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经典译文之美国文学史:一战後的小说(5)

网络资源 Freekaoyan.com/2008-04-17

  菲茨杰拉尔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以後写了一些还过得去的短篇小说,但在《良宵》(Tender is the Night, 1934)以前没有写过长篇小说,三十年代具有社会意识的评论家,认为这部小说是过时之作。这时候大部分留居在外的人都返国了,钱既已用尽,欧洲也就成了不值得留恋的地方。然而菲茨杰拉尔德写的是一个留居国外的美国人狄克·戴弗,由於钱太多、家庭问题太多而精神颓丧,他回到美国来不是为了忏悔,而是为了躲避凄惨的失败。当时的批评家对《良宵》责之过严,虽然近来的批评家已为之矫正。在某些方面,这本书胜於《了不起的盖茨比》;笔势更有气魄,篇页之间不乏睿智巧思。不过这种机巧乃是职业性的智慧。菲茨杰拉尔德擅长构思,形形色色的人物尽收笔底,读他的文章永远是乐事。可是早期的缺点依然存在。贯穿《了不起的盖灰比》的哀怨,在这本书里没有写好。盖茨比的过错未始没有高贵的情操;在戴弗的错误又有自怨自艾的色彩,那好像是作者无意中流露出来的。话虽如此,《良宵》仍是一部才气洋溢的作品。当时有些批评家说他江郎才尽了,我们从没有这种感觉。菲茨杰拉尔德才气并没有枯竭,甚至在未完成的关於好莱坞的小说《最後一位巨头》(The Last Tycoon, 1941)和死後出版的《崩溃》(The Crack-up, 1945)里,仍可见其才思汨汨然。许多美国小说家,由於题材不充实,又不潜心研究写作技巧,写到後来,都已无可再写。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尔德两个在写作技巧上都曾著实下过一番苦工,如果天假以年,菲茨杰拉尔德说不定可以和海明威一起证明,职业上的才智可以使一个作家获得更渊博的知识。

  如果说菲茨杰拉尔德和被称为爵士时代的二十年代有关,那麽约翰·多斯·帕索斯这一名字就和三十年代有关,因为他是当时美国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可是他早在三十年代前已经成名。他和菲茨杰拉尔德同年出世,同样早熟,他的第一部小说《一个人的开始》(One Man's Initiation, 1917年写成,1920年出版)和《人间天堂》同年间世。第二部小说《三个士兵》(Three Soldiers, 1921)出版以後,多斯.帕索斯立时跻身于青年作家(包括已届中年的舍伍德.安德森)之间,这些青年作家正在解释他们那个时代的特徵。《三个士兵》的男主人公,约翰·安德鲁斯,是个作曲家,他参军是因为对自由厌倦了,也希望"这一次从实实在在之中,从工作、友情、嘲笑之中重新建立他的生活体系"。可是军队生活(先在美国,後在法国)使他十分厌恶。最後成了逃兵。结局是他从福楼拜《圣·东尼的诱惑》一书里得到了灵感,正在写一首乐曲,却被宪兵捉去,没有完成的乐曲也被风吹走,并没有像聪明人那样把乐曲带在身边。多斯·帕索斯似乎在暗示,过於敏感的人注定是要在机器的手里吃苦受罪的;因此,本书最後一章名为《在车轮下》('Under the Wheels')。艺术家只有脱离社会之一途──如幸而不为社会所阻的话。人们认为这是二十年代初期的典型,事实上那个时代确乎有一本叫做《超脱》(Secession)的小杂。艺术家(包括哈佛出身的多斯.帕索斯本人)不应受指责,倒是这世界有过失。约翰.安德鲁斯穿了制服行军,借用一句古老的俏皮话,一队人只有他一个步子合拍。

  那麽,多斯·帕索斯何以能写成被公认为"集体主义小说"的《美国》三部曲? 从这个问题的答案里可以看出美国知识份子在"两次大战之间旅行"(多斯。帕索斯写过一本旅行散记,就用这句话做书名)的演变。简单地说,就是以社会抗议代替了艺术抗议。艺术家对美国生活中物质主义的愤怒,一变而为激进分子对於社会不平的愤怒。多斯·帕索斯并没有成为"无产阶级"小说家,他的作品总是有激进主义成分。一开头,他就试图同时描写个人的孤独和群众的激情,如在《三个士兵》里,写了三个完全不同的人,好像要概括美国社会的全貌。後来两个退出了,只剩下安德鲁斯一个人,结果他也放弃了对"友情"的眷恋,转而发出了艺术抗议的呼声。

  可是在《曼哈顿津渡》(Manhattan Transfer, 1925)里,多斯.帕索斯把集体主义原则处理得更有信心。他想把整个纽约填进一本书里,这种手法後来为写《美国》开了先河。这部书人物众多,各种社会阶层的都有,把二十年上下的生活尽收笔底,有的长大成人,有的逐渐衰老,无不追逐名利,与世浮沈。书中一般的叙述有意不加雕琢,对话力求逼真。不过有的地方也有印象主义的描写。书里也有个中心人物叫吉米·赫夫,显然是约翰·安德鲁斯的後人。在某些地方赫夫的处境更糟。他不再是艺术家,只是想做艺术家,人很聪明,但是一事无成,到了後来他也逃避社会了。就他而言,这种行为有点牵强,因为在情节上,经过审判、定罪,又归结到沈冤昭雪的喜剧性结局。别人都被贪婪的城市吞噬了,赫夫抛弃了职业和破裂了的婚姻,离开城市时袋里只剩几分钱。这是舍伍德·安德森笔下的人物,在德莱塞所描写的城市中迷惘了。

  在《美国》(the U.S.A.)三部曲(《四十二度线》(42nd Parallel),《一九一九年》(1919) 与《巨富》(The Big Money),分别於一九三○,一九三二,一九三六年出版)里,多斯·帕索斯甚至对超然物外都丧失了信心。他用的是同样的素材,但是范围更大,他要把整个美国写进书里。他的笔锋;实事求是地从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身上,书中三教九流,一应俱全∶漂亮而诡诈的社会名流,成功却苦恼的妇女,借酒浇愁酗酒致死的人,凭"友情和嘲笑"生活的激进分子,出卖工人利益的人,在艺术上装腔作势的人;多斯·帕索斯以冷漠的笔触把芸芸众生写得淋漓尽致。叙述中夹杂著三种出色的手法,其中的两种── "新闻短片"和"传记",旨在增加故事的真实性──为三十年代的作家所常用,写真正的花园一定要有真正的癫蛤膜叫。"新闻短片"罗列的是报纸标题和流行歌曲的唱词片段这类东西∶传记是当时大人物简短生动的逸事。另外一个手法为"摄影机镜头",是讲求艺术的那个多斯·帕索斯的传统。这些用散文诗写成、读起来有肯明斯和格特鲁德·斯泰因风味的"开麦拉眼光",在年代上多少和小说其他部分一致,显然是作者借助第三者表明自己对粗野的社会的看法。

  《美国》写的是个人在各方面的失败,这和《曼哈顿津渡》没有什麽不同,只是书里表现的愤怒和失望更加深刻。有钱都腐化,纵然他们像厄普顿·辛克莱笔下的某些人物那样,把自己的一切悉数分送掉了,加入穷人行列,他们还是不能得救。因为穷人虽然可能是好人,却绝不会有所成就。萨科和范赞提奋斗了那麽多年仍免不了一死。坏人尽管得胜,可是对自己的成功又感到厌恶。 在这三部曲里简直没有什麽快乐的人,情调越来越低沈。大体上,这本书狠狠地告了美国一状。假如多斯·帕索斯只是提出问题,骂骂资本家,然後描绘一通工人天堂的远景便算了事,那麽,这本书到了今天也许就不值一读了。可是他没有拿这种海市蜃楼来安慰自己。结尾时,他反而写了一个无名的流浪者,不是安德鲁斯,也不是赫夫,只是一个普通人,他在一条什麽地方都到不了的公路上伸出大拇指,想搭一辆便车。

  在这方面它虽然不如左翼作家那样肤浅,可是似乎还是不够妥当。话虽如此,《美国》总的说来可算得佼佼之作,不论什麽东西,从小报新闻到深奥的诗篇,他都想纳入小说。这个办法现在已经有点过时了。再过一百年,人们会把它当做研究三十年代的参考资料来读,画面之广阔,描摹之细致,很像弗里思的《赛马日》(Derby Day),只是没有欢乐气氛。它是值得一读的,我们喜欢它那种包罗万象的场面,也喜欢它在小说体裁上的创新。不过也有瑕疵,我们宁愿阅读气派不够恢弘的《曼哈顿津渡》。例如"摄影机镜头",有的地方非常优美,它的用意──也许在於给大众添点感官效应──值得称赞。可是为什麽给主观的手法,起了"记实"这样一个客观的名字呢? 既然是主观手法,何以要偶尔叙述和正文同样的情节来使读者分神? 而且他在人物处理上也贻人口实。有些人物在读者刚刚对他们发生兴趣的时候忽然失踪,有些人物又像宴会结束後迟迟不肯离去的客人。他仿效乔伊斯把几个字拼在一起──甜酒瓶、水果船、冰灰色──一旦滥用了,就毫无意义可言。总之,《美国》尽管有真实性和种种创新,仍不足以成为一部伟大的小说。可是这是一部好书,胜於多斯·帕索斯後来写的某些小说,那些作品都有一种芳醇的爱国味道,就像枫糖浆成分过重的美国烟草一样。

  在詹姆斯·法雷尔和约翰·斯坦贝克的作品中,也有同样的不足之处。他们都是天分很高的作家,最好的作品都是十年大萧条时期的产物。他们都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可是和多斯·帕索斯一样,反映了当时激进派的政见。法雷尔写的是芝加哥和信仰天主教的爱尔兰人後裔,他是在这些人中间长大的。这些人虽然穷,但并不住在贫民窟里。他们的毁灭是道德上而不是经济上的。和多斯·帕索斯的《美国》一样,法雷尔笔下的芝加哥是个一开始生活就受到毒害的地方。法雷尔所著三部曲中的主角斯塔兹·朗尼根在生活里得不到满足。他和他的朋友只能通过暴行才能表现自己,有时又自怨自艾,装成一副虔敬的样子。可是法雷尔还塑造了另外一个人物丹尼·奥尼尔,在四部曲里,他战胜了没有意义的破坏性环境。(那个时代本来抱怨詹姆斯的小说过长,现在反而能够接受更长的小说了,在流行小说方面有《安东尼·亚德维斯》(Anthony Adverse)和《飘》(Gone With the Wind),比较严肃的有多斯·帕索斯和法雷尔。他们觉得应该和盘托出∶好像只要大量增加细节就可以求得真实似的,他们很像城市生态学者,搜集了大量资料来支援一个论点,而这个论点反而被论据淹没了。)要是在前一代,奥尼尔一定会被认为是成功的典型,因为他毕竟征服了曾拖垮朗尼根的危险,然而法雷尔,还有多斯·帕索期,觉得难以解释成功的个人(他们自己的事业就很成功)何以会在腐败的美国出现,因为他们认为美国一无是处。他们似乎觉得反对社会倒是乐在其中。也许多斯·帕索斯所说的"嘲笑"是本世纪大部分美国小说作家必须具备的条件。就法雷尔而论,他无疑是在诚恳地嘲笑。小说结构上的技巧也是不容置疑的,只是内容的混乱削弱了小说的力量。同样的话也可以用在约翰·斯坦贝克的身上。他在《人鼠之间》(In Of Mice and Men, 1937)和《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 1939)里极其忠实地记录了萧条年代的某些表面现象,至於说到更深一层的见解,他只是无所适从地徘徊於土地"神秘说"──一种没有核心思想的激进主义──和生物学观点上的人类可卑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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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