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考研政治冲刺: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3)

海文教育 /2014-01-12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

  ②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③掌握质量互变规律的原理对于革命和建设工作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它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

  其次,它是我们分析社会发展形式的基本理论工具,对于我们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具有指导意义。

  最后,它是指导我们从事一切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原则。

  3.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辩证否定观及其方法论意义

  (1)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

  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2)辩证否定观与形而上学否定观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3)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辩证发展过程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是“扬弃”的结果,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方向是前进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每一周期都是开放的,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或倒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物的发展开辟道路。

  4.否定之否定规律原理的意义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这一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由于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我们就不能奢望什么事情都是径情直遂、一帆风顺的,要善于洞察事物发展中的各种可能性,充分估计其困难和曲折,经得起困难和挫折的考验,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开辟前进的道路。

  四、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

  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第三,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第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唯物辩证法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3.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

  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现实性和可能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没有现实就没有可能,反过来,没有可能就没有现实,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把握这一对范畴的方法论意义,要求人们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

  4.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现象和本质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一方面,现象和本质是有区别的。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现象是多变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生动、丰富的,本质是比较深刻、单纯的。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

  另一方面,现象和本质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表明,正是因为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所以我们能够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同时由于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又要求人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透过现象发现本质是科学研究的任务,因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都成为多余的了”。

  5.内容和形式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没有无内容的空洞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纯粹的内容。事物的内容是无限丰富的,事物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

  在把握内容和形式这对范畴时,既要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五、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1.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

  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的规律。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2.唯物辩证法与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运用于思维和工作中就转化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唯物辩证法的各对基本范畴,都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都可以也应该应用到我们的想问题和办事情中去,化为我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3.辩证思维的主要方法

  (1)归纳与演绎

  归纳和演绎是最初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归纳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方法,即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的原理。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

  (2)分析与综合

  分析是在思维过程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认识事物的各个方面,从中找出基础的部分、本质的方面。

  综合则是把分解出来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观的次序、结构组成一个整体,从而达到对事物整体的认识。是矛盾分析法在思维领域中的具体运用。

  (3)抽象与具体

  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思维具体或理性具体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它不同于感性具体,感性具体只是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而理性具体则是在感性具体基础上经过思维的分析和综合,达到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

  (4)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历史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指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真正科学的认识是现实历史发展的反映,要求思维的逻辑与历史的进程相一致。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是辩证思维的一个根本原则。

  4.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方法论前提。另一方面,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及其成果丰富和深化了辩证思维方法,从各个方面充实了辩证思维中的世界图景;现代科学思维以其特有的方式证实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的观点,并进一步促使辩证思维方法具体化、精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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