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辅导:单证号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三十八(4)

网络资源 Freekaoyan.com/2008-05-12


第五节、“分批装运”和“转运” 
一、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所谓的“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次装运。《UCP500》对此有这样的规定“同一航次、同一船只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装货港口,不不能作为‘分批装运’”。在大宗货物交易中,买卖双方根据交货数量、运输条件和市场销售需要等因素,可在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 
二、转运,即,转船(TRANSSHIPMENT) 
如货物没有直达船或一时无适当的船舶运输,而需要通过中途转运的称为转船,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商订“允许转船”(TRANSSHIPMENT ARE ALLOWED)条款。 
三、“分批”、“转运”条款中应注意的问题 
分批装运和转船条款,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益,因能否中分批和转船装运,往往上买卖合同中装运条款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对卖方来说比较主动。 
为了避免纠纷,争取早出口、早收汇并防止交货时发生困难,除非买方坚持,原则上,均应争取在合同中订明“分批装运、转运允许”(PARTIAL SHIPMENT AND TRANSSHIPMENT ARE ALLOWED)条款。 
对于分批装运条款中,应明确分期数量,如:5至8月份,分四批,每月平均装运,(SHIPMENT DURING MAY TO AUGUST IN FOUR EQUAL MONTHLY LOTS),以及类似的限比、限时、限量的条款,卖方的机会余地很小,只要任何一期不按时、按量装运,就将作为违反合同规定论。如果信用证作了相同规定,则其中任何一期未按规定装运,则本期以及以后各期均不得凭以装运收汇。 
因此,在规定这类条款时,应持慎重对待。 
四、合同中的“分批”、“转运”条款如何订立 
出口合同中的“分批装运”和“转运”条款,通常是结合交货或装运时间而订立的。 
例如: 
圣诞节礼品,在九 /十 / 十一月份装运,允许分批和转运。 
CHRISTMAS GIFTS, SHIPMENT MUST BE EFFECTED DURING SEPEMBER /OCTOBER / NOVEMBER,WITH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SHIPMENT ARE ALLOWD); 
2006年3 / 4月份,分两批装运 
SHIPMENT DURING  MARCH /APRIL,2006  IN TWO ABOUT EQUAL LOTS; 
2006年1月/2月/3月/4月份,每月各装相等一批。 
SHIPMENT SHIPMENT SHOULD BE EFFECTED DURING JAN. /FEB. /MAR. /APR.,2006 IN FOUR MONTHLY LOTS . 
限批、限时,限量。 
SHIPMENT SHOULD BE EFFECTED DURING JAN. / FEB. /MAR., 2006 IN THREE EQUAL MONTHLY LOTS. 
限批、限时,不限量 
SHIPMENT DURING OCT. /NOV. /DEC.,IN THREE LOTS。 
第六节、备货通知、装船通知 
按照FOB条件成交的合同,应由买方派船接货,为保证船货衔接,在合同中还应订上卖方备货通知和买方派船通知条款。 
“备货通知”是指卖方应中交货前若干天(一般为30-45天)将备货情况电告买方,以便买方能安排派船接货。 
“派船通知”是指买方收到卖方的备货通知,并办妥租船订舱手续后,应将有关节船只的情况,包括船名、船藉、吨位、预计到达的日期等内容,以电报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至于“装船通知”则是指在FOB 、CFR、CIF合同下,卖方将货装船完毕后,必须迅速通知买方有关货物和船舶的情况,以便买方办理保险和准备接货。 
这是卖方的一项重要法律责任。在实际业务中,有的合同明确订上这一内容,有的合同不订,但即使合同中无此规定,卖方装货后均必须迅速发出此项通知。 
第七节、滞期、速遣条款 
在租船装运的大宗合同中,还必须订上滞期和速遣的特殊条款,由卖方租船送货时,会发生卸货快慢的问题,由买方租船接货时,会发生装船快慢问题。 
从租船方来说,总希望能快装或快卸,因而会要求在合同中规定每天的装货率或卸货率,装卸货时间及如何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的标准等项内容。 来源: www.examda.com
(一)装卸时间(LAY TIME) 
所谓“装卸时间”,是指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约定的,承租人保证将合同货物在装货港全部装完和在卸货港全部卸完的时间。 
1、按“连续工作日”(RUNNING WORKING DAYS),    明确每天装多少,若干天装完。这样的条款对于租船人不很有利; 
2、按“睛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明确规定每天装多少,若干天装完,但是雨天除外; 
3、按“晴天工作日算,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SUNDAY AND HOLIDAYS EXCEPTED)。 
4、按“港口习惯快速装卸”(TO LOAD/DISCHARGE IN CUSTOMARY QUICK DESPATCH)简写为“C. Q. D. ),这种规定不明确,容易引起争议,因而一般使用不多。 
(二)滞期费和速遣费 
如果在约定的允许装卸时间内租船人未能完成装卸任务,致使船舶在港内停泊时间延长,给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按约定每天若干金额补偿给船方,这项补偿金叫滞期费(DEMURRAGE)。反之,如按约定的装卸时间提前完成装卸任务,使船方节省了船舶在港的费用开支,船方将其获得的利益的一部分给租船人作为奖励,叫“速遣费”(DESPATCH MONEY),按惯例速遣费一般为滞期费的一半。 
(三)装卸率 
装卸率是指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装卸率的具体确定,一般应按港口习惯的正常装卸速度。装卸率的高低,关系到完成装卸任务的时间和运费水平,如规定过高,完不成装卸任务,要承担滞期费用的损失;如规定过低,虽能提前完成装卸任务而得到速遣费,但船方会因装卸率低,船舶在港时间长而增加运费成本,致使租船人得不偿失,故装卸率的规定应当适当。 
总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内容繁多,规定方法也众多不一。须指出的是,若采用班轮运输时,装运条款内容就比较简单,通常只有装运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是否允许分批和转船。只有在租船运输时,才应加列装运通知、滞期速遣条款等。 
第八节、运输单据 
所谓“运输单据”,就是出口商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办理装运时,或在装运完装后,由承运人签发给出口商的证明文件。 
运输单据通常是出口向银行办理收取货款或进行议付的重要单据。 
在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装运单据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海运提单、铁路运单、承运收据、航空运单、邮包收据等。 
一、海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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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