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开票日期:按yy+mm+dd的格式输入,如970921即表示97年9月21日;
I、 商品代码:企业自加商品需先在商品码维护中追加;
J、 商品名称:系统自动显示;
K、 数量:
L、 单价:系统自动根据数量和计税金额计算生成;
M、 计税金额:
N、 法定征税税率:按百分比格式输入,如17.00;
O、 征收率:系统自动生成;
P、 实缴税额:系统自动计算,若与纸介质不符,经确定单据有效,则以单所列 数据为准,可人工修改;
Q、 退税率:系统自动查找该商品代码所对应的退税率;
R、 可退税额:系统自动生成;
其余字段忽略不填。
2、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录入方法(限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12种货物)
进货凭证号码为:字母PT+数字编号;
计税金额为:发票金额/(1+6%);
征税税率为6%,退税税率为3%或6%
3、委托加工、配套出口类业务的进货凭证
出口业务类别:
委托加工(加工费、材料费)
配套出口
填报要求:
委托加工出口贸易的库存申报是在货物购进后,根据每笔委托加工贸易的原、辅材料及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报《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申报表》。(样式见表一)并在出口退税处下发的"企业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进货凭证。在填报时,发票号、开票日期、供货企业税务证号、单位、金额、征税率、征税税额等各项按增值税发票逐项填报;商品名称、商品代码、计量单位、购货数量等项,属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按出口成品的实际商品代码、商品名称、计量单位及出口数量填报。
要注意的是,加工费所填报的商品代码在退税时也参与同一商品代码下的加权平均,对平均单价有所影响,因此可设不同的扩展码区分,避免该出口商品在经验单价上的差异过大。
配套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的方法与委托加工贸易的申报方法相同。在"企业退税申报"系统中逐张录入配套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并按不同商品逐笔填报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