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协议(U. S. - Singapore Free Trade Agreement) ②的第18 章专门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内容,包括双方均不以弱化环境法的方式鼓励贸易或吸引投资,应提供较高水平的环境保护,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合作,并为实施第18 章建立了审查和磋商机制③。美国和约旦自由贸易协议(U. S. - Jordan Free Trade Agreement) ④、美国和智利自由贸易协议(U. S. - Chile Free Trade Agreement) ⑤中也有类似的环境保护的内容⑥。欧盟在它的一些自由贸易区协议中也加入了环境保护的内容。
保护劳工权利也是欧美等国家的政策之一, 这一政策在它们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也有体现。美国在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时,就面临来自墨西哥的低劳工保护水平的竞争。所以在NAFTA 签订以后,贸易区三国又签订了《北美劳务合作协议》,规定每一成员都要努力实现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劳工标准和《北美劳务合作协议》规定的十二项劳工保护的基本原则。这是美国第一次在美国的自由贸易区协议中加入劳工保护的内容。现在共有五个国家与美国签订了包含劳工保护内容的贸易协议,它们分别是加拿大和墨西哥(NAFTA) , 约旦、新加坡和智利。除了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协议中,劳工保护内容采取了附属协议的形式外,在其他自由贸易协议中,劳工保护的内容都订入了主协议本身。
在多边贸易框架如WTO之下,环境保护仅有十分有限的位置,而劳工保护尚未被纳入WTO框架下,发展中国家对于将劳工议题纳入WTO的贸易谈判中的提议一直是强烈抵制的。但是,如前所述,环境和劳工保护这类非贸易因素已经广泛存在于很多发达国家主导的自由贸易区协议中, 当这些非贸易议题在区域的范围内逐步被发展中国家接受后,这些议题与贸易挂钩的正当性也会越来越多地得到承认,那就使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层面抵制将这些议题纳入WTO 框架下更加困难。而这些议题与贸易挂钩显然对中国的出口贸易不利。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中国而言,至少现在和在比较近的将来,多边贸易体制都是对我们的贸易利益至关重要的,所以我们应该积极和坚定地维护多边贸易体制,这意味着在多边贸易谈判中,我们应该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 努力促成谈判,争取将贸易问题在多边的框架下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