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报盘片中的数据要求:
(一)增值税进货凭证
1、 一般出口业务的进货凭证
增值税进货凭证的录入单证为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税票),增值税发票作为辅助审核凭证随单据申报。
A、 企业代码:企业海关代码,十位;
B、 企业名称:输入企业代码后,系统自动显示;
C、 关联号:暂不填;
D、 部门代码:若企业分部核算,则输已在企业登记模块中登记的部门代码,若不分部核算,则输入空;
E、 申报年月:即退税所属期的概念,四位,如:9710;
F、 序号:不足4位,请前补零,如:0065即第65条。"企业码+部门码+申报年月+序号保持唯一";
G、 进货凭证号:专用税票的11位编号+2位项号(01,02,03), 类似报关单号的输入方法,增值税专用税票号码在税票的右上角。一张税票上若只有一行明细数据,则输入11位号码后,后补01;若有多行数字,则第一行后补01,第二行后补02,以此类推。
例如:(0961)1234567 数字共11位
第1位:0表示专用税票,1表示分割单
第 2-3位:印刷年份
第 4位:印刷批次
第5-11位:流水号
第12-13位:项号
税票的第一行明细数据对应的进货凭证号应为:0961123456701
税票的第二行明细数据对应的进货凭证号应为:0961123456702
若企业划细核算,税票上只有一行明细数据,而外贸企业在申报中对应两个 商品代码,则应录入两笔数据,相同的进货凭证号,不同的商品代码及各自的数值。有的专用税票上开具不规范,多"合计"行,则此行不应输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