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治污降霾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治污降霾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一、总体要求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继续强化落实“减煤、抑尘、治源、禁燃、增绿”五项工作措施,实现办域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二、工作目标
在全办范围内开展治污降霾集中攻坚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排放行为,全面强化各类大气污染源的监管,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确保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进一步下降,增长幅度进一步收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60天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生物质焚烧防控。一是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建立街道村(居)、秸秆禁烧责任体系,不断加大“三夏三秋”秸秆禁烧工作,强化秋季禁烧期后的管理督查工作,每月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二是加强辖区内露天焚烧油毡、橡胶、皮革、垃圾、落叶、废纸、木材等焚烧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冬季落叶、枯草期的巡查,对发现有焚烧冒黑烟大气污染问题,要严格按照月度考核办法对相关村(居)扣分。三是各村(居)要及时对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填埋、转运,坚决杜绝焚烧现象的发生。四是严格落实林地巡护责任,坚决杜绝烧荒行为发生。由各村(居)成立巡查组进行全天巡查、劝阻和制止,对屡禁不止的群众,除曝光外,并上报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理。
(二)防治扬尘污染。一是加强在建工地扬尘监管。对在建工地进行除尘作业,防尘网覆盖,对工地上渣土车采取安装防尘盖、抑尘网等措施进行密闭改造,指定倾倒地点,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二是对背街小巷道路和通村公路破损进行修补。三是对辖区砖厂进行无尘处理。对已经搬迁废弃的场地通过植树造林进行生态恢复,防治二次扬尘污染,所有砖厂必须采取喷淋、增设抑尘网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四是取缔辖区内土场、白灰场沙场和木炭窑,严禁辖区新建各类产生扬尘的新厂,一旦发现,将严惩严处,并责令其停产。
(三)全面禁燃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在辖区范围内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积极引导群众文明过节,在宾馆、酒店、社区物业等重点区域使用电子鞭炮等,有效杜绝城中村、安置住宅小区群众在庆典、节假日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四)防治高污染燃料污染。一是结合街道办实际,由包片领导负责,包村干部下乡入户宣传引导群众使用清洁燃料,禁止燃烧原煤、木炭、焦炭、秸秆等高污染燃料。二是积极创新思路,解决冬季群众使用秸秆、煤炭等取暖造成的污染问题,引导城中村居民使用电能、清洁能源替代小火炉等燃煤散烧行为,并对群众进行相应补贴。三是对分包的锅炉用户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再反弹使用。严禁辖区内有新装锅炉,一旦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8年**月**日—**月**日)
一是各村(居)要将治污降霾宣传册发放到户,大力宣传治污减排、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农村环保、环境执法等环保典型内容,向群众普及先进的环保理念、环保知识、环保法律常识,充分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动员和号召群众主动参与环境保护。二是宣传引导群众使用电能、清洁燃料等,禁止高污染燃料。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8年**月**日—**月**日)
治污降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总体要求,提早动手,提前安排,倒排时间,对辖区内涉及污染的企业、砖厂、土场、沙场、白灰厂、木炭窑、锅炉等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户。4月30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汇总上报街道办。
(三)全面整改阶段(2018年**月**日—12月31日)
街道办根据摸底情况,科学制定整治方案,采取综合措施,清理取缔环境违法、隐患严重的企业、厂子等,并将整治情况随时上报县治污降霾办。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难顽户、钉子户”将上报县治污降霾办和公安机关,利用综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由街道办主任蒙成武任组长,各包片领导为成员的治污降霾领导小组,各村由包村干部负责,村干部具体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全面组织实施**街道办治污降霾防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完善手段。积极配合好住建、城管、环保等相关单位做好联合执法行动,严格监管,抓好落实,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决不推诿扯皮,切实增强大局观念。
(三)履职尽责,强化督查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责任到人,并形成长效机制,定期检查。严格落实工作任务,采取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方式,开展督查考核,并跟踪督办。
(四)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结合本办实际情况,对全办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迅速展开强大的宣传,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实行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街道办将治污降霾工作纳入2018年终考核,对工作积极主动的村(居)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工作出现严重失误且影响较大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评先树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