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考研民事诉讼法考研讲义(江伟)(4)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7-11


1、本诉正在进行中,辩论终结前。
2、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3、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4、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或与本诉请求在防御方式上有牵连。
5、反诉须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第五章    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
名词:当事人的概念(P92)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民事争议要求法院行使民 事裁判权的人及相对人。从广义上讲,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未引起本诉的发 生,但因向本诉原告和被告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也是当事人。当事人的 概念可以从实体和程序意义上加以理解:
1、实体意义上的当事人。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通常提到的当事人概念似乎 包含诉讼法和实体法上的含义。
2、程序意义上的当事人。确定当事人的根据不是依据该当事人是否是实体 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不是看当事人是否是在客观上实际享有实体权利,承担实 体义务的主体。

第二节    当事人的认定
一、名词:正当当事人——当事人适格(P98)
(1)正当当事人是指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被告, 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因此又称为当事人适格。
(2)其功能: 1、防止滥用职权,排除不适当的当事人
2、在多数人诉讼的场合具有节约诉讼资源的功能
3、实现当事人制度设计的合理性
4、确定当事人是否适格,只取决于原告主张的实体法上的权利或者法律关 系。
二、名词:诉讼担当(P101)
诉讼担当是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诉讼,由于案件
 
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当事人的资格,就该涉讼法律关系所产生的纠纷关系 形式诉讼实施权,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诉讼担当可分为两类: 1、基于身份权而引发的诉讼担当
2、基于财产管理权,为维护财产所有人或财产经营人的民事权益而进行诉 讼担当,充任代位当事人。
3、非正当当事人,即当事人适格有欠缺的诉讼当事人。对于非正当当事人, 人民法院可能以诉无理由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或者诉不合法二驳回诉讼或者更 换非正当当事人,
第三节    当事人主体资格
一、名词:当事人能力(P104)
当事人能力,也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指能成为一般民事诉讼当事人 所必要的诉讼法上的能力或资格。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即正当当事人是两个 不同的概念。当事人能力是针对一般诉讼(抽象诉讼)而言的一种资格,它属于诉 讼主体要件中的抽象要件。而当事人适格是针对具体诉讼的具体要件,因具体的 案件而有所不同。有当事人能力未必是适格的当事人
二、了解:当事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P106) 关联性: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一定有当事人能力 分离:是指二者相互独立,无民事权利能力却有当事人能力或无当事人能力
却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现象
三、名词:当事人的诉讼能力(P108)
诉讼能力,又称为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亲自行使 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有当事人能力或者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不一定 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
一、简答:诉讼代理人的特征?(P109)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 围内代理试试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特点:
1、有诉讼行为能力
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且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
3、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二、简答: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特征?(P110)
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取得代理权,代理无诉讼行为能的当 事人进行诉讼的人。其特点:
1、代理权产生的基础特殊——法律规定。
2、代理对象特殊——无诉讼行为能力人。
3、代理人的范围特殊,范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三、简答:委托诉讼代理人(P112)
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并以他们的名义在授权范
 
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与法定诉讼代理人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1、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人的授权而产生。
2、诉讼代理事项和诉讼代理人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由委托人 自己决定。
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第六章 多数当事人

第一节    共同诉讼
一、名词:共同诉讼(P115)
(1)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含两人)的诉讼。在 民事诉讼理论中,原告为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为积极的共同诉讼,被告为两人以 上的共同诉讼为消极的共同诉讼。
(2)共同诉讼的特征: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2、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当事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进行诉讼。

二、名词、简答:必要共同诉讼(P118)
(1)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具有同一诉讼标 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
(2)特征: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2、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
3、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
4、共同诉讼人行为具有一致性。
5、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三、名词简答:普通共同诉讼(特征、要件)(P122)
(1)概念;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为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 为两人以上个,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经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 审理而将其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
(2)特征: 1、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
2、普通共同诉讼中各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一定存在两个以上的诉 讼请求。
3、普通共同诉讼是一种可分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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