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论文
反腐倡廉文章(多引用历史)
腐败是导致“人亡政息”的根源。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党的纯洁性依然面临考验。随着经济发展成果的不断扩大,社会利益分配将趋于多元化,反腐败任务也将愈发艰巨。本文尝试从反腐倡廉建设的角度,结合国内外反腐经验和教训,探究如何保持党的纯洁性,以期为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一、腐败是历史性的世界难题
腐败历史悠久、根深蒂固,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着腐败,任何一个政党、任何一个领导者都可能被腐化。更严重的是,腐败具有沉淀和累积效应,反腐的难度会随着治理的次数而增加,并最终演变为不治之症,导致社会休克、政权灭亡。
1、从历史角度看反腐。中国的朝代更迭史是一部反腐败斗争的悲壮史。1945年7月,黄炎培向毛泽东阐述了一个著名的观点:“历史周期率”——中国历史上存在从兴旺到灭亡的周期率,任何一个朝代都没能跳出这个周期率,最多只能存活200-300年,其原因就是统治者丢弃了艰苦奋斗的精神,奢侈淫逸,腐败堕落。腐败的最早记录铭刻在一对大口尊上,讲述的是西周贵族琱生因为开发私田被人揭发,遂持续向召伯虎行贿一年,最后免于处罚的故事,而召伯虎就是西周名臣召穆公,千古名言“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就出自其口。反腐最严厉的朝代是明朝,有着健全的反腐机构、严厉的法律制度,其刑罚之酷烈程度令人触目惊心,大小官吏贪污满六十贯即判死刑,要斩首、剥皮示众,许多衙门口都挂着塞满稻草的人皮,以儆效尤,但即便如此,依然躲不过灭亡的命运。什么原因呢? 发明“潜规则”一词的历史学者吴思提出了“崇祯死弯”,认为明朝乃至所有封建王朝之所以灭亡,主要是在社会统治过程中,统治集团的利益需求逐步超过了社会的承载能力,以致民众的负担超越了生死界线,被迫揭竿反抗,统治者为了维护利益,只能扩大军队,苛捐杂税更甚,民众痛苦愈深,由此形成恶性循环,最终整个社会同归于尽,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过去20xx多年中国大部分年份都处于动乱期。在我看来,导致明朝灭亡的直接原因是统治阶级贪污迂腐、横征暴敛,加之自然灾害严重,民不聊生,于是群起反之;深层原因是支配社会运转的不是那些影印成册的明文规定,而是各种深藏不露,却又心照不宣、无处不在的“陋规”;本质原因是统治集团内部缺乏共同执政的理念和信仰,既得利益者长期内斗,以至政怠宦成,最终自取灭亡。从某种意义上讲,经过20xx多年周而复始的演绎,腐败在中国已经有了很深的社会土壤,甚至可能已经成为一种意识形态根植于相当一部分人的头脑里,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必然是一场旷日持久、险象环生的生死之战。
2、从国际视野看反腐。腐败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各个国家均普遍存在,情况各有不同,他们的经验和教训或许可以给我们以借鉴和反思。在透明国际发布的最新全球清廉指数报告里,新加坡排名第五,成为亚洲最清廉的国家;印度排名95,荣获亚洲最腐败的称号。新加坡的反腐措施可以归纳为五点:一是廉政文化,积极吸收儒家思想“忠孝仁爱礼义廉耻”精髓部分,并借鉴西方“以法治国、以法制权”思想,形成了“以法治国,以德育人”为核心的新加坡特色廉政文化。二是程序规范,法制严明、程序规范是法制社会基本的要求,严格的家产申报制度、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让意志不坚定的官员想贪而不能贪。三是严刑峻法,在证据上对官员腐败采取有罪推定,任何官员一旦被证明生活阔气程度超过他的收入所能承受的范围,或是拥有同收入不相称的财产,法庭就可以以此作为已经受贿的佐证。四是舆论监督,人们把贪污受贿的官员看成社会公敌,时任国家发展部部长的郑章远宁可了结生命,也不愿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五是高薪养廉,政府给予官员优厚的薪金和良好的待遇,作为廉政的辅助手段。印度的腐败现状可以归结为三方面原因:一是民主泛滥,绝对民主化等于无民主化,公共权力的极度分散化造成了大家都能管事又都管不了事,行政系统臃肿、办事效率低下,并逐渐形成了一种“红包”文化,事情无论大小必须给红包才能办。二是司法腐败,虽然司法独立,但法律体系不完善、司法体制不顺畅造成司法系统非常腐败,有记者曾经做过一个可实验:送给印度古查拉得邦高等法院一名法官850美元,要求逮捕印度总统卡拉姆和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卡尔等4位政界人物,这位法官虽然觉得名字很熟,却没多想,立即签发了逮捕令。三是政党腐败,各大党派腐败现象普遍存在,政治精英之间心照不宣地互相掩饰,民主选举丝毫无益于腐败治理。通过比较,可以得出几点启示:一是中西廉政的对立并不绝对,可以取长补短,相互融合;二是法制社会下,法治是前提,德治是基础;三是绝对的专权和绝对的民主都会导致腐败,权力公开、民主监督才能根治腐败。
3、从党的历史看反腐。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