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
国家政体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两大类型即君主制与共和制。
君主制可分为议会君主制和二元君主制。
共和制在资本主义国家主要包括:总统制、议会共和制、委员会制和半总统制半议会制四种。
社会义国家的政体都是共和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概念和特征背下来)
第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
第二,选举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
第三,建立全部的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任务。
第四,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目标。
第五,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内容背下来)
人民代表在会制度的组织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就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三节选举制度
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1953年颁布了新中国的第一部选举法。1979年颁布了第二部选举法。
1979年现行《选举法》进行了四次修改。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
2004年修改,主要内容:
(1)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
(2)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3)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4)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先例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第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第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种选举。间接选举是指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种选举。)
第四,秘密投票。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第四节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的概念和类型
以掌握权力的形式为标准可以分为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和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政党与近代的民主政治
政党是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政党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其最基本的特点,具体来讲有如下几点:第一,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居领导地位。第二,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第三,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不是执政党与反对党的关系,也不存在轮流执政的问题,但民主党派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第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统一战线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属于国家机构体系,不是国家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而是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