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译文美国文学小说中的现实主义(2)

网络资源 Freekaoyan.com/2008-04-17

  但是仔细观察一下,这场战斗──套用文学史家与豪威尔斯最喜欢用的比喻──只是一场同室操戈的混战,参战者并非人人全付武装,也不是个个都明确作战目标。如若必须分个清楚,比尔斯该算哪一方? 詹姆斯最初与豪威尔斯鼓吹现实主义,可是一八八六年那时住在英国,写了《卡萨玛西玛公主》(The Princess Casamassima),他又该算在哪一边? 一位批评家说,马克·吐温(他的《哈克贝利·费恩》已於一八八四年间世)"他的《镀金时代》帮了现实派一个大忙之後┅┅又和浪漫派作家打起交道来了",我们可以同意他的见解吗? 这位批评家还说和马克·吐温合写《镀金时代》的华纳(Charles Dudley Warner),是位"态度温和的评论家"。此话可谓恰如其分,那麽,我们又该怎样来评价华纳呢? 拿他来和道斯·帕索斯 (Dos Passos)相比,似乎可笑;可是他确像道斯·帕索斯那样写过一部三部曲,描写攫取不义之财的悲惨後果。此外,还有浪漫派的首领克劳福德(Marion Crawford),他以十五世纪的威尼斯和十四世纪的君士坦丁堡为背景编写过三十多部小说;不过他也以当时的美国为背景写过七部小说,其中之一《一个美国政客》(An American Politician, 1884)是写镀金时代的腐败;而且,尽管他没有始终如一,还是在一八九三年对一位采访者说,美国为小说家提供了全世界最丰饶的笔耕园地。假如说要做浪漫派作家,就必须写过去的事情和遥远的地方,难道我们就该责备斯蒂文森(R.L. Stevenson)和吉卜林(Rudyard Kipling)吗? 豪威尔斯倒对这两位的作品推崇备至。或者,我们再举个例子∶当时有西德尼·卢斯加('Sidney Luska')其人,豪威尔斯在一八八八年说他"非常讨人喜欢,是最热心皈依现实主义的人"。卢斯加是青年作家亨利·哈兰(Henry Harland)的笔名,他的小说描写纽约的犹太移民。谁料到他几年後不再隐名埋性,竟跑到欧洲去住,还在那里主编《黄皮书》,大写其优雅的消闲之作如《灰玫瑰》(Grey Roses, 1895年,此书名最足以概括被称之为十九世纪九十年代颓废的一面),《红衣主教的鼻烟壶》(The Cardinal's Snuff-Box, 1900)和《我的朋友普洛斯帕罗》(My Friend Prospero, 1903)。这是怎麽一回事呢? 是皈依之後又叛变了? 还是新兵(且借用一回比喻)叛逃去了敌方?

  不错,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如此,可是如果我们夸大其词称之为胜利或背叛,那就会忽略了现实主义的本质。现实主义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标签,有助於归纳十九世纪後期一大批小说的某些共性。然而和别的标签一样,很容易被人包揽下来,说得天花乱坠。具体一点说,反而会引导我们去寻找文学上最微不足道的共性,而忽略了或非难更重要的因素。也许这就是豪威尔斯何以要推祟克莱思的《街头女郎梅季》(一部谁都不屑一顾的正统派自然主义小说),而不喜欢他的《红色英勇勋章》的原因(这部小说要好得多,深受读者欢迎,只是难以给它贴上个什麽标签)。也许是因为豪威尔斯急於向战友道谢而不及仔细追究他们参战的目的。如果他认真一番,大概就不会那样相信哈兰了,因为他所写的纽约犹太人,基本上并非受压迫的穷人,而是把他们当做异族,用来增添几分美国所渴求的色彩和想像力。

  其实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都是他们那个时代的表现。豪威尔斯在为诺里斯辩护的一篇文章里,说他的小说是为迎合时代而作∶"小说家之生於某一时代,必有其道理"。他随之否认这一道理也适用於"异想天开的历史小说家";可是他错了,他的追随者就曾有意或无意地在他们的作品里这样说过。诺里斯也认为真正的浪漫主义寓於现实主义之中,他这样说并非仅仅在玩弄文字。

  豪威尔斯的评论,表现了那个时代特有的自我意识,这种意识在美国比在西方其他地方更明显,尽管在以艺术上的新感受和新见解为特徵的"现代思潮"方面,美国实际上还在欧洲领导之下。一八八六年,《小方特洛男爵》(Little Lord Fauntleroy)问世,狄更生悄然去世,芝加哥发生了秣草广场惨案,就在这一年钢铁大王卡内基(Andrew Carnegie)出版了《得意洋洋的民主》(Triumphant Democracy),书里写道∶"地球上的老国家像蜗牛那样爬行,而咱们这共和国则像火车那样隆隆急驰。"

  美国当时正以惊人的速度发生变化,这一点他没有说错。从一八六○年到一九○○年,美国人口从三千一百万猛增到七千六百万,并开始从农村向城市集中,城镇在一夜之间兴起,不到十年就扩建为大城市。芝加哥最引人注目∶一八三三年还只是个仅有三百五十人的村落,到一八七○年,已增至三十多万人;一八八○年又增至五十万;一八九○年竟超过百万大关,发展速度之惊人,似乎已无法以常规来衡量。庞大的工业才一兴起,就被更庞大的工业吞并,置於千头万绪的金融资本控制下;少数几个豪富如卡内基、弗里克、范德比尔特、洛克菲勒等显然是靠别人养肥了自己,加剧了亨利·乔治在《进步与贫穷》(Progress and Poverty, 1879)一书中所说的"贫富之间的悬殊"。无依无靠的无产阶级移民拥进纽约、匹兹堡、芝加哥、底特律等十几个城市的贫民窟,其中有许多人来自中欧和东欧。义大利来的纯朴的农民和波兰贫民区来的犹太人,乍一来到新世界,茫然不知所措。拉札勒斯(Emma Lazarus)在她那首铭刻在自由女神基座上的十四行诗里,欢迎欧洲来的疲顿的贫民, "大批渴望呼吸自由空气的群众"。自由移民一词听起来冠冕堂皇,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也是难免的;美国土生土长的人也不能对此泰然处之。种族如此复杂,国家又如何能统一? 人口必然会有个饱和点,美国人口难道还没有到达这个饱和点? 长期旅外的詹姆斯(Henry James),在一九○四到一九○五年间重返美国时,见移民入境後暂时集居的埃利斯岛,大吃一惊,说它"显然是我们国家和社会贪婪无餍的明证"。"外人竟然大言不惭要求平起平坐",使詹姆斯顿生"喧宾夺主"之感,不禁感叹"瑞士人和苏格兰人那种亲切、融洽、统一的国家意识著实今人神往。"

  像詹姆斯那样吹毛求疵的人,很可能认为过去那个理想的美国已经荡然无存了。美国的暴发户把女儿嫁给欧洲贵族,眼花缭乱的移民把选举大权交给操纵选举的当地政客的时候,民主的理想也就无非是挂羊头卖狗肉而已。贪污腐败并非仅仅是地方当局的通病,在州政府甚至联邦政府里同样猖獗。在美国农村,农民和城市贫民一样不满现状,且农民不断涌往城市,贫民人数递增。一度被杰斐逊奉为英雄的农民,昔日俨然是男子汉大丈夫,而今却一落千丈,成了乡下人、庄稼汉、乡巴佬。农业漫无节制地发展,甚至发展到了雨水稀少的洛基山脉一带。乾旱、蝗虫、草原上的野火蔓延,运费的昂贵,粮价的低贱,信贷的紧缩,更加剧了民不聊生的程度;弄得有田产的人无不怨声载道。到了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美国人发现昔日人烟稀少的大片边疆地区已不复存在了。当美国西部边境还是以密西西比河为界的时候,杰斐逊就曾恭贺他的同胞"有了一块得天独厚的国土,足使千百代的子孙享用不尽"。然而不到百年,似乎就没有发展馀地了,至少已不能无限地向西开拓了。

  美国人对於本土的迅速变化大感迷惑,他们在寻根究底并设法补救。他们的有些想法可以从乌托邦小说中看出来。人们现在还记得贝拉米的《回顾∶2000-1887》(Looking Backward: 2000-1887),这本书为广大读者所称道,其中包括马克·吐温;书中的主人公睡了一百一十三年,在波士顿一觉醒来,发现一切愚昧和苦难已经一扫而空,生活合情合理,世风淳正古朴。不过这本书颇有远见,厚道中对当时(一八八七年)的社会上的积弊也颇多针砭,比如说把旧社会比作坐驿车旅行,富人是乘客,穷人是拉车的夫役。西元二千年的波士顿,下雨时人行道上有防水布篷遮雨。女主人公说∶

  父亲最喜欢以私人的雨伞来比喻过去人人只关心自己和家庭的那种生活方式。美术馆陈列著一幅十九世纪的油画,画面是一群人遇雨,人人都在自己和妻子的头上撑著伞,却让他人去领受从伞上流下的水滴。他说这张画的用意,在了讽刺作者所处的时代。

  男主人公被拉去参加一个晚宴,赴宴者人人自鸣得意,喜形於色。有人间他最近去过什麽地方,他大声说∶

  我到过基督被钉死的地方,看见人类被钉在一个十字架上。难道你们竟没有人知道太阳和星星在我们这个城里看到了些什麽,还这样若无其事,顾左右而言他?

  贝拉米的小说在一八八八年出版,洛威尔在同年发表这一首诗,在抚今追昔的诗句里,流露出更忧郁不安的感伤情绪∶

  人们觉得旧制度在分崩离析;

  生活黯淡得成了一个谜,

  宗教曾把谜底揭开,但它已经

  失掉了──科学找到了吗?──解谜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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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