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考研民事诉讼法考研讲义(江伟)(5)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7-11


(3)普通共同诉讼构成要件: 1、有两个以上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
2、同属于以法院管辖,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3、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
4、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

四、简答: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共同点与不同点?(P123)
(1)共同点:二者都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各位二人以上,同时两者都是全 体共同诉讼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法院都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合并处理多数当事人
 
之间的民事争议。 (2)主要区别:
1、诉讼标的不同——普通共同诉讼是同一种类;必要共同诉讼是同一的。
2、诉讼请求不同——普通共同诉讼是两个或以上诉讼请求合成;必要共同 诉讼只有一个诉讼请求。
3、法律特征不同——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之诉类;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 之诉。
4、是否经当事人同意不同——普通共同诉讼合并需当事人同意;必要共同 诉讼合并无须经过当事人同意。
5、审理和裁判的方式不同——普通共同诉讼可以合并也可分开,裁判也是; 必要共同诉讼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6、处理内部关系的原则不同——普通共同诉讼自己行为对自己发生效力; 必要共同诉讼经其他当事人同意对全发生效力。

第二节    诉讼代表人 一、名词:诉讼代表人(P125) 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进行诉讼,有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
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诉讼代表人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为了适应现代 社会民事纠纷群体化而建立的一种独特的群体诉讼制度。

二、简答:简述诉讼代表人制与共同诉讼制度异同点?(P126)
(1)共性:利用同一诉讼程序解决多数人诉讼。
(2)区别:
1、诉讼主体的内涵不同——诉讼代表人制与共同诉讼一般为 2 到 10 人,而 且全体参加诉讼;代表人诉讼双发至少 10 人以上,由代表人作为形式主体参加 诉讼,被代表的其他当事人不必参加诉讼。
2、诉讼行为的效力不同——普通共同诉讼一人行为对其他人不发生效力; 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全体同意才对全体生效。而诉讼代表人实施的 诉讼行为,除了法律规定以外必须经过全体代表人同意才生效。
3、裁判的效力不同——共同诉讼作为诉讼主体,人民法院的裁判对全体都 有约束力。而代表人诉讼是形式上的诉讼主体,法院的裁判对被代表的众多当事 人有约束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内起诉的,可以适用改裁判。

三、简答:简述诉讼代表人制与诉讼代理人制度异同点?(P127)
(1)共性:通过他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2)区别: 1、诉讼地位不同——诉讼代表人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不是本案当事人。
2、参加诉讼的目的不同——诉讼代表人既维护自己利益也维护被代表人利 益,诉讼代理人只是维护被代理人利益。
3、产生的根据不同——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可由部分人推选,诉讼代理 人只是由全体被代理人授权。
4、诉讼行为的后果不同——诉讼代表人既可以被代表人名义,也可以自己 名义参加诉讼,因此诉讼后果由两者共同承担。诉讼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在 代理权内进行诉讼,由此带来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四、诉讼代表人(名词)
 
(1)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 1、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
2、诉讼代表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3、诉讼代表人具有于进行到该诉讼相适应的能力
4、须能善意地履行诉讼代表人的职责
(2)在多数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权限相当于未被授予处分实体权利的 诉讼代理人。

五、名词: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P129)
1、名词: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由起诉时人数已经确定的共同诉 讼人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
2、名词: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起诉时如果共同诉讼人的人数 不能确定,则由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推选出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 讼的代表人诉讼。

六、关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了解)
1、公告
2、登记
3 裁判效力,表现在:对于已经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具有约束力;对未参加登 记的权利人有预决效力。
第三节    诉讼第三人

一、名词:第三人(P131)
(1)概念: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 权,或者虽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 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的人。
(2)特征: 1、具有独立的诉讼请求。
2、必须在诉讼开始后,案件审理终结前参加诉讼。
3、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名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P131)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不论全部或部 分,以独立的实体权利的资格,提出诉讼请求参加诉讼的人。
(2)参加诉讼时必须具备的条件: 1、对原告、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
2、本诉正在进行
3、以提出诉讼的方式参加
(3)地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即以本诉 的原告和被告作为被告的两面诉讼结构。
(4)参加程序: 1、参加时间。在本诉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时介入诉讼,一般是在一审
2、参加方式。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主动提起诉讼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诉
 
三、简答:简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P133)
1、争议的诉讼标的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争议的标的与争议标的是同一 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争议的诉讼标的与本诉的标的不一致。
2、争议的对象不一致——必要共同诉讼人要么原告要么被告;有独立请求 权的第三人既不维护原告也不维护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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