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考研专业的区分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4-02-15

当我们选择考研专业时首先要做到了解你想要报考专业的一切信息,才能做到真正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和考研方式。但是有很多专业的叫法和概念都很容易让人傻傻分不清楚。比如许多人都分不清什么是法学硕士,什么又是法律硕士,甚至有的人只知道有法律硕士而不知道有法学硕士。实际上,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二者有着很大的区别。太奇考研今天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下他们之间的区分。

  报考条件,报考要求:我国的法律研究生阶段教育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两种。报考法律硕士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且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报考法学硕士的不管是学什么专业的,只要是本科毕业生(但主要是法律专业的)即可,但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

  招生方式,考试内容:法律硕士是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来招收的,法学硕士是全国有资格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单独命题(除公共课外)。全国有权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只有少数院校;而全国重点大学和一部分般本科院校一般都有招收法学硕士的资格。

  教育方式,培养目标:每个法学硕士有一个导师,在读期间能得到导师的全面辅导,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因此,法学硕士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但研究有很大的深度。培养方向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不分专业,一般不设导师,在入学时一般选定一个方向进行学习。注重实践和应用,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

  在国家基本规定的基础上,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攻读法律硕士的各校又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同等学力的考生规定更为严格的报考条件:如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此外,还在复试中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几门本科主干课程。另外,有部分院校只招收本科考生,并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以,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通览一下各校的招生简章,选择合适自己的院校,再准备报考。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限制条件比较严格的学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安徽大学等。所谓报考较严,是指一般需要考生具备大学四级甚至六级英语证书,或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数篇论文。比如,北京大学要求同等学力考生英语达到大学四级水平,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中国人民大学也要求同等学力考生英语达到大学四级水平,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中山大学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已在省级学术杂志发表过两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或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基本无特殊要求的学校有南京大学、山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山东大学、苏州大学、四川大学等。所谓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基本无特殊要求,是指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复试时加试本科主干课程外,一般只需要具备国家所规定的一般条件(即文章开始所列举的4类考生的基本学历条件和其他一般性条件),就可以报考,没有英语等级证书和发表论文等限制。

  经教育部批准,从2000年开始,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试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文)、外语、民法学、刑法学、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理论(文)和外语的考试参加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该大纲和指南适用于2000年和2001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的命题范围和复习依据。

  (文章来源:太奇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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