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辩证唯物主义的时空无限性原理
(1)有限反映着具体事物的暂时性和相对性。无限反映着客观实在的永恒性和绝对性。
(2)任何事物都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割裂二者关系是形而上学。
①无限存在于有限之中,无限由有限构成。
②有限包含无限,有限体现着无限。
③有限可转化为无限,超出有限的界限即趋向无限。
④同有限相联系的无限才是具有现实性的真无限。
这一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确立积极革命人生观的科学依据。
三.实践本质原理
1.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科学实践观的确立是实现哲学变革的关键。唯心主义从精神出发去理解世界,旧唯物主义从自然演化出发去理解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新唯物主义”, 其理论基础就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去理解现实世界。深刻指出实践不仅具有认识论意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具有世界观意义(实践能够改造世界)。
2.实践的本质涵义
(1)定义。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
(2)实践的一般本质和特殊本质。
①实践活动的物质性――人变革物质世界的“感性”活动,具有物质的性质和形式。这是实践区别于意识的一般本质。
②实践活动的主体性――实践又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实践把人的目的、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实在,这是实践区别于自然界物质运动的特殊本质。
3.主体、客体与主观、客观
(1)主体和客体。
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是实践活动中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
客体是指主体的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一切对象。包括自然、社会和精神形式。
(2)主观和客观。
主观或主观世界指人的意识、观念世界,是人脑的精神活动的总和。
客观或客观世界指物质世界,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存在,包括自然和社会。
主观和客观通常是在哲学基本问题的意义上使用,相当于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
(3)二者关系。
主体大于主观。主体既有主观,又包含客观,是自然、社会和意识的统一体。
客体小于客观。客体是指进入了主体活动范围的客观。
4.主客体限定和超越关系的原理
①实质。
限定和超越的关系是实践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②特点。
它既不同于一般物质实体相互作用,也不同于意识对物质的认识关系,而是目的与手段、创造者与被创造者、能动者与受动者之间的关系。
③内容。
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一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能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客体。
5.双向对象化原理及其意义
(1)“双向对象化”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内容。
①主体客体化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即主体对象化。
②客体主体化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即客体非对象化。
(2)“双向对象化”的理论意义。
①主体客体化造成人的活动成果的体外积累,形成了人类本质力量继承发展的特殊方式――社会遗传方式。
②客体主体化则是人占有、吸收前人的活动成果的文化继承方式。
四.意识的本质和意识的作用原理
1.意识的本质和作用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是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
意识的作用即意识对物质所具有的能动作用。辩证唯物主义在肯定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又承认意识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作用。
2.意识能动作用的主要表现
①目的性。
②创造性。意识不仅反映现象,而且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③对象性,即指导实践,改造世界。“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
④意识还能控制人体生理活动。
3.意识能动作用的条件性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巨大的,但它的发挥又是有条件的。
①必须遵循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
②必须把正确的思想付诸实践。
③必须借助一定的物质手段。
第二篇 辩证法考点概括
两大特征 三大规律 四对范畴
“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
“三大规律”是辩证法的理论主干。
“四对范畴”是对辩证法规律的补充环节。
两大特征
一、普遍联系的原理
1.联系的观点
①定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一。
②定义: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2.普遍联系的原理
(1)联系是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过程中所固有的本性。
①内部联系:每一具体事物都是由内在要素相互联系构成的统一整体。
②外部联系:每一事物都与他事物处于相互联系之中。
③整体联系: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普遍联系中的一环。
(2)方法论意义:
普遍联系的原理是科学发展观中的重要观点“协调发展”的哲学基础。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正确地处理和协调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的关系,协调发展就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正是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的具体体现。
二、系统的整体性原理
1.系统的涵义
①系统是由普遍联系而形成的事物的存在状态。
②系统就是由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功能的有机整体。
2.系统的性质
(1)整体性。
系统具有其部分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整体特性和功能。
①系统的整体性和功能只能存在于各个组成要素的相互联系之中,而不是各孤立要素的简单相加。
②要素的性质、功能要所处的系统整体的制约,离开整体,其性质就会发生变化。
(2)结构性。
系统的性质不仅取决于其构成要素的性质,更取决于这些要素的结合方式即结构。系统结构对于系统的功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3)层次性。
系统的结构具有依次隶属关系,不同层次的地位作用不同。
(4)开放性。
系统与周围环境处于相互作用之中。
三.发展观点与过程论原理
1.发展观
①定位: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又一个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②机制: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变化是运动的一般内容,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变化。
③定义:发展是具有前进和上升性质的运动变化。发展是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无序向有序的上升运动。
④实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发展才能产生新事物,在社会历史领域,发展的本质是创新。
2.过程论是发展观的集中体现
①一切事物都是发展的,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过程。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的历史,过去、现在和未来。
②把世界看做过程的集合体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把世界看做永恒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是形而上学的思想特征。
3.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发展观和过程论原理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个重要原则。
它要求我们用历史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认识问题;
它要求我们研究新情况,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三大规律
一、量变质变规律
1.涵义
①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②量――事物的规模、程度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④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⑤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⑥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2.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④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
“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
3.方法论意义
①坚持适度原则。
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②注意事物的数量变化----重视积累、防微杜渐。
③注意事物发展过程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对立统一规律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
(1)矛盾的涵义。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即矛盾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
(2)矛盾的基本属性。
①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②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①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依靠斗争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要靠斗争来实现。
②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和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A.理论意义(辩证认识的实质)
①所谓辩证地思考问题,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特别是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②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避免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绝对化和片面性。
③对任何问题都要辩证地思考,根据实际中的具体情况,多角度地或从相反方向去逆向思维,“换位思考”,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B.实践意义(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
①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着的各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②我们要全面地把握事物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既要重视斗争的一面,也要善于调和和妥协,进而解决矛盾。
③党的十七大深入系统阐述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以及“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理念,正是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典范。
2.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原理
(1)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统一,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构成了事物的发展。
(2)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①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
双方形成矛盾统一体,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
②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包含。
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③矛盾双方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构成了事物的自我发展。
(3)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①促进事物的量变。
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相互排斥,引起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为质变准备条件。
②实现事物的质变。
当矛盾双方力量发展达到了极限,斗争性则突破极限,使旧的统一体分解,新事物产生。
(4)全面把握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的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