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定专家
中心收到申请和标准费用并决定受理后,即从银行委员会的专家名单中指定三名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并指定其中一人担任主席。专家小组采取匿名制,小组与当事人之间的联系通过中心中转,对案件进行书面审理。
专家小组主席必须在收到所有相关材料翌日起的30天内向中心提交裁定意见。
4、DOCDEX裁定
中心收到专家小组的意见后,该意见须经银行委员会的技术顾问审查,以确定其与所适用的国际商会规则及其解释相符。技术顾问的修改意见须得到专家小组的多数同意。然后以中心的名义向有关当事人出具DOCDEX裁定。除非当事人另行约定,该裁定不具法律约束力。
DOCDEX裁定一般用英文做出,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n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
n 案情概述;
n 决定事项并简要陈述理由;
n 出具日期以及中心的签章。
该DOCDEX裁定被视为于出具之日在法国巴黎由中心做出。
5、费用
每笔案件的标准费用(含管理费和专家费用)为5000美元,该费用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时一并支付。如果涉案金额超过50万美元,中心可根据争议复杂程度决定向申请人收取最高不超过标准费用100%的附加费。
所有费用以美元向巴黎的国际商会支付,可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或信用卡三种支付方式。以上费用均不可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