姑娘,来到芝加哥,先後被一个行商和一个餐厅经理诱奸。第一章名为"磁铁石长生吸引力,飘零女偏堕是非窝"。嘉莉和她的两个情人都放荡不羁,第二个还因为偷钱把她带到纽约而毁灭了自己的前途。正如德莱塞在《金融家》(The Financier, 1912)中所强调的,"人只是些化学成分,我们为自己的气质受苦,而气质并不是我们创造的;我们为自己的缺点和弱点受罪,而缺点和弱点并不是我们的意志和行为所能控制的。"我们都渴求爱情和权势;有些人──如《金融家》及其续集《巨人》(The Titan, 1914)中的主要人物──生来就有权势,不过他们只是些例外,绝大多数人都落入生活陷阱。德莱塞在《美国悲剧》(An American Tragedy, 1925)中,照例罗列了许多事实,把这一点解释得非常详细。书中主要人物是个梦想飞黄腾达的穷小子,为了跻身富贵,想谋害挡住他进路的一个已有身孕的女孩子。虽然也可以说那个女孩子死於意外,他还是因为杀人未遂而被处决了。

  这并不是说被处决的克莱德·格里菲斯本该无罪开释。德莱塞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处理他才是;只能解释事物均非绝对。人人都有过,但无人该受过。德荣塞认为,美国的道德与社会准则误解了人性的真实,传统的小说也如此。嘉莉并没有因为她的堕落而受到惩罚,而当时的读者却希望她受到惩罚,嘉莉和德莱塞自己的妹妹一样,得到了姘夫的厚待。另一个"堕落的女人"《珍妮姑娘》(Jennie Gerhardt, 1911),行为比书里其他人物都端正得多。

  作为小说家,德莱塞的地位向来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批评者说他文笔沈闷而夸张,是长期受雇于人的记者手笔,又说他思想卑之无甚高论(尽管他是蓄意为之的),还说他写的都是些不成体统的货色,格调低沈阴郁。巴比特虽然承认《美国悲剧》是一部令人伤感的小说,可是不承认它是一部悲剧;"我们是无谓的伤感"。特里林在题为《美国的现实》的文章里,说巴灵顿一夥把德莱塞的严重缺点都拿来夸奖,因为他们对那些不以文人自居的美国作家一概恭而敬之,其实这是不应该的。另一方面,赞赏德莱塞的人说他的粗陋可以容忍,说不定还是一种长处。无论如何,德莱塞(第一个姓名不像英国人的重要美国作家)是第一个掌握了现代美国本土气息的小说家(他在著作中几乎没有提过欧洲),也是第一个使自然主义的家世小说具有悲悯色彩的小说家,这一特色不见於同类的作家。

  我们可以说,德莱塞对美国人有特殊意义,不管他们是否喜欢他。欧洲人可以怀著极大的兴趣去读他的小说,不过只有美国人才能完全同意他的说法。他所描写的,好似家里发生的事情(他所写过的大部分事情确实都在自己家里发生过)。他把他们从修辞学里──豪威尔斯笔下道貌岸然的美国修辞学以及诺里斯和伦敦宣扬西部英雄的修辞学──解脱出来。他把他们从繁文缛节中,从读欧洲文学时恍若隔世的烦恼中解脱出来。欧洲文学中的那些陌生人使他们觉得自己粗鄙;这些人既不了解美国人的笑话,美国人只得转而维护自己的生活方式,尽管并非至善至美,但容不得旁人嘲笑。德莱塞是懂得这种生活方式的,它无所不在,也写进了他的作品,真实、生动、实际、复杂∶迷宫般的街道、房屋、田野、河流、铁路、店铺、旅馆、嗜好、温度、约会、歌曲、乡音以及一切为人们所了解的东西。福斯特说过,真实有两种,感情上的,和思想上的。德莱塞的作品是感情上的真实,加之情节也真实。可惜他的小说往往和生活一样,不具定形,却是生趣盎然的。它们所叙述的美国,说不定就是豪威尔斯离开波士顿到纽约时下意识中要去寻找的美国。如果说豪威尔斯不喜欢美国,德莱塞也不见得喜欢──只是他对这个国家了解得更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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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