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关于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问题(2)
网络资源 Freekaoyan.com/2008-05-07
三、发展中国家应以集体的力量争取贸易争端的圆满解决
贸易集团化是当今世界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之一。在以往的关贸总协定组织内,贸易集团的优势尤为明显。
目前发展中国家也形成了数十个大大小小的贸易集团,但就其经济一体化的程度而论,还大多处于初级阶段。由于发展中国家之间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在各种问题上都取得一致的认识是不现实的。但是就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两类国家集团之间发生的争端而言,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利益却是一致的。在世贸组织的法庭上,希望能看到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联合站在原告与被告席上,为自己的利益而与某些侵害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国家抗争。在近年的国际贸易论坛上,东盟已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其影响正日益受世人瞩目。
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也可由某几个非集团成员国家单独联合起来与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斗争。1995年巴西与委内瑞拉共同起诉美国获胜即是成功的一例。1997年马来西亚、泰国、巴基斯坦和印度联合起来又对美国禁止虾和虾制品的措施提出申诉。
发展中国家经济力量大多弱小,若一个个单独与那些经济大国或集团进行较量,获胜的可能性不大,但发展中国家的成员数已近世贸组织总成员数的4/5,若发展中国家在世贸组织中能形成某种程度的联合,如同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下属各组织中的做法一样,则其影响会十分强大,足以与任何经济大国或集团抗衡。发展中国家在世贸组织内形成联合的局面尚须时日,但联合斗争是发展中国家保护自己利益的必由之路。
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应建立或完善管理世贸组织事务的机构
世贸组织建立伊始,有人就预言它将成为“世界经济中的联合国”。世贸组织成立2年来,其影响日益扩大,特别是它裁决了涉及超级大国的比较棘手的纠纷之后,它的权威性已得到世人的承认。人们已相信世贸组织在未来的新世纪中会发挥很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在该组织中发挥作用,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或授权政府中的某一部门统一协调国内外有关世贸组织的事务。
而今的世贸组织已非当年的关贸总协定可比。它所管辖的范围已从原来总协定所管辖的货物贸易扩展至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领域,而且还将涉及劳工、环境保护等领域;以后参与其活动的,也可能不仅仅限于政府部门,某些利益相关的民间机构或企业也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活动。世贸组织的工作几乎涉及国内所有的经济部门,而各方面、各部门的利益往往互相影响或相互矛盾,因此,各国应有一权威机构统一协调有关世贸组织的事务,或明确授权由某一政府部门进行统一协调。就这一点而言,美国政府的做法有一定的参考意义。1963年初,美国政府设立了贸易代表办公室。某主管官员称美国贸易代表,其职能是就管理和执行贸易协议的计划及国际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问题,为总统提供咨询。美国贸易代表为政府近年历届内阁的重要成员,并出任贸易扩大法咨询委员会主席。在实践中,美国贸易代表就是美国参与历次全球贸易谈判的首席代表,并代表政府与其他国家的政府就双边的贸易关系进行谈判。克林顿就职后,即任命其密友、竞选委员会主席出任该职,足以说明美国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
五、发展中国家应积极培养相关的专门人才
当代国际经济领域中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发展中国家应逐渐培养出各种不同层次的人才,为捍卫自己的利益而积极有效地进行活动。在这些人才中,有的可胜任争端解决机构的领导职务,有的应具备担任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成员的资格,有的应具备担任专门技术小组成员的条件,而更多的则是在本国政府机构、企业或驻外使团中能为本国利益而出色工作的专家。培养上述专门人才的方法应灵活多样。可以派有关人员参与世贸组织每年组织的培训班,也可以请世贸组织或某些友好国家的专家来国内进行培训。
目前,我们已深切感到,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拓展,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全面接轨,只有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充分利用其争端解决机制,有效地解决贸易争端,扫除阻碍我国外贸发展的外部障碍后,才能最终实现。
六、中国关于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问题
建国近半个世纪的今天,中国已由一个经济凋敝落后的国家发展成一个初步繁荣昌盛的经济大国。近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曾连续数年以两位数的增长速度快速发展,震惊了世界。中国的对外贸易事业也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变化。经过改革开放后20多年的奋斗,中国已成为世界第十大贸易国,中国的外汇储备高居世界第二位,中国是许多大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的首选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