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考研 研究生考试重要简答名解(2)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02-23


7、中国古代南方经济重心的转移
答:中国经济重心南移的过程大致如下:第一,魏晋南北朝时期,人口第一次南迁,江南经济得到了开发;第二,隋唐五代时期,我国人口第二次南迁,尤其是在安史之乱后,南方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第三,至两宋时期,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完成,南方经济超过了北方。
经济重心南移的原因:第一,北方多战乱,南方多和平,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第二,南方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措施;第三,北方人民南迁过程中,带去了大量的生产技术和人力资源,促进了南方经济的发展;第四,南方的自然环境有利于农业的发展;第五,南北方人民的共同努力。
影响:第一,开发了南方,促使我国经济布局趋于平衡,南北方共同发展;第二,南方经济的发展,为全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带动了北方经济的发展。
8、简述宗主督护制和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内容及意义
宗主督护制十六国时期,没有逃往南方的豪强地,自筑坞堡自守,许多流民依附于豪强地主。北魏统一北方后,为了拉拢汉族地主,建立了宗主督护制,即由豪强地主替政府督护百姓、征收赋役、维持治安。而豪强地主也利用这种地位发展自己的势力,久而久之,影响到了政府的权威和利益,从而导致宗主督护制最终为三长制取代。
答:北魏孝文帝改革先后有两次,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整顿吏治,颁行俸禄制度。
第二,实施均田和租调制。均田,北魏规定男子十五岁以上受田40亩,桑田20亩,妇人受露田20亩,麻田5亩。露田不得买卖,年七十归还国家。奴婢受田与平民相同。官员在任职地区受公田,也不得买卖。租调,北魏规定一夫一妇,每年需要交纳帛一匹,粟两石给国家,作为赋役;未婚男女,满十五岁,四人承担一夫一妇之调;奴婢八人承担一夫一妇之调,耕牛二十头出一夫一妇之调。
第三,颁行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
三长制北魏时期的地方基层政治制度。北魏初期实施宗主督护制,但是由于此制不利于加强中央统治和提高财政收入,孝文帝改革时,以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所谓三长,即规定五家为一邻,设一邻长,五邻为一里,设一里长,五里为一党,设一党长,合为三长。三长由地方奉公守法和能办事的人,主要负责帮助政府征发赋役、维持治安、掌握户口。三长制实施后,给豪强地主以沉重打击,遭到了保守势力的反对,但是却是北魏政府掌握的户口增加,财政收入得到增长,同时农民的负担也有所减轻。三长制,后来被北齐、隋唐沿用。
第四,迁都咸阳,移风易俗。
影响:北魏孝文帝改革促使了鲜卑族的封建化,巩固了北魏政权,加速了北方民族的融合和促进了北方经济的繁荣发展。
9、简述府兵制的产生、发展
府兵制始创于西魏权臣宇文泰,历经北周、隋、唐,至唐朝中后期被废除,前后历时二百余年。
西魏府兵制建制如下,全国设百余个军府,分属二十四军,每二军设一大将军,每二大将军设一柱国,共有八柱国将军;隋朝全国军队分为十二卫所,下设府,隋文帝时称骠骑府。隋炀帝时称鹰扬府,由郎将担任长官。唐朝也将全国军队分为十二卫所,下设折冲府,分为三个等级,依次为800人、1000人、1200人,由果毅都尉和折冲都尉任长官。
府兵制是一种兵民合一,寓兵于农的兵制。兵士另立军籍。隋文帝时对兵士的军籍作了改革,规定兵士除了原有的军籍外,还与其家属一起划入民籍中,隶属于州县,享受均田。府兵制是征兵制和鲜卑部落制结合的产物,既保证了兵源,又降低了政府的军费投入,同时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府兵在西魏、隋朝、唐朝的发展过程中都曾发挥过重大的作用。
反而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兵制,随着均田制的瓦解破坏,至唐朝中后期,府兵制最终被募兵制所取代。
第三章 隋唐
1、简述隋朝统一的政治、经济、军事制度
答:(1)在中央建立三省六部制,三省即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长官分别为内史令、纳言和尚书令,分别执掌决策、审议和执行之权,尚书省下有吏、民、礼、兵、刑、工六部,共同组成中央机构。另外还有御史台、司隶台、谒者台以及十一寺作为三省六部的补充。
(2)改革地方制度,变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制。另外,隋朝还收回了州长官自辟僚属的权力,规定凡九品以上官吏,均需中央任免,从而加强了中央的权力。
(3)废除九品中正制,创立科举制。
(4)颁布开皇律,利用法律加强统治。
开皇律是隋朝的颁布法典,其主要内容为五刑、十恶、八议构成,并且废除了以前的一些严刑峻法,成为后世制定法律的范本,在我国古代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5)改革府兵制,全国设十二卫所,文帝时下设骠骑府,炀帝时改为鹰扬府,其长官为郎将,府兵除原有军籍外,还与其家属一起编入民籍,享受均田。
(6)实施均田制和租庸力役制。
(7)通过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扩大政府户口,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大索貌阅南北朝以来,由于赋役极为沉重,导致隐瞒户口现象严重,影响政府控制户口数和财政收入、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隋文帝于开皇五年,下令“大索貌阅”,即按照户口簿登记的年龄与本人的体貌特征等核查户口,如有不实,里长、党长流配远方,结果获得增加44万余丁,164万余口,政府控制的人口和财政收入大大的增加了。
输籍定样隋朝的一项户籍制度。即由国家制定划分户等和征税标准,发放给地方依标准征税。具体做法是由国家制定划分户等和征税的标准,发放给地方,由地方于按标准划分户等。由于国家征税低于豪强地主对农民的榨取,农民纷纷脱离豪强地主,向政府申报户口,承担国家的赋役。通过输籍定样,政府控制的人口数和户口数大为增加,财政收入也得到了增长。
(8)兴建东都洛阳,修建京杭大运河
2、均田制、三省六部制、氏族志、政事堂、姓氏录、募兵制、节度使、榷盐法、柜坊飞钱、都护府、怛罗斯之战、神策军、参天可汗道、捍海石塘
均田制均田制最先出现在北魏时期,历经北魏、东魏、西魏、北周、北齐、隋、唐,至唐朝两税法实施以后,方才废除,前后约三百余年,对我国古代农业和经济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北魏时期的均田制主要内容有:规定男子十五岁以上者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女受露田二十亩,麻田五亩。露田,年七十或死亡则须归还给国家,桑田、麻田为世(永)业田,可以传世,但买卖有所限制。奴婢受田与良民相同。牛一头,受露田30亩,限四头。官员随职分田。至隋朝时,永业田可以买卖。唐朝发展了隋朝的均田制,唐朝均田分为口分田和永业田,授田不再授予奴婢,增加了对杂户、官户、手工业者的授田。另外,唐朝对对口分田的买卖有所松动,这是隋朝所没有的。与均田制向配套的赋役制度,主要是租调制。北魏时称租调,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缴纳帛一匹,粟二石给国家,是为一床之调;未婚满十五岁者,四人承担一床之调;奴婢八人承担一床之调,耕牛二十头承担一床之调。隋代的租调制称租庸力役制,包括租、调、力三个部分。隋朝规定,年满五十岁可以“输庸代役”,即通过向国家缴纳财帛,免除徭役。唐朝称租庸调制,在“输庸代役”上取消了年龄的限制,从而保证了国家的生产力。均田制和租调制的实施推广,在我国古代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深远的作用。
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东汉时,尚书台可以看作尚书省形成之始,门下、中书二省形成于三国时期,至隋唐时期,正式形成三省六部制。隋朝三省为内史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三省长官分别为内史令、纳言、尚书令。六部为吏、民、礼、兵、刑、工六部。唐朝三省略有变化,隋内史省改为中书省,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长官依次为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但唐朝以尚书令权力过大,不再实授,其实际长官为尚书仆射。唐朝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三省的办事原则,大致为“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即中书省负责奉皇帝旨意草拟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认为不当,则可以行“封驳”之权。尚书省负责总领六部,执行贯彻诏令。唐初三省长官为当然宰相,但是唐朝中后期以后,决定政事之权已不全在三省,而是由皇帝指定官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才是真正的长官。宋朝承袭了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但是三省六部的职权都已经转移到其他官职上,三省六部官职仅为表示俸禄待遇的官衔。辽国南面官系统里也有三省六部。金、元、明只设一省,金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省。朱元璋罢中书省,废丞相后,三省六部制不再存在,以六部代三省六部之制。
氏族志唐朝初年,山东士族依旧自命清高,瞧不起李唐皇族,为了打击山东士族,提高李唐皇族的地位,唐太宗下令高士廉修《氏族志》,颁行于天下,将李唐皇族列为第一等,外戚为第二等,山东士族降为第三等。通过《氏族志》的修订,一部分获得官位的庶族地主获得了士族身份,没落的门阀士族受到了进一步的打击,只有李唐皇族所在的关陇士族大体还能保持过去的地位,这对巩固唐朝的统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政事堂唐朝初年宰相的办事场所,原来设在门下省,唐玄宗时迁入中书省。唐初,三省长官为当然的宰相,同在政事堂处理国事。后来,改由皇帝指定官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才是真正的宰相,可以进入政事堂议事。政事堂众宰相中有一名秉笔宰相,称“执政笔”,在处理日常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政事堂还设有兵、刑礼、枢机、吏、户五房。北宋前期,沿袭唐制,以政事堂为宰相、参知政事议事办公处,正式名称为“中书门下”,简称“中书”。元丰改制后,中书所辖职事分属三省,宰相、执政的议事处仍在原政事堂正厅,称三省都堂。元、明、清三朝不再设政事堂,1916年,袁世凯又改政事堂为国务院。
姓氏录武则天即位后,为了打击李唐皇族和提高武氏的地位,下令改《氏族志》为《姓氏录》。通过修订《姓氏录》,武氏被列为第一等,以下按照官职分为九等。凡是五品以上着,皆可以列入等级。这样一来,不论祖上有无功德,家世如何,皆可以通过军功和科举进入上流社会,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而李唐皇族和门阀士族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募兵制唐朝中后期的兵制。武则天、唐玄宗时,均田制日渐破坏,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府兵制,也开始崩溃,为此唐朝开始实施募兵制。唐朝的募兵为彍骑、团练、健儿。彍骑是唐政府的中央军,主要是招募京城无业游民、无赖组成,战斗力极差;团练为地方兵,数量不多;健儿主要负责守卫边疆,多精兵良将,战斗力极强。募兵制实施后,唐朝的军事格局逐渐变为外重内轻,边镇军队对中央政权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节度使唐朝时掌握边镇军队的长官被称为节度使。节度使始于唐睿宗时期,至天宝年间,全国设立了十个藩镇。节度使掌握一省民政、财政、军事各项权利,很快发展为地方割据的势力,对中央政权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天宝年间,安史之乱即由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平卢兵马史史思明掀起,前后持续达八年之久,造成了唐朝由盛转衰。安史之乱后,因为平叛和安史之乱的降将,唐朝产生了大批节度使。其中以卢龙节度使李怀仙、魏博节度使田承嗣、承德节度使李宝臣实力最强,号为“河朔三镇”。此后山东、河南、江淮、关中一带,藩镇林立,形成了威胁中央的地方割据力量。
榷盐法唐肃宗时期,第五琦建议实施榷盐法,即在产盐区设立盐院,居民凡以产盐为业者,可以免除徭役,隶属于盐铁使。所有盐业由国家统一经营,私自煮盐者判罪、榷盐法实施以后,盐价由每石10文涨到每石110文,政府财政收入因此大为增长。
柜坊飞钱唐代,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在一些大城市出现了柜坊和飞钱。柜坊,即代替客人保管钱物,向客人征收一定钱物的柜租,客人可以凭书帖或信物支付钱物的机构。飞钱又称便换,是我国出现的最早的汇兑,产生于唐宪宗时期。柜坊和飞钱的出现,免除了商人长途商旅携带钱银的不便,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都护府都护府是唐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抚慰诸藩,辑宁外寇”。唐朝在击败突厥、薛延陀等少数民族后,在这些地区设立州县,任命少数民族首领为州县长官。为了加强对州县的管理,唐政府在这些地区设立都护府进行管理。唐太宗时曾设立过九个都护府,至唐玄宗时还有安北、安南、安西、安东、北庭、单于六大都护府。
怛罗斯之战这是天宝年间,发生在唐朝与大食(阿拉伯)之间的一场战争,中国战败,大食俘获了大量俘虏,其中有造纸工人。大食利用他们的技术建立设厂造纸,把中国的造纸术传到了中亚、西亚、欧洲、非洲等地。
神策军唐代后期主要的中央禁军,原为陇右节度使所属驻守临洮城西的军队。安史之乱时,奉调入援,后改为皇帝的禁军,并扩充为号称十五万的中央军。神策军由太监掌握,控制整个长安及关中地区,从而造成宦官长期专权的局面,它对唐朝政治和社会有重大影响。
参天可汗道唐朝和草原各部落的交通线。突厥被回纥亡国后,回纥与唐长期和平交往,回纥提议将从漠北通往长安的回纥道称为“参天可汗道”。参天可汗道自漠北草原,经呼延谷,再渡过黄河,穿越沙漠,经麟州而进入长安城。此道使唐朝和西域的交通在古老的丝绸之路外又增加了一条新的跨越蒙古高原的重要路线。
捍海石塘五代十国时期,钱鏐时,吴越劳动人民在钱塘江处修建捍海石塘,保护杭州城。人们总结了用版筑方法修建土塘容易被海潮冲塌的教训,以竹笼填塞石头沉入海中,堆砌成大石塘,塘外再打下木桩,使石塘十分牢固。吴越时修筑的海塘,经过八百年的海潮冲刷,到雍正年间,还有一部分屹立在海岸上。
3、简述唐朝对隋朝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答:(1)中央设立三省六部制,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长官分别为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分别为决策机构、审议机构和执行机构、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另外有一台(御史台)、五寺、九监,与三省六部共同组成中央机构。
(2)地方推行州县制。长安、洛阳所在的州称府。在西域地区主要设都护府管理。另外唐太宗时期将全国划为十监察区,称为道,唐玄宗时增加为十五道。由巡察使和按察使监察州县官吏。
(3)设立国子监,发展科举制。
(4)颁布施行唐律,制定《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唐朝在隋朝开皇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主要内容为五刑、十恶和八议。唐朝的法律增加了对法律条文的解释,称为“疏”,“疏”和“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共同组成了唐朝的法律,合为《唐律疏议》。这是我国古代现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封建法典,对后来历代及周边法律的制定都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5)推行均田制和租庸制
(6)发展府兵制,全国划为十二卫所,下设折冲府,分为三个级别,设折冲都尉和果毅都尉管理。
4、简述两税法产生的原因、内容和影响
答:唐朝建立之初,实施均田制,但是不抑兼并,结果导致土地兼并严重,很多农民失去了土地,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租庸制也随之被破坏。政府财政收入大为减少,引发了严重的财政危机。于是,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唐德宗接受了杨炎的建议,颁布实施两税法,即以原来的户税和地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由于分为夏秋两季征税,故称两税法。
两税法的主要内容:第一,废除各项苛捐杂税,将所有税赋一律并入户税和地税中;第二,按照“量入制出”的原则,由国家作出财政预算,分配到地方,进行征税;第三,不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就地落户征税,行商也不例外。第四,不再按丁征税,而是按照土地和财产征税;第五,分夏秋两季征税,夏季最迟不过六月,秋季最迟不过十一月。
影响:积极:第一,两税法不再按人丁征税,而是按照土地和财产征税,一方面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另一方面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第二,由于两税法需要折合为银两交税,因而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消极:第一,两税法是按照量入制出的原则征税,而不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此随着唐政府财政支出的增大,农民的负担也越来越严重,在两税之外,又增加了其他苛捐杂税;第二,由于实施两税法,便不再抑制土地兼并,导致土地兼并更为严重;第三,两税法实施过程中,长期不对土地和财产作调查,久而久之,导致了负担不均;第四,由于钱的数量不足,导致了钱重物轻的局面。
5、简述科举制的产生、发展、影响
答:科举制始于隋,历经唐、宋、元、明、清,前后一千三百余年,直到清朝末年,方才废除。
隋文帝登基后,正式废除了九品中正制,令各州每年推选人才入中央参加    秀才,明经等考试。隋炀帝时,增加了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形成。
唐代的科举分为制举和常举。制举主要是由皇帝举行的临时性的考试,录取人才不多,官员和平民皆可以应考,影响不大。常举是每年举行的考试,分为明经、明法、明算、进士等科。其中以明经、进士两科最为重要,明经主要考贴经、经义、时务策,进士主要考贴经、诗赋、时务策。进士科很难中,但一旦考中,易于飞黄腾达。
唐代考中科举,仅意味着有做官的资格,还需要经过吏部的铨选,即“释谒试”,主要以身、言、书、判来选人,即要求体貌丰伟、言辞辩证、书法遒美、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则先取德行,德行一样,则取才能。通过铨选,即可以做官。武则天时,又创造了武举。
主考官与考生之间存在着“恩师”、“门生”的关系。
至宋时,太宗、真宗时,又对科举制进行了改革和完善,考试科目,录取人数增加,进士科日益重要,并且放松了对考生的身份、门第限制。并且创立糊名法。宋代科举分为解试、省试、贡试三级。
元代科举影响相对较小,录取人数和比例都比以前低。明清两朝主要是以八股取士,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廷试三级。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科举制是以考试的方法选拔人才,相较于以前的推举选拔人才,更为公平、合理,使得寒门子弟都有机会通过科举,进入上层社会,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选拔优秀人才,同时打击了旧的门阀势力,将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同时,为了参加科举,考生们需要阅读大量经、史、子、集书籍,提高了官员和知识分子的文化素养,促进了文化的发展和进步。然而,科举制发展到明清时期,考试内容越来越死板,以程朱理学为主,士子所学不外乎程朱之学,三纲五常,加之以八股取士,严格束缚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思想的发展,文化的进步,成为影响我国教育事业近现代化的一大障碍。
第四章 宋元
1、简述北宋初的政治军事制度
答:政治:
(1)加强皇权,削弱相权。北宋初,在宰相下分别设有参知政事、枢密院、三司使(度支、户部、盐铁,亦称计相)和审刑院,以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兵权、财政权和司法权。宰相、三司、枢密使不相上下,共同对皇帝负责。
(2)削弱地方权力,取消了州郡的支郡权,即本州只能管理本州事务。宋朝地方分为州县两级行政机构,与州同级的还有府、军、监等。州最高行政长官称知州,由文官担任。知州之外,还设有通判一名,负责监督知州,与知州相互牵制。凡州府重要文件,如果没有通判联名签署,不得生效,通判还可以向皇帝直接汇报知州的政绩功过。
(3)划分监察区,设“漕宪帅仓”四司。北宋将地方划为十五路监察区,每路均设有“漕宪帅仓”,即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和提举平常,分别负责监管地方财政、司法、军事和赈济、农田水利等。四司均为中央的派出机构,中央通过四司加强对地方的监控,根除了地方根据的可能。
(4)设官、职、差遣制度。官表示俸禄级别,职是给一些文官的荣誉头衔,差遣才是官员的真正职务。
(5)完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制度,增加录取名额。
军事:
(1)杯酒释兵权,以和平手段收回石守信等大将的兵权
(2)罢去殿前都点检、副都点检和侍卫马步军司,改为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称三衙,三衙长官依次被称为殿帅、马帅、步帅。三帅负责士兵的训练,有统兵全,无调兵权。适逢战事,由枢密院负责发兵、调兵。三帅衙互不隶属,分别对皇帝负责。
(3)实施更戍法,即不断更换士兵戍卫地点,将官不随之调动,以防止“将帅专兵”,武人专权。
(4)宋朝军队分为禁军、厢军、乡兵、蕃兵。禁军是宋朝的中央军,一半戍卫京城及其附近地区,一半分散于全国,只有少量在边疆地区,大致为“外轻内重”的军事格局,其基本思想是“守内虚外”。厢军是地方军队。乡兵是民兵组织,负责维持地方治安。蕃兵是由少数民族组成的军队。
(5)经常性的募兵,宋政权每年都会招募大量士兵,尤其是在饥荒之年,募流民当兵更为定制。
2、南北面官、头下军州、四时捺钵、猛安谋克制、五等版籍、澶援之盟、靠田、交子、四等人制、宣政院、市舶使司、诸色户计
南北面官辽朝的一种特别的行政制度。辽朝建国后,按照以“以国法治契丹,以汉制治汉人”的原则,对契丹和汉人实行南北分治。治理汉人的官署位于皇帝行宫的南面,故称南面官。其设置按照唐制,设三省六部,官吏亦多用汉人。治理契丹的官署位于皇帝行宫的北面,故称北面官。北面官主要由契丹贵族担任,地位较南面官高,管理宫帐、部族、属国之事。
头下军州亦称投下军州,辽朝的一种特殊的行政机构。辽朝允许立有战功的大臣或部落首领,按照其俘获或获得的人口为主体,建立的一种行政、军事合一的地方行政机构。头下军州内,除了节度使外,其余官吏皆由头下军州的贵族任免和监督,工商业税收中除了酒稅外,其余皆归其主人享有。
四时捺钵辽朝一种特殊的行政制度。辽朝皇帝每年四时巡行渔猎全国,百官随行。捺钵是辽朝皇帝居住的行帐,南北面官皆来此向皇帝奏报国事。四时捺钵在辽朝的行政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捺钵成为全国行政的中心。
猛安谋克制这是金朝建国初实施的兵民合一,寓兵于民的军事、行政合一的制度。阿骨打在建国过程中按照女真人的惯例,任命女真部落首领为猛安或谋克,形成猛安谋克制。具体实施方法如下,即对所有部众进行军事编制,规定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每户均抽调壮丁当兵。各户壮丁平时从事农业生产,战时作战。猛安谋克制的实施,一方面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兵源,另一方面节省了国家养兵的财政支出,同时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这种军事与地方行政合一的制度为金朝的经济发展和军事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等版籍宋朝的户籍制度,一般称五等版籍,每逢闰年修造一次。宋朝的户籍分为主户和客户。主户,拥有土地,需要承担赋役的人家;客户,即没有土地的佃户。主户为五等,一二等称上户,三等称中户,四五等称下户,亦作贫下户。由于赋役繁重和不均,一般地主和富裕农民往往通过诡名寄产、诡名挟佃、诡名子户的方式,逃避赋役。而贫苦农民则往往因赋役繁重,最后沦为没有土地佃户。
澶援之盟1004年,辽朝军队大举南侵,兵至黄河岸的澶州,宋朝举国震惊。宰相寇准力主宋真宗亲征。宋真宗抵达澶州后,宋军士气大振,大挫辽军。战后,两国签订了条约,因在澶州签订,故名“澶援之盟”,其主要内容为:宋辽两国边界仍然以白沟河为界,两国约为兄弟之邦,不得接纳对方的盗贼;宋朝每年需要向辽支付白银二十万两,绢三十万匹,称为岁币。澶援之盟对宋朝来说是一个屈辱的条约,是宋朝“守内虚外”政策的产物。不过,由于澶援之盟的签订,宋辽两国再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这对两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靠田北宋时期,江浙一带的农业耕作技术最为发达,他们发明了靠田法。所谓靠田,即在七八月份,把田里的水放干,由太阳暴晒,待根苗稳固后,再放入水,通过此法可以旱涝保收,上等田亩产五六石,“苏湖熟,天下足”即由此而来。
交子:北宋时期发行的一种纸币,也是实际上最早的纸币。宋真宗时期,在政府的许可下,四川成都十六家商户联合发行了一种纸币,称为交子,后来交子改由官办,仍在四川使用。交子的发行,说明北宋时期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宋徽宗时期,改交子为钱引。至南宋时,又发行会子,代替铜钱流通。
四等人制元朝时期的民族制度。元朝建国后,为了维护其特权地位和对其他民族进行统治,颁布实施了四等人制。所谓四等人制,即按照元朝征服民族的先后顺序划分的民族等级制度:第一等人为蒙古人,即蒙古各个部落;第二等人是色目人,即西夏、中亚、回回等;第三等人是汉人,即原来金朝统治区内的汉族、契丹、女真等各个民族;第四等人是南人,即原来南宋统治区内的汉人和其他少数民族。四等人制的实施,是元朝利用民族矛盾制造的等级差异,元政府希望借此来巩固其统治。然而此制度的实施并没有达到元朝预期的目的,反而导致民族矛盾加深,加快了元朝的灭亡。

相关话题/历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