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大纲(2000-2001)法学基础理论样题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2-02-11

 

第一编 综合课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法学基础理论

样题

一、填空题

1.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是___和___

2.公元前18世纪的___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基本上完整保留下来的最早的成文法。

3.西方社会现存的两大法系是___和___

4.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称___

5.以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为标准可将法分为___和___

6.在我国,广义上的立法主体既包括___,又包括___

7.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确定性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分为确定性规范、___和___

8.法律所确认的、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称___

9.法治的客体是指___和___。

 

二、判断题(正确的打对号,错误的打×)

1.法律规范由法律条文体现出来,一个法律规范等于一个法律条文。( )

2.法一经立法机关依法定程序通过后即开始生效。( )

3.法学是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的,有了法即有了法学。( )

4.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而它不具有共同性。( )

5.行政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6.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 )

7.有关法律制定的权限划分即为立法体制。( )

8.无产阶级取得政权是社会主义法产生的前提。( )

9.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所制定的法律。( )

10.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凡具有强制力的规范都是法律规范。( )

 

三、多项选择题(在给出的答案中至少有一个是正确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括号内)

1.从法的起源看,法( )。

A.是从来就有的,有人类社会就有法

B.不是从来就有的,整个原始社会历史时期都没有法

C.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它起源于奴隶制社会

D.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萌芽于原始社会的末期

2.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划分出现在( )。

A.大陆法系

B.英美法系

C.社会主义法系

D.伊斯兰法系

3.法学上,一般认为,划分部门法的主要依据是( )。

A.法律调整的效率

B.法律调整的对象与方法

C.法律调整的数量

D.法律调整的结果

4.刑诉法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这一规定属于( )。

A.义务性规范

B.准用性规范

C.委托性规范

D.确定性规范

5.下列( )文件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A.民法通则

B.营业执照

C.判决书

D.逮捕证

6.债权属于( )。

A.绝对权

B.相对权

C.一般权利

D.职权

7.普通法法系中的普通法是指( )。

A.欧洲封建割据时期作为统一象征的教会法

B.在欧洲大陆通行的罗马法

C.英格兰各地的习惯法

D.适用于英格兰全境的判例法

8.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个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一规定属于( )。

A.法律原则

B.法律概念

C.法律规范

D.法律技术性规定

9.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渊源是( )。

A.宪法 B.判例 C.乡规民约 D.法律

10,除不成文宪法制国家外,各国法都可作如下分类( )。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文体法和程序法

C.制定法和判例法

D.普通法和衡平法

 

四、名词解释

1.法的规范性

2.法律历史传统

3.法律解释

4.法律思维

5.法治国家

 

五、简答题

1.简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2.简述西方两大法系的差异。

3.简述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4、简述法律职业的特征。

 

六、论述题

1.试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2.试论法治原则。
一、填空题

1.制定  认可

2.汉穆拉比法典

3.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4.法律部门或部门法;

5.成文法  不成文法

6.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经授权的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及各级行政机关

7.委托性规范  准用性规范

8.行为能力

9.国家机器和国家权力  国家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

 

二、判断题

1.×2.×3.×4.×5.√6.√7.√8.√9.×10.×

 

三、多项选择题

1.D  2.B  3.B  4.D  5.A  6.BC  7.D  8.D  9.AD  10.AB

 

四、名词解释

1.法的规范性:指法能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或方向的属性。

2.法律历史传统:指经过历史沉淀并沿传至今的关于法律的社会态度、信仰、习惯和制度。

3.法律解释: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遵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各种法律性资料的法律意义所作的解释。

4.法律思维:是职业法律群体根据法律的品性对人的思维走向进行规范、概括所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是受法律意识和法律技术影响的‘种认识社会现象的思维方法。

5.法治国家:与专制国家对称的概念,指的是管理国家控制权力、保障权利的社会状态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

 

五、简答题

1.简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1)不断进行的规律。

(2)经济条件决定的规律。

(3)历史类型更替与继承的规律。

(4)依赖于革命或改革而发展的规律。

2.简述西方两大法系的差异。

(1)法律渊源传统不同。

(2)法典编纂传统不同。

(3)法律结构传统不同。

(4)法律适用传统不同。

(5)诉讼程序传统不同。

(6)职业教育传统不同。

(以上要点必须简述之,否则不得分。)

3.简述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1)客观原则。

(2)目的原则。

(3)平衡原则。

(4)发展原则。

(5)主次原则。

(以上要点略述之,否则酌情扣分)

4.简述法律职业的特征。

(1)法律的专业性和职业的专门性。

(2)法律职业机构的独立性。

(3)法律职业的分层性。

(4)法律职业的一体化。

(以上要点略述之,否则酌情扣分)

 

六、论述题

1.试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1)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规范的存在,就不可能形成与之相应的法律关系;只有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内的社会关系方可称之为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当事人之间按照法律或约定分别享有一定的权利或承担一定的义务,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联结人们之间的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反映的是国家意志,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即意味着国家意志所授予的权利受到侵犯,所设定的义务被拒绝履行,因而国家必然运用强制力给法律关系以保障。

2.试论法治原则。

(1)通过法律对权力的控制原则。

法冶意味着控权制度的存在和权力制衡原则被遵守。法治国家中对公权力的重大制约方式即道德制约、以权力制约权力和权利对权力的制约。最终都表现为法律对权力的控制,这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2)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原则。

只要是公权力,就有支配私权利的能力,因而即具有对私权利进行不法侵害的可能性。现代权力责任,不仅负有由滥权或怠权所产生的责任,还负有满足公民权利请求的责任和由管理而带来的保证责任,从而使权责成为不可分的整体,由此导致了国家任何一个权力主体都无法逃避其责任。

(3)权利保障原则和社会自由原则。

权利的保障制度始于法律对权利的宣告。权利宣告、权力侵害的预防机制、权利侵害发生时的救济机制和公民个人获得权利遇到障碍时的国家帮助机制,构成了真正具有实效的权利保障制度。自由要求国家把限制减到最低限度,这便是社会自由原则。它表明:

1)自由只受法律的限制;

2)自由既存于法律之中,又存于法律之外,法不禁止即自由;

3)自由是指受法律保障的自由而不是法律范围的自由。

(4)公民义务的法律化和相对化原则。

公民的义务是根据法律来定还是根据权力的随意性定,是法治社会与专制社会的区别之一。法律化的公民义务包括三类,即为实现国家和公共利益而承担的基本义务、与自己权利相继而来的对应义务和自愿承担的义务。 义务的相对化是指在义务的种类确定后,公民承担任何一类义务都有法律的根据和定量。义务是否相对,也是法治与专制的分野,

 

II.参考书目

1.徐显明主编.法理学教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2.

2.张文显主编,李龙、徐显明、周旺生、郑成良副主编.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入学出版社,1999 3.

3.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4.

4.沈宗灵主编,张文显副主编,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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