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法律非法学复试——法理学重点(2)

本站小编 福瑞考研网/2017-04-20


在划分法律部门时,要遵守以下原则性的要求:
1、客观性原则:从实际出发,避免主观臆断。
2、合目的性原则:有利于人们了解和掌握一国的法律规定。
3、发展性原则:避免法律部门的僵化,结合现实变化作出调整。
4、平衡性原则:合理划定不同法律部门的界限与范围
5、主次原则:按照法律规范的主要特征(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进行划分,把握重点。
6、相对稳定原则:保持法律部门的适度稳定,避免频繁变动。
13.    司法的特征包括哪些?
司法又被称为“法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的特征包括:
1、司法的被动性:不告不理
2、司法的中立性:消极中立
3、司法的形式性:严守程序
4、司法的专属性:仅限于有司法权的司法机关,不可转授
5、司法的终极性:判断具备权威性和最终性

14.    法律制定的原则包括哪些?
答:立法的原则是指贯穿于立法活动始终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准则,是立法活动所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范性要求。法律制定的原则包括:
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即立法活动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精神与规定。
1、合宪性原则:
合宪性原则是指法律制定必须符合宪法的精神和规定,包括主体合宪、内容合宪、程序合宪。
2、法制统一原则:要求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应当内部和谐统一,协调一致。
包括:(1)统一立法尺度,任何法律不得违背宪法,地方法规不得违背中央法规;(2)避免法律规定的重复;(3)避免法律规定的矛盾。
科学性原则,要求立法活动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具体包括:
1、立法者必须尊重客观实际,根据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
2、科学合理地规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3、保证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民主性原则,具体包括:
1、立法内容的民主,即立法的内容要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立法活动和立法程序的民主,要求立法主体的组成民主,立法活动和立法程序的民主公开
15.    执法的原则包括哪些?
执法的原则是指在执法过程中所需要遵守的一系列原则性要求,包括:
(1)依法行政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
(2)讲求效率原则
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讲求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
(3)合理性原则
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
(4)正当程序原则,
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
(5)比例原则,
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
(6)诚实守信原则
要求行政信息真实、保护公民的信赖利益。
(7)权责统一原则
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16.    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与其他任何国家权力一样,司法权的行使也要接受监督和制约,在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下,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司法权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这是司法权正确行使的政治保证。
2、司法权要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3、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以及同级之间也要互相监督,保障司法权正确行使。
4、司法权要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17.    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的国家监督的内容(2005 年简答题)
国家监督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主体的监督,这种监督在监督体系中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这种监督也可以分为法律上的监督和工作监督两种。
(2)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是以国家司法机关为主体进行的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被称为检察监督,是一种专门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分为三类: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也叫做人民法院的监督,分为三种:一是人民法院系统内的监督,二是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三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3)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以行政机关为监督主体进行的监督。它既包括国家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也包括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时对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可以分为一般行政监督、专门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监管。
18.    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的社会监督的内容
社会监督是以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公民为主体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主体范围十分广泛,民主性比较突出,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政党的监督在本质上讲也是一种社会组织的监督。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在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2) 社会组织的监督,主要指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监督。
 (3)社会舆论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主要指借助传媒手段进行的新闻舆论的监督。
 (4)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人民群众直接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和力量源泉。建议,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等等。
19.    法律解释的特点包括哪些?
答: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对于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
明确法律规定的真实含义,对于执法、司法、守法及法律监督等法律实施的环节具有重要意义。与一般的解释活动相比,法律解释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附随情况指制定法律时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法律解释往往由具体案件引发,并直接服务于案件的解决。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法律解释过程中,价值判断不可避免。
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即我们对于部分的理解要建立在对整体的理解之上,而对整体的理解又需要对部分进行理解。部分和整体是相互交织且密不可分的,直接对应的解释方法就是体系解释方法。
20.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有哪些?
1、法律解释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法律事实的必要途径
2、法律解释是寻求对法律规范统一、准确和权威理解和说明的需要。
3、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和立法缺憾的重要手段
4、法律解释是调节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发展变化之关系的媒介
5、法律解释还具有普及法律知识、推进法制教育的功能。
21.    法律推理的特征包括哪些?
法律推理的特征主要包括:
1、是法律适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
2、以法律和事实为两个已知的判断,作为推理的前提
3、运用多种科学的方法和规则进行
4、法律推理的目的是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
5、法律推理的结果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利害关系


22.    法律论证的概念及正当性标准(2016 法学简答题,2017 年考试分析新增)
法律论证,主要是指在司法过程中对判决理由的正当性、合法性或合理性进行论证,即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其正当性标准有:
(1)内容的融贯性
所谓融贯,是指法律体系本身的价值与事实、整体与部分、规则与原则、原理与精神的系统性、连贯性和一致性,以及法律体系与外部社会之问的内外融贯。
(2)程序的合理性。
法律论证理论建立在对结论的非绝对性、非唯一性认知上,论证过程的合理、公正决定着结论的正当性。因此,应建立相应的程序标准。
(3)依据的客观性和逻辑有效性。
法律论证不是完全主观和随意的主张,而是必须依据基本的法律和社会规范以及合理的逻辑规则达成。
(4)论证结论的可接受性。
法律论证的结果是否正当、合理,取决于其说服力,即能否被决策者和公众认同和接受。
23.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2014 年法学分析题)
(1)法律权利是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人,依法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法律义务是指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依法应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
(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对表征关系和状态的范畴,是法学范畴体系中最基本的范畴。
义务是权利的关联词或对应词,两者相辅相成,有权利即有义务,有义务即有权利,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二者互为目的,互为手段。
(3)从本质上看,权利是指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
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
24.    权力和权利的差别有哪些?
答:权力和权利的差别主要包括:
1、使用方法不同,我国宪法对中央国家机关使用职权一词,对地方国家机关使用权限一词,对公民使用权利一词
2、主体不同,权力的主体是国际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权利的主体是一般的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的社会组织。
3、自由度不同,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某些权利可以转让或者放弃,权力不能放弃、不能让与。
4、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的,间接的。
25.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有哪些?
答:法治即法律的统治,指一种治理国家的方略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法制包含静态意义上的法制和动态意义上的法制两种内涵,前者指静态的法律制度,后者指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形成的一个整体系统。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两者含义不同。
法治不仅包含形式意义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法律至上和权利保障等实质内涵
法制则仅仅强调形式意义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
2、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强调良法之治。
法制对法律本身的品质则不做强调,因此,有法制并不必然有法治。
3、法治与人治相对,强调法律的统治代替专制独裁者个人的统治,而法制则并不必然排除人治。
法治的基础是民主政治,而法制则不必然与民治政治相关联,因此在专制国家可能有法制,但唯有民主国家中才可能有法治。
26.    法与经济的关系
1、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
(1)经济基础决定法的性质。
(2)经济基础决定法的基本内容。
(3)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法的发展变化。
2、法律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1)法律对经济基础具有选择和确认作用。
(2)法对经济基础具有加速或延缓其发展的作用。
(3)法对经济基础具有保障和促进作用。
(4)法对生产关系的某些方面具有否定、阻碍或限制作用。
27.    法律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有哪些?
答: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主体独立的经济,市场主体的行为需要法律来规范,市场主体的地位需要法律
来确认和保障;
(2)市场经济关系是契约关系,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活动,几乎都是通过契约来实现的,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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