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公共管理学》黎民考研复习笔记讲义(41)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7-31


(2)小型化与分权模式。这种模式与20世纪组织结构的变迁密切相关。它派生出这样一个论证,即20世纪的最后25年出现了组织发展的新趋势,包括组织的分散化和分权化,对组织灵活性的追求,脱离高度标准化的组织体制,小的战略核心与大的操作边缘的分离等。
(3)追求卓越模式。这种模式强调价值、文化、习俗和符号等在形成人们的实际行为中的重要性,它对组织及管理的变迁与革新具有强烈的兴趣。
(4)公共服务取向模式。这种模式代表了一种将私人部门管理观念和公共部门管理观念的新融合,强调公共部门的公共服务使命,但又采用私人部门的质量管理思想。
(二)美国学者彼得斯的四模式论
(1)市场化政府模式。市场化政府,要求政府按企业运营的方式实施管理。在这种模式看来,传统的官僚科层制政府已不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传统的政府行政方式需要进行企业化改造。这种模式认为,企业式的管理方法无论如何要优于传统的公共部门的管理方法,提高政府组织效率的最佳方法就是用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机制代替传统的官僚机制。
(2)参与型政府模式。这种模式又称授权模式。按照参与型政府模式,在传统科层制模式中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以外的团体,将被允许更多地介入到组织机构的活动中来。该模式认为,无论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和多样化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和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拥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与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所以“更大范围的参与”是绝对必要的。该模式的政治主张包括分权、放权于服务对象、共同协商等。
(3)弹性化政府模式。弹性化政府强调面对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政府要有应变能力,要能够有效地回应来自社会的新挑战。它主张政府机关要有能力根据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制定相应的对策,而不是用僵化、固定的方式回应新的挑战。
(4)放松规制型政府模式。这种模式即通过去除公共部门众多的束缚公务员及社会公众手脚的规章制度,相信并依靠公务员的责任心和能力来从事新的创造性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增进社会的整体利益。
放松规制型模式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强调官员的决策作用,主张弱化政治家的决策作用。这一模式认为,经过严格考核选拔的公务员,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理应让他们作出更多的决策,在执行规章制度时,也应给他们更多的灵活性。
②淡化行政组织机构,强化有效行动的能力。这一模式认为,组织结构只是一种形式,其内涵是有效行动,圆满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③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提高。该模式认为,条条框框、清规戒律约束公共部门,导致政府治理无效。解决的办法就是解除这些无用的条条框框,使公共部门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发挥出来。

11.4公共服务的民营化
11.4.1民营化的内涵与优点
1.内涵
民营化是指政府利用市场或私人部门来执行公共项目,参与公共服务的生产及输送的过程。其核心是更多依靠民间机构,更少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的需求,在产品、服务的生产和财产拥有方面减少政府作用,增加社会其他机构作用的行动。
2.优点
(1)降低成本。竞争的市场可以提升管理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据学者研究,公共服务的竞争性外包平均降低25%-30%的成本。
(2)提高服务质量。在飞机场,大众速寄系统以及港口的经营方面,私人部门比公共部门有较高的服务水准;在社会服务领域,非营利组织所承包的服务比公共部门提供的服务好。
(3)增加选择机会。通过公共服务的民营化,政府的政策可以促进不同输送系统的发展,使公民可以有选择服务的机会。
(4)整合民间资源用于国家发展。公共服务的民营化,也可以解决政府的资金不足、智慧不足、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有效地将民间资源整合到国家发展之中。
(5)示范效果。由于大部分公共服务不具有市场性,缺乏竞争的压力,通过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可以对政府及政府人员造成压力,促使他们改进服务,提高绩效。 
       
11.4.2民营化的类型
1.委托授权
有时又称“部分民营化”。政府把实际生产活动委托给民营部门,但自身仍承担监督的责任。通常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契约外包。即政府与民营部门签订合同,将部分物品或服务委托民间提供或办理。
(2)特许权。指由政府提供给私营部门(如水、电)经营权,但政府保留“价格核准权”,费用则由使用者承担。若申请经营者超过一家,则可在竞标的情形下,由民众和政府来共同决定核准权。
(3)补贴。即政府通过免税、低息贷款、直接补助等形式,形成“诱因操作”,吸引民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并使得该部门可以就其提供的服务向公民索要较低的费用。
(4)抵用券。即由政府核发给有资格使用的民众,指定消费某类物品(如食物)。
(5)强制。这也是委托授权的一种形式,指由政府以命令的方式要求私营部门支付强制性的服务,如失业保险金等。
2.撤资
也可以称作“移转型民营化”。它意味着政府放弃某一企业、某一职能或某一资产,公营事业或资产转移向民间。
撤资通常有三种方式:
(1)出售,即把企业作为一个可以继续经营的实体加以出售;
(2)赠与,即无偿移转。
(3)清理结算,即对于经营绩效不佳的公营事业,可通过削减预算、关闭工厂,以及出售资产等方式使之退出市场。
3.替代
也可称作“政府淡出”。当大众认为政府所提供生产或服务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而民间私营部门则意识到此种需求时,私营部门就可替代政府提供某种生产或服务,以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具体而言,替代的形式有:
(1)功能不足之替代。即政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时,由民间加以补充。又称“民间补缺”。例如,当社会治安日趋恶化而警力又明显不足时,就可由民间保安公司替代。
(2)政府撤退之替代。随着私人企业规模及市场占有的逐渐扩张,公共部门缩减规模及资源的投入,以利于私人企业的发展。

相关话题/公共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