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巴灵顿关於绅士派文人之只在吹毛求疵、没有美国气派的说法是歪曲的,即使我们接受巴灵顿的某些批评标准,我们也不能只一味责备绅士派文人而不去责备别的许多作家。他们之中虽然没有一个是彻底的废奴主义者,但是他们也非常关心这场斗争的结果。朗费罗在日记里赞扬过那个无法无天的约翰.布朗∶ 他和霍姆斯都有儿子在内战中受伤。至於说到"本土"文学,甚至不喜欢群众的帕克曼,也推祟过像《大卫·克罗克特传》和《阿肯色的大熊》等富有本国色彩的作品,他说这些著作都是"来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民,或者是为了迎合他们而写的",反过来说,。在那些比较高雅的作品里,我们看到的只是优雅的文体,很少看到独创的思想,这样的文章很容易让人认为是英国人写的而不是美国人写的"。
但是,为了替绅士派文人洗脱罪名,我们也有犯错误的危险,有可能走向巴灵顿的反面。老实说,就这派的诗人而论,他们的作品很少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话虽如此,我们也不能把这种贫乏完全归罪於波士顿。难道诗人的不合时宜,在十九世纪的英国,不是和在美国几乎同样显著吗? 朗费罗、洛威尔与霍姆斯在英国很受欢迎,并非因为他们有意用不是美国的方式写诗,而是因为他们对於诗的看法,和英国以及美国的高级人物对於诗的看法十分接近的缘故。像坦尼森这样的人,与时代脱节,表现在他的诗和他的行为之间有鸿沟∶他的诗写得非常文雅,而他的生活却粗鄙地填满了烟草、啤酒和粗语。这并不是说坦尼森或绅士派文人都为了不能像说话那样写文章而发起愁来,请问又有哪个文人能够像说话那样写文章呢? 然而就绅士派文人而论,他们碰到我们在第二章约略谈到的那种麻烦,文雅的辞句和一般用语对於他们都不怎麽合适。我们可以这样说,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波士顿的特别困难也许在於他们新英格兰一本正经的传统,使他们过分文雅。在这一点上,我们同意巴灵顿的看法,绅士派文人留给我们的整个印象是过於精美∶这是当时英美的共同缺点,再加上波士顿特有的精细,使得绅士派诗人在他们的那个时代曾风行一时,但在我们这个时代里却不能流传。
他们中最成功的文人是朗费罗,可是他又给我们提供了一些什麽呢?散文有《海皮里昂》与《卡瓦纳》之类的浮浅小说,除了偶尔有些有意思的常识以外,在整体上矫揉造作得很。在诗歌方面,他留下了大量作品,从短歌到抱负不凡的巨作∶《伊凡吉林》,《海华沙之歌》和但丁的英文翻译。爱伦·坡和惠特曼两个人都有保留地说过,朗费罗有丰富的才能,可是他的诗没有韵味,因为诗中的含意已由辞汇和韵律囊括尽了。和他相反,梅尔维尔在技巧上是个最拙劣的外行诗人,可是诗的内蕴却要深厚得多。朗费罗也不是缺乏独创性,不过才华不大。他在欧洲文学的阁楼里忙著翻箱倒笼,找到了不少有趣的东西。和欧文一样,他尽其所能给美国提供本国的民俗。他在一八四○年一月写道∶
我已经开辟了一个新的园地民谣,从《金星号遇难》开始,这条帆船两周以前在暴风雨中在诺曼愁地方触礁。┅┅我想我还要多写一点。美国民谣在新英格兰这里还是一块处女地;有的是上等的资料。
他的确写了许多,结果非常满意∶举一个例子,很少有美国学生没有读过《保罗·里维尔的夜奔》的。可是他对美国的民谣并没有真正的兴趣;当时人们对於是否需要一种美国文学争论不休,他觉得好笑,也表示怀疑。问题不是美国和欧洲孰轻孰重,而是"我的理想的诗的世界,还是外面实在的散文世界"。我们从那段引自《卡瓦纳》的文章,可以看到他对散文也有兴趣。不过他更喜欢写诗,不管他写的是欧洲还是美国,他并不怎麽想去追求真实。他从未去过美国西部,他看不出有去西部的必要(以他的条件而论,谁也不能怪他)。当他在《伊凡吉林》中想描写密西西比河时,他只是走去看看班瓦德的密西西比河全景油画就已心满意足,那幅画那时正巧在附近展览。《海华沙之歌》的素材,取自斯库尔贞拉夫特的和别人的作品,那首诗的韵律,来自芬兰,虽然有人对那种韵律提出不利的批评,他还是固执使用。他在《我逝去的青春》中写他的童年,他对於缅因州波特兰的回忆,是由但丁的诗句引起的。"Siede la terra dove nato fui/Sulla marina",成了"时常我想起那个美丽的镇子/那个坐落在海边的镇子"。还有那诗中的叠句∶
男童的意志是风的意志,
少年的思想是悠长、悠长的思想──
来自赫德译成德文的一首拉普兰歌∶
青年的希冀是风的希冀
少年的思想是悠长的思想
像这样改编别人的作品本来没有什麽不对,对於某些近代诗人,这是一种天赐的机缘。不过就庞德和艾略特而论,改写(甚至直接引用)是为了要取得联想的效果,而在朗费罗,则仿佛是他文学杂碎堆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读者并不觉得那是借来的东西、纵然如此,也还是可以闻到来自朗费罗的一种轻微的杂烩的味道。比如在《海华沙之歌》里,他笔下的印第安人显得不真实,不是因为他没有见过真正的红印第安人,而是因为他们不是出自创作的想像,而出自浪漫的想像。因此,他们往往因为"过时"而显得可笑,就像过了时的时装图样一样。模仿别人的诗文,把上边这些文人淹没了,可是它没有能够掩没像惠特曼那样的诗人∶
他杀了高贵的穆乔奇维斯。
用皮给他做了一副手套
做的时候把有毛的一面放在里面,
把里面的皮面放在外面。
时间对朗费罗是无情的,不是由於他绅士派文人的作风,而是因为他只能满足他那一代的需要,而不能超越这些需要。正如爱默生用他那有礼貌的锋利的笔谈到《海华沙之歌》∶"读你的作品永远给我一种最高的满足-我有安全感。我读过各种各样的巧妙的作品,不过最重要的是使我能够感到安全的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