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历年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考研真题解析(11)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9-03-13




39 、下列选项中,哪一部宪法性文件标志着近代宪法向现代宪法的转型?
A、1918年苏俄宪法
B、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C、1924年苏联宪法
D、1946年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宪法

[答案]B
[解析]宪法从近代向现代转变的标志是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它反映了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改良思想理论,规定了比较完整的民主共和国体制,特别是在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认识上突破了传统西方宪法的个人权利中心论,不仅规定了广泛的公民权利和自由,而且第一次将公民的集体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利写入宪法。正是由于对公民权利的这种崭新的认识,使这部宪法成了一部里程碑式的文件,标志着宪法的现代化进程的开始。


40、在宪法中取消“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始于下列哪次修宪?
A、1975年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B、1978年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C、1979年7月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D、1980年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答案]D
[解析]略


二 、多项选择题
(请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及答题纸上无效。每小题2分,共60分。)
56、根据宪法,下列选项中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修宪议案的主体包括?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主席团
C、600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
D、三个以上全国人大代表团

[答案]AC
[解析]《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因此,AC正确。


57、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选项包括?
A、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和宪法管理是英国宪法的三个组成部分
B、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是英国最终确立君主立宪的标志
C、1789年生效的美国 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D、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创了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先河

[答案]ACD
[解析]1689年《权利法案》是英国最终确立君主立宪的标志。


58、依据宪法,写列选项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有?
A、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B、决定真状态的宣布
C、决定全国总动员
D、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CD
[解析]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因此,AB不属于,CD属于。


59、关于公民的选举权,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
B、精神病患者因为无政治行为能力而自始无选举权
C、正在劳动教养的人因为无人身自由而不享有选举权
D、华侨可以参加其原籍地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答案]A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AD正确,C错误。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B错误。


60、关于行政区划问题,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国务院有权绝地功能直辖市的建置
B、国务院有权决定省的区域划分
C、省人民政府有权决定乡的设立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答案]BC
[解析]《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AD错误。《宪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C正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B正确。


61、关于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单位,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全国人大的选举单位
B、民主党派是我国的选举单位
C、特别行政区不是我国的选举单位
D、军队是全国人大的选举到单位

[答案]A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该法第五条规定,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选举办法另订。所以AD正确。


62、根据法律、,下列选项中,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主体包括?
A、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B、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大主席团
D、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人大代表联名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该法第十三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63、根据宪法,下列人选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包括?
A、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B、国务院总理和副总理
C 中央军委主席
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答案]ACD
[解析]《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此,ACD正确。


64、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组成人员必须是全国人大代表
B、组成人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C、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的职务
D、组成人员中必须有少数民族的代表

[答案]A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A正确。《宪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CD正确。第六十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B错误。


65、国家主席出现缺位时,下列表述中错误的包括?
A、由副主席代理
B、由副主席继任
C、由委员长代理
D、由全国人大重新选举

[答案]AD
[解析]《宪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66、依据宪法,下列哪些人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A、 总理
B、 副总理
C、 国务院委员
D、 秘书长

[答案]ABC
[解析]《宪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ABC正确。


67、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均为5年
B、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 代表均由间接选举产生
D、各级人大均设常委会

[答案]CD
[解析]《宪法》第六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九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A正确。《宪法》第九十七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B正确C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D错误。


68、依香港基本法,香港法院系统包括?
A、终审法院
B、高级法院
C、区域法院
D、裁判署法院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ABCD均正确。


69、根据宪法,下列哪些自然资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
A、矿藏
B、水流
C、森林
D、草原
[答案]AB
[解析]《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可见CD可能属于集体所有。


70、1949年9月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行使的主要职权包括?
A、制订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B、制定中国人民政府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C、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D、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答案]BC
[解析]略

三、简答题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并写清题号。每小题6分,共24分)
3、试述人身自由的宪法含义。

答:人身自由指公民个人在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范围内有一切举止行动的自由,它包括公民的人身自主、居住行动的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社会生活和享受其他自由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之一。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它指公民的人身和行动有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概括而言,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包括公民的人身自主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支配或者控制;公民有起居行动的自由;公民有保护自己的身体免受非法侵犯权。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其宪法含义是指任何机关或者个人,非经法律许可,不得随意强行进入、搜查或查封公民的住宅,即使是司法机关执行职务所必须,也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四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权利。尊严不受侵犯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的不受侵犯。

4、简释我国宪法上行使紧急状态权的主体。

答:紧急状态是危及一个国家正常的宪法和法律秩序、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正在发生的或者是迫在眉睫的危险事态。如何在紧急状态时期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标志。我国宪法规定的有权行使紧急状态的主体包括:
(1)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二十款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2)国家主席。《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3)国务院。《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四、宪法学分析题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并写清题号。13分)

   分析公民私有财产权入宪的意义。

答:一般而言,财产权保障的宪法规范体系包括三重结构,即保障条款、制约条款和损失补偿条款。三层结构逐层展开、环环相扣、相辅相成,形成一个具有内在的正反合逻辑的复合结构。中国宪法原有的财产权保障条款存在一些缺陷,如保障对象的限定性、规范体系的不完整性、规范涵义的不确定性、保障制度的倾斜性等。这几点不足,通过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得到了弥补。因此,此次公民私有财产权入宪的意义具体表现在:
(1)财产权入宪的意义首先是有助于维护公民权利和社会正义。现代宪法制度的理念乃是正义。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财产权和人权这两个权利原则得到宪法的确认,宣示了中国人的权利的时代的来临。财产权制度需要得到宪政框架的支持,后者的基本内容包括法治、财政宪法、职业自由、迁徙权等。一个法治的中国应当是一个正义的中国,一个法治政府应当自觉促进宪政正义的实现。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第三款,并加强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首先是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修正案第二十三条提出,在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强调了宪法的分配正义功能。其次是承认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独立权益并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从每届三年延长到五年,这些措施意在加强基层民主的建设,有助于正义的实现。但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等问题还需要在宪法的贯彻实施中更为切实的保障。
(2)财产权入宪有助于促进法治建设。财产权作为一种制度化的规则,其入宪的意义不在于简单地确立对于公民财产利益的维护,而更是一种法律制度,它维护的是我国社会中每个人财产的所有权。财产权并非只是意味着对于财物的占有,而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占有财产的权利,是经济行为的法律确认,所以,财产权是一种法律上的规则。我国宪法的财产权条款和人权条款确立了中国社会生活的宪法原则,由此会推动法律系统逐步成长为中国社会的正义规则系统,从而使依法治理国家和社会的目标逐步成为现实。
(3)财产权入宪的第三点意义是引出了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的必要性,因为通过行使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权,有关国家机关可以更为恰当地显明作为宪法解释者的地位,使宪法得到更好的实施,从而逐步确立宪法的权威。令人欣慰的是,2004年5月全国人大成立法规审查备案室,提供了按照宪法审查法律规范和法规、规章是否合宪与合法的可能性,以期使违宪审查和宪法解释制度逐步得到完善。





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宪法学试题及解析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一、任意项选择题

1、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组成
B、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担任
C、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D、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其组成人员可以连选连任一次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没有秘书长,A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不是担任,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C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没有连任一次的限制,D错误。


2、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A、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产生
B、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直辖市设人民检察院,并设人民检察院分院
D、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是该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

[答案]AB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此A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该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B项所称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错误;宪法并未明确规定直辖市必须设立人民检察院分院,C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决定》第二条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下列人民检察院,作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分院;(三)在农牧团场比较集中的垦区设置基层人民检察院。D正确。


3、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包括秘书长
B、市辖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不包括秘书长
C、中央军委组成人员不包括秘书长
D、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包括秘书长

[答案]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A错误;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BD正确;《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C正确。


4、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A、全国人大有权决定大赦
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赦
C、最高法院对特赦有审判权
D、最高检察院对特赦有抗诉权

[答案]ACD
[解析]我国宪法没有大赦的规定,A错误;《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有权决定特赦,B正确;CD无法律依据,错误。


5、根据宪法和法律,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香港基本法修改案的主体包括: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D、香港特别行政区

[答案]AB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因此,ABD正确。


6、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由中央政府任命的人员有:
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B、香港财政司司长
C、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D、香港立法会主席

[答案]A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四十八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员: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因此AB正确;该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第九十条规定,除本法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职,还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C错误;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D错误。


7、北京市某区举行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下列哪些主体有权依法提出代表候选人?
A、在该区的中国共产党
B、在该区的民主党派
C、在该区的妇联组织
D、10个以上选民联名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因此,ABCD


8、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被劳动教养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有选举投票权
B、被取保候审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没有选举权
C、精神病患者有选举权,但不列入选民名单
D、被判有期徒刑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没有投票权

[答案]A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因此,AC正确。


9、下列选项中,哪些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A、宪法典
B、宪法性法律文件
C、宪法判例
D、宪法惯例

[答案]BCD
[解析]英国宪法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各个历史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如1215年《自由大宪章》、1928年的《权利请愿书》、1689年《权利法案》等;宪法判例,如1678年确立法官特权的赫威尔案、1679年确立陪审员独立的布息尔案等;宪法惯例,如国王统而不治,首相主持内阁政务,首相自行组阁,内阁由议会多数党组成,首相是下院多数党的首领,下院如果对内阁不信任,内阁就要辞职,但内阁首相也可以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选出一届下院议会,然后由新选出的议会决定原内阁去留。因此,选BCD


10、美国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的主体包括:
A、众议院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
B、参议院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
C、合众国总统
D、众、参两院全体议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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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8-11-03
  • 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通知
    关于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一、接收专业及接收规模我校2019年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不接收申请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推免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外,2019年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各专业拟接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8-11-03
  • 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为客观反映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统一工作部署,现将《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2017)》予以发布。报告以2017届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生数据为准,统计日期截至2017年10月3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8-11-03
  • 中国政法大学2018级MBA实践课堂系列活动圆满举行
    为进一步拓展学生综合实践素质,快速融入集体协作与学习,为即将到来的MBA学习奠定基础。9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2018级MBA实践课堂系列活动正式启动。本次活动为期两天半,围绕“创新·展翼”主题,贯穿“一主两翼,创新发展,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理念,共包含开营仪式、实践课堂、素质拓展、文艺晚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8-10-28
  • 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秋季MBA预面试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将自2018年6月16日起,正式组织2019年MBA秋季入学预面试,以确定MBA联考前条件优先录取的MBA考生资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面试申请方式  登录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首页左侧“在线报名-MBA报名”填写面试申请资料,并提交至“2019级MBA预面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8-10-28
  • 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MBA追加批复试通知
    鉴于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MBA招生工作的良好形势,近期学校又追加了少量“非全日制(定向)”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原则公开、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工作细致”的指导原则,特制定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MBA追加批复试方案如下:  一、复试资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8-10-28
  • 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秋季MBA预面试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将自2018年6月16日起,正式组织2019年MBA秋季入学预面试,以确定MBA联考前条件优先录取的MBA考生资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面试申请方式  登录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首页左侧“在线报名-MBA报名”填写面试申请资料,并提交至“2019级MBA预面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8-10-28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历年复试试题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历年复试试题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复试 一、简答题(共5题,每题14分) 1、国有独资公司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及内容; 3、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4、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5、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与债的保全的撤销权的区别。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8-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