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思想政治理论精选实用教程 - 李海洋 第4集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01-09

第三章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从试卷实际分值看,本章并不是命题重点章。说是热点,是因为它的高命题率,说是非重点,是因为它的直接的分值一般仅为1~2分,即1道单选或多选题。但因其内容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第八章相贯通,且本身适合命题并可能命题的活跃考点较多,因而不宜忽视。从理论地位上说,本章是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掌握新民主主义社会是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社会,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要内容和理论依据,“一化”与“三改”的关系,我国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办法;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经验,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和理论依据,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节是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包括2个问题,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和特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其理论依据。
第二节是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包括2个问题,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第三节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包括2个问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初步确立及其理论依据,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本章的重要概念和理论是,过渡时期总路线、国家资本主义、和平赎买、四马分肥、农业合作化理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理论。本章应把握的难点是,如何理解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我们在20世纪50年代选择社会主义的原因;怎样认识拥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是什么;如何认识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第一节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和特点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单选、多选)
1.过渡性社会形态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形态。
2.属于社会主义体系
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虽然非社会主义因素仍占很大比重,但社会主义的因素在经济和政治上都已居于领导地位。加之当时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国际条件,决定了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最终胜利,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和改造,因此,新民主主义社会属于社会主义体系,是过渡性的,并将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成分(单选、多选)
(1)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五种经济成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由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因此,主要的经济成分是三种。
(2)主要的三种经济成分: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其中,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掌握了主要经济命脉,居于领导地位,以农业和手工业为主体的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新民主主义社会要继续向前发展,就必须不断扩大国营经济,并逐步将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改变为社会主义经济,从而使社会主义经济逐步成为我国的经济基础。
(三)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阶级构成(选择题命题重点)
1.阶级构成和主要矛盾
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的阶级力量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既可以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也可以被引导走向社会主义,其本身并不代表一种独立的发展方向。因此,这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及与之相联系的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集中表现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两个阶级的矛盾。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必然使中国社会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2.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重性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具有两重性。在这一时期,民族资产阶级仍然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既有剥削工人阶级的一面,又有接受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一面。因此,它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也具有两重性,既有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阶级利益相互对立的对抗性的一面,又有相互合作、具有相同利益的非对抗性的一面。对于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革命来说,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剥削阶级是被消灭的对象,作为可以接受共产党和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力量,又是团结和改造的对象。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其理论依据
(一)党对过渡时期的认识过程(选择题命题重点)
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已经明确,中国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新民主主义社会要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但对于何时过渡、如何过渡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经历了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
1.“一举过渡”的最初设想
建国前,毛泽东曾有新民主主义革命全国胜利后,约需10年、15年或20年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1951年前后,党内共识是先用三个五年计划搞工业化建设,再向社会主义过渡。在过渡的时间上,认为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一般估计为15年到20年时间;在转变条件上,认为只有实现了国家工业化,才能实现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在过渡的步骤和方式上,认为当工业发展了、国营经济壮大了,即可进一步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国有化和个体农业的集体化。
2.三年实践的形势变化
从1949年至1952年,党领导人民集中力量恢复国民经济,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同时,实际上开始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在完成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及时地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在调整工商业过程中,采取对私营工商业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等方式,广泛发展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等。
到1952年,我国国民经济得以恢复,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已经完成,社会主义经济因素不断增长和对资本主义经济的限制,开始确定我国工业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为全面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3.“同时并举”的新的认识
毛泽东和党中央对原来的设想有了新的认识,认为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机已经到来,于是重新思考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间和步骤问题。1952年9月,毛泽东在讨论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时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不是10年以后才开始过渡,这是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开始。
(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选择题命题重点)
1.正式提出和完整表述
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关于总路线的完整表述形成于同年12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2.主要内容和突出表现
这条总路线的主要内容被概括为“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即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中,“一化”是“主体”,“三改”是“两翼”,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思想,也体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同时并举”是过渡时期总路线最突出的特点。
(三)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理论依据(单选、多选)
1.马恩变革所有制的设想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经历无产阶级夺取并利用国家政权改造旧的生产关系,逐步消灭私有制、确立公有制并大力发展生产力的过渡时期,这是走向共产主义的不可逾越的阶段。他们曾设想过以暴力没收与和平赎买这两种方式来变革所有制的问题,而且认为,如能用赎买的办法变革所有制将是“最便宜不过了”。
2.列宁对过渡时期的论断
列宁进一步认为:落后国家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过渡时期的根本任务是把剥削阶级的生产资料转化为公有财产,同时,通过合作社的形式使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并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的根本任务提到首位,以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也曾设想过对无产阶级是最有利的事情,即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对资产阶级进行和平赎买。但俄国资产阶级选择了国内战争的反抗方式,使列宁的设想未能实现。
3.毛泽东对过渡社会的构想
毛泽东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说过:新民主主义社会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社会形态。1949年2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专门讨论了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问题。毛泽东在大会报告中指出我国要“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并具体分析了当时的五种经济成分的性质、相互关系、发展趋势和前途,明确提出了“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的历史任务。
4.中国化的过渡时期理论形成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将马列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在中国进一步具体化,形成了中国化的过渡时期理论。
1953年12月,由毛泽东审阅的中宣部《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指出: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之所以必要,并且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是由于:“一、我国经济和文化的落后,要求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来创造为保证社会主义完全胜利所必要的经济上和文化上的前提;二、我国有极其广大的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及在国民经济中占很大一部分比重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要求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来改造他们。”毛泽东审阅这个提纲时特别指出:我们之所以要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因为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把在我国绝大部分社会经济中使用简单的落后的工具农具去工作的情况,改变为使用各类机器直至最先进的机器去工作的情况,借以达到大规模地出产各种工业和农业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确有把握地增强国防力量,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最后的巩固人民政权,防止反革命复辟这些目的。”
这个中国化的过渡时期理论,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行动指南。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
 一、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选择题命题重点)
(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积极引导,组织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土地改革后,获得土地的农民有两种积极性,即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当时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不仅限制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如果任其自发地发展下去,必然会出现两极分化。党中央正确地分析了农民这两方面的积极性,提出了一方面不能挫伤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展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这样就在土地改革后,逐步引导农民走上了互助合作的道路。
2.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
农业合作化必须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以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毛泽东认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对他们不能采取剥夺的办法,只能引导、说服和教育,使其自愿地走合作化的道路。
3.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
土地改革后,贫农、雇农由于分得了土地等生产资料,有半数人迅速上升为中农。毛泽东从实际出发,把中农分为上中农和下中农。贫农和下中农一起,约占农村人口的60%到70%,都是党在农村的依靠力量,从而解决了党在农村依靠农民大多数和建立无产阶级优势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采取正确的农村阶级政策:依靠贫下中农,团结其他中农,发展互助合作,由逐步限制到最后消灭富农剥削。这就使农业合作化有了坚实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4.实行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采取的是逐步过渡的办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从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党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相同。在步骤方法上,采取从供销合作入手,再组织生产合作,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地把手工业的私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第一步是办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手工业供销小组;第二步是办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第三步是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底,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1)和平赎买的涵义。
所谓赎买,是指国家有偿地将私营企业改变为国营企业,将资本主义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赎买的具体方式是让资本家在一定年限内从企业经营所得中获取一部分利润,而不是由国家支付一笔巨额补偿资金。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和平赎买的必要性。
第一,有利于发挥私营工商业在国计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有利于争取和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有利于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民主人士,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
第三,有利于发挥民族资产阶级中大多数人的知识、才能、技术专长和管理经验,也有利于争取和团结那些原来同资产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和平改造的可能性。
第一,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它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
第二,党与民族资产阶级有长期统一战线关系。在民主革命阶段,中国共产党与民族资产阶级长期保持着统一战线的关系,这就为将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对抗性的矛盾转化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并按照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提供了前提。
第三,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已经建立。我国已经有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并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这就造成了私人资本主义在政治上、经济上对社会主义的依赖。加之当时国家对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统购统销,以及资本主义企业中工人群众对资本家的监督等因素,这就使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只能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2.采取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1)国家资本主义。
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在国家直接控制和支配下的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的实质,就是通过和平赎买的办法,而不是通过没收的办法,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变成社会主义公有制。
国家资本主义在形式上有初级和高级之分。其初级形式是,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其高级形式是,公私合营,包括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2)实施步骤。
第一步:实行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在私营工业中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在私营商业中采取委托经销、代销等形式,既帮助私营企业克服困难,也使其生产和经营开始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企业利润,按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方面进行分配,即“四马分肥”。资方红利大致占四分之一,企业利润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基本上是为国计民生服务的。这就使这些企业具有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因素。
第二步: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国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国家和资本家共同所有;企业利润按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方面进行分配,即“四马分肥”;国家派干部(即公方代表)进入企业内部,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同工人、资本家(私方代表)共同管理和改造企业,公方代表居领导地位。资本家的剥削进一步受到限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发展生产、满足人民需要和完成国家计划为目标,因而已经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第三步: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进入高潮。同年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这标志着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对合营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定股定息,委派人员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统一调配企业的人、财、物,生产资料为国家所有。国家按企业资本的股份额,每年拨付给原工商业者5%的定息,开始决定付息7年,后又延长3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生产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基本上成为社会主义国营性质的企业。
3.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
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改造的方法主要以企业为基地,国家对资方在职人员和资方代理人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以“量才使用,适当照顾”为原则,对他们在政治上适当安排、工作上发挥作用、生活上妥善照顾,通过改造阶级成分的方式达到从整体上消灭资产阶级的目的。
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使绝大部分资本家都愿意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避免了激烈的阶级对抗,减少了改造的阻力,并使资本家用他们的经营管理经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二、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单选、多选)
(一)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党和政府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所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力求使之与促进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实践证明,同时并举的方针对于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生产力发展,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推动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
三大改造都采取了区别对象、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这样一场巨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对生产力的发展造成破坏,而且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及时总结农民的实践经验,创造出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等过渡形式。这种渐进的改造方式,一方面可以使农民亲身体会到组织起来力量大,可以增加生产抵抗灾害,防止两极分化,从而提高农民的觉悟,逐步地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避免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中出现的富农反抗,破坏生产资料的情况。手工业改造中的逐步过渡,不仅保护了生产的发展,而且为手工业技术改造创造了条件。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创造了从初级到高级的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避免了在改造期间可能发生的剧烈的社会震荡和经济破坏。
(三)用和平方法进行改造
这一方法保证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解决了诸如实现社会变革与经济发展、和平过渡与消灭剥削制度这类通常难以解决的矛盾问题。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农民对土地耕畜的深厚的私有观念和各家各户自主经营的习惯相抵触,但党和政府坚持和平的方法和自愿的原则不动摇,用事实向农民表明,合作化可以使占农村人口多数的、在生产条件方面还有各种困难的贫农和下中农得到利益,至少不损害他们的利益,因此使他们拥护或比较拥护合作化。
对待民族资本家,党和政府不仅没有采取斗争地主的办法,而且继续支付定息,安排工作。对资本家实行团结、教育和改造的方针,不仅保证了改造的顺利进行,而且将几十万资本家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四)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失误和偏差
主要是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工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时间遗留了一些问题。
失误和偏差的表层因素,是工作方法过于简单,急于求成、不够谨慎;认识因素是不懂得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公有制经济可以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深层因素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尚未形成科学理论。
(五)社会主义改造是历史性的伟大创造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有两个事实是世界历史上各种革命大变动中罕见的:一是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未破坏,反而发展了生产力。二是这样的变革不仅没有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反而极大地加强了人民的团结,并且是在人民普遍拥护的情况下完成的。
这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是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所做出的伟大创造和取得的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第三节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初步确立及其理论根据(单选、多选)
1956年底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历史上长达数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结束,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确立,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1.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显著变化,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占绝对优势,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制度已经基本上被消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基本建立。
2.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
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已成为无产阶级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确立。
3.我国阶级关系的变化
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已经被清除出中国大陆;官僚资产阶级已经在中国内地被消灭;原来的地主和富农正在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民族资产阶级分子被改造成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工人阶级已经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队伍进一步壮大;农民和其他个体劳动者已经变成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知识界已经组成一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队伍。广大劳动人民从此摆脱了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成为掌握生产资料的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成为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
4.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过渡时期存在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的理论根据
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能够先于发达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的论断,曾为第二国际的机会主义者以不具备经济前提为由,加以否定。列宁批驳了这种 “庸俗生产力论”,认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以此为前提。他指出:“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这在各个西欧国家都是不同的),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列宁还预言,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革命带有更多的特殊性。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证明了列宁的真知灼见。
实践证明,中国可以在没有实现工业化的情况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正是为了推进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但也正是由于经济文化的落后,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只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经过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
 二、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分析题命制重点)
(一)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极大地提高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社会化大生产具有一致性,能够发挥在经济落后条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离不开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根本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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