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威尔也退色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已失去光彩。《写给批评家的寓言》(1848)对当时的美国文人,就曾说过一些机智而聪明的话,比如他说惠蒂埃∶
满腔热忱不能分辨
单纯的兴奋和纯洁的灵感
(还有批评他自己的那些话,因为按照典型的新英格兰作风,人人都是自己最好的批评者。)《比格罗诗稿》中有些部分由於内容对於人类有机警、愤怒和幽默的批评,所以现在仍能保持不败。有些文学论文写得很好──例如讨论乔叟和爱默生的文章──其中大部仍然可读。他的作品十分流畅,措辞巧妙。诗文中有的是简洁的短句,读来清新可喜──
[华兹华斯]是华兹华斯郡的历史学家
[梭罗?注视自然像个谨守岗位的警探
虽然它们往往经不起进一步的审查。到了晚年,他成了美国最显赫的文人,牛津大学请他去教书,他是艾德琳·斯蒂芬(後来以佛吉尼亚·伍尔夫的笔名闻名於世)的教父。
今天,他所以受人注意──可说特别受人注意──主要是因为他的一生可以说明美国文学的各个方面。年轻时,他热烈信仰民主,主张废奴。到了壮年,任哈佛大学的教授,也协助过《大西洋月刊》和《北美评论》的编辑工作。晚年他似乎保守起来了,成了一个绅士派的文人,他可以写信给亨利·詹姆斯,这样说道∶"我见过的最好的社会,总的说来是麻塞诸塞州的坎布里奇。"他瞧不起惠特曼,对於华兹华斯"未能及早学习古典文学的优雅"深感惋惜。"正是这种优雅使兰道的无韵诗那样肃穆庄严,那样强健有力┅┅而华兹华斯从未到达这个高度。"作为一个有教养的绅士,洛威尔喜欢四海一家的感情。他对於欧洲的著名作家最为熟悉,就像他熟悉欧洲最好的旅馆和最好的地方佳肴一样,他的诗文满是文学典故。他觉得建立美国本国文学的念头非常可笑,朗费罗也有这种想法;比如说他用这样的话讽刺过美国二流诗人詹姆斯·珀西瓦尔∶
如果涓涓细流如阿冯河能够产生莎士比亚,雄壮的密西西比河该孕育出多麽伟大的巨人来呵!地理形势第一次发挥了它正当的作用,成为第十个富有启迪性的缪司女神。
但是作为一个美国人,洛威尔从不怀疑他的国家能对别人有所贡献。他在内战中写的《比格罗诗稿》二集,对约翰牛说话的口气,可没有一点亲英的味道∶
何必夸夸其谈,约翰,
把荣誉说得天花乱坠,
你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约翰,
看它不值一个小钱?
在他的《外国人的某种谦逊》一文里,他清清楚楚说他是个美国人,虽然他引用起欧洲文学的章句来易如反掌。事实上,像若干其他绅士派文人(像他以前的库珀)一样,他不得不向本国同胞为出身教养辩护,对欧洲人为本国比较粗犷的性格辩护。年事渐长之後,他加入了霍姆斯等人的绅士派文人行列,他们相信波士顿─坎布里奇是新旧两个世界最好的东西荟萃的地方。但是作为一个作家,他对於双方都没有充分领略到,因之也从未找到完美的表达方式,比如说,他在《梅森和斯赖德∶一首扬基牧歌》里写道∶
陌生的新世界呵,它从来没有年轻过,
逼人的需要把青春从你那里抢去了,
森林里褐色的弃儿,他的小床周围,
有印第安人劈啪的脚步声踱来踱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