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交通运输内部审计防范风险效能浅析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经济增长速度的换挡期和结构调整期,而交通运输业担负着稳定经济发展“先行官”角色。那么,交通运输内部审计又如何发挥防范风险的效能呢?笔者就此谈谈自己的肤浅认识。
一、新常态下交通运输发展的突出特点
归纳起来,其突出特点是:
(一)交通运输投资增长稳中有升。2016年全国完成铁路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2.79万亿元,投资规模较上年增长4.7%,全年铁路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共拉动GDP约2.7万亿元、提供就业岗位约3460万个,交通运输投资服务经济稳增长作用进一步彰显,交通运输投资为服务经济稳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发挥着重要的“稳定器”作用。
(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大。2016年全年安排用于国省道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的车购税占比超过70%,较“十二五”之初大幅提高25个百分点以上;用于内河建设的港建费占比近年来首次超过60%;用于西部地区的车购税占比较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全年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西部地区公路建设投资分别增长14%、13.4%和17.3%,内河建设投资实现增长,交通运输投资结构优化有力地推动了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三)交通运输增长动力源自改革创新。在新常态下,交通运输业更加注重依靠创新驱动,注重通过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与各种传统业态的融合发展。在财税体制改革框架下,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建立稳定可靠的交通运输投融资机制,同时切实提高基础设施耐久性,提高交通运输资金投入产出效益。
二、地方交通运输内部审计防范风险的主要效能
交通运输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的延伸,是单位风险防控的一道重要防线。随着国家对交通运输的投不断加大,地方交通运输内部审计防范风险的效能作用日益凸显。其主要表现为:
(一)防范项目建设资金风险。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为鼓励地方交通项目建设的政策性补助资金。如,每年安排的车购税、燃油税等专项资金和其他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建设单位投入资金等等。资金风险主要包括资金安全风险、短缺风险和使用效率风险。其中安全风险主要是指资金被挪用、欺诈和贪污的风险;资金短缺风险,是指建设项目不能及时、足额地筹集到建设所需资金,从而导致项目建设停滞、无法按期交付使用、严重导致项目流产等;资金使用效率风险是项目资金不能按期拨付,使用效率不高,有损失浪费现象,建设项目实际投入资金远高于预算资金,项目投入使用获得的效益低于贷款利率。地方交通运输内部审计通过开展项目资金跟踪审计和项目绩效评价专项审计,可以有效防范项目高投入的资金风险。
(二)防范内控制度风险。地方交通运输内部审计通过开展内控制度执行专项审计以及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可以有效防范新常态下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风险以及执行不到位风险。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的出台,地方交通运输部门的一些内控制度已经不适用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不适应单位内部的管理需求,没有得到及时的更新、修订、完善。同时,新制度的制定不够科学严谨、缺乏时效性及约束力,与实际情况不服造成执行管理偏差。执行不到位风险包括对已经定立的制度监督检查不够,因不作为导致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乱作为导致制度执行出现错误带来损失。
(三)防范廉政风险。地方交通运输内部审计通过实施全过程、多形式的审计监督,从交通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的防控。在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环节,重点审查招投标的管理以及具体合同条款内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重点审查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补偿款的支付、工程变更审查、设备材料的采购、资金的拨付管理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验证、专项审计。在内部管理环节,重点检查建设领域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突出对纪违法案件、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不当、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形成威慑效应。
(四)防范经营风险。地方交通运输的交投、公交、路桥、养护以及设计、检测、监理等所属国有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经济组织,为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面向市场,独立决策,在经营管理中必然存在经营风险。在新常态下,当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对企业的筹资、投资及其他经营管理会产生直接影响;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营机制的不完善会产生经营风险,一旦决策失误,就会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通过加强国有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审计以及经济效益审计,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实际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企业安全稳健运行,避免毁灭性风险发生。
三、地方交通运输内部审计防范风险效能机制的建立
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地方交通运输内部审计日益受到重视和发展,但其职能作用仍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其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基层单位防范风险意识普遍不强、内控制度不健全规范、对内部审计重视投入不够、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程度不高;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力量尚显薄弱、内部审计质量不高、覆盖范围不广、延伸度不深、建设性审计建议不多。因此,笔者认为建立健全地方交通内部审计防范风险效能机制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健全制度机制,筑牢风险防范基础保障。交通运输内部审计要发挥其应有的风险防范职能作用,首当其中要从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入手。一是把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完善作为依法审计的基础保障。从目前的情况看,地方交通运输系统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内部审计力量还比较薄弱,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完善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建立完善规范的内部审计制度,使内部审计在实施过程中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使内部审计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审计项目有计划、审计监督按程序、审计实施依方案、审计处理循法规。二是把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作为筑牢风险防范的基础保障。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有效堵塞单位管理的漏洞,有效防范单位内部风险的发生。内部审计要充分发挥其防范风险的效能,对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分析,查找风险控制点,开展全面风险评估,特别是要针对交通运输系统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风险点落实严格控制措施,促进单位加强完善内控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篱笆”,形成风险点清晰、重点明确、层次分明、措施有力的内控规范管理体系,筑牢防范风险的“防火墙”。
(二)强化监督机制,加大内部审计投入力度。内部审计通履行监督职能,以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为评价依据对被审对象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衡量和确定其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是否正确、真实,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有效,检查被审对象是否履行其经济责任有无违法违纪、损失浪费等行为,追究或解除其所负经济责任,从而督促被审单位纠错防弊,遵守财经纪律,改善和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机制,必须整合交通系统现有的审计资源,不断加大对内部审计的投入力度。一是要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交通运输系统要依据外部监督的要求和组织内控合规或治理框架合理的原则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改变地方交通行业目前比较普遍的单位内部财务和审计合并机构的建立模式,用制度规定内审机构的地位、结构、层级,加大对内部审计的投入,最大限度提升内部审计独立性。二是要强化内部审计全覆盖。新常态下,地方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和“五个交通”建设,无论是单位性质,凡是涉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都要纳入审计的范围。要对交通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单位开展全面审计,特别是对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的使用强化全程监督,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
(三)拓宽评价机制,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水平。评价职能是由内部审计监督职能派生出来的另一种职能,其职能作用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内部审计要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基础上以履行评价职能为主,评定被审单位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经济效益的高低优劣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单位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升。一是通过拓宽内审评价机制,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来提升审计结果利用价值。内部审计能否促使单位加强管理,不断增强防范风险意识,取决于审计的质量和领导的重视程度。交通运输内部审计人员要充分发挥内审评价职能作用,通过提出高质量、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以此获得单位领导的充分重视和肯定,并促使单位加强和改进管理,使内部审计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是通过建立交通运输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法规、财务等其他部门的合作和评价机制,共享工作信息与成果,提升审计结果利用价值。充分将审计评价方式运用到重要经济事项决策、干部人事考核、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违纪违规问题中,将审计结果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和依据。同时,强化后续审计,对被审计单,强化后续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审计意见和建议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