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职联考法律硕士招生单位及限额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4-02-15

2013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的文件。下面是法律硕士的招生单位及招生限额情况,共计78所:

单位名称
招生限额
单位名称
招生限额
北京大学
100
南昌大学
75
中国人民大学
100
江西师范大学
50
北方工业大学
50
江西财经大学
100
中央财经大学
75
山东大学
10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00
中国海洋大学
75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75
青岛大学
75
中央民族大学
50
 
烟台大学
75 
中国政法大学
100(另为国家法官学院培养60人、国家检察官学院培养45人)
郑州大学
100
南开大学
100
河南大学
75
天津师范大学
50
武汉大学
100
河北大学
75
华中科技大学
75
河北经贸大学
75
华中师范大学
75
山西大学
7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5
内蒙古大学
75
中南民族大学
50
辽宁大学
75
湘潭大学
75
大连海事大学
100
湖南大学
75
沈阳师范大学
50
中南大学
100
东北财经大学
75
湖南师范大学
75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50
中山大学
100
吉林大学
100
暨南大学
75
黑龙江大学
75
华南理工大学
75
复旦大学
100
深圳大学
75
同济大学
100
广东商学院
25
上海交通大学
100
广西师范大学
50
上海财经大学
75
海南大学
75
华东政法大学
100
重庆大学
100
上海大学
75
西南政法大学
100
南京大学
100
四川大学
100
苏州大学
100
西南财经大学
100
东南大学
75
贵州大学
75
南京师范大学
100
云南大学
100
浙江大学
100
西北大学
75
浙江工商大学
75
西安交通大学
75
宁波大学
75
西北政法大学
100(另为西藏自治区培养20人、国家计生委培养20人)
安徽大学
100
兰州大学
75
安徽财经大学
75
青海民族大学
40
厦门大学
100
新疆大学
50
华侨大学
100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75
福州大学
75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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