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全区民政系统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大局,紧紧围绕谋划民政事业“十三五”新发展和“强优势、补短板”的工作总基调,一手抓创新驱动,一手抓制度引领,持续深化民政重点领域改革,充分履行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各项职能,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我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重点领域改革拓展深化
一是养老服务业改革持续推进。统筹深化浙江省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请区政府召开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解各部门职责任务,稳步推进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和医养融合试点工作,迎接省民政厅和发改委验收。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在星健兰庭设立江北区指导养老服务中心,通过老年人基本信息库,与卫计部门实现数据互通。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已有4个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签约完毕。加快养老服务标准化、社会化进程。根据市政府50%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3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社会化运营的目标,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引进第三方机构,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合作协议,将全区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站点全部纳入社会化运营范围。下发《关于开展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二是城乡社区治理机制不断创新。稳步推进品质社区建设工作。通过前期多次调研,梳理出10大类19小类共性问题和49项个性问题清单,拟定《江北区品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十个行动计划、五大提升工程、三大示范长廊、八个社区组团建设。经过多次修改后,将交由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发文。打造社工队伍培育体系。进一步深化“全能社工”试点工作,通过完善社区工作准入机制、创新导师带徒培育体系、建立组团服务工作模式,促进社区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转化,提升社区服务效能与治理水平。截至目前,我区已成功打造近500名“全能社工”,全部投保意外险,其中北岸琴森社区书记方红珠当选为江北区区委委员和省党代会代表。顺利完成村(社区)换届选举。率先完成文教街道全省社区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以“选出好班子、绘就好蓝图、建立好机制、换出好风气”为目标,周密部署、规范操作,实现了全区村社区书记主任意向人选当选率100%;党员群众参选率提升8.9%;30周岁以下社区主任和35周岁以下村书记当选零突破;未发生一件违法违纪和群体性事件。截至目前,共完成58个社区、77个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全市首个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三是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探索加速。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成立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对全区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排查摸底,确定28家行业协会商会,11家业务主管单位作为第一批脱钩试点,下发《江北区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江北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方案》,按照“五规范、五分离”要求,稳妥推进。继续扶持公益创投项目发展。通过材料汇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形式,对2016年公益创投大赛评选出的55个公益创投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内容囊括前期效果、财务规范、档案管理、下步进程等,目前中期评估已经全部完成,下步建议正在陆续沟通和出台中。持续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开发社会组织信息服务公示平台,及时公布社会组织资讯、年检信息、评估等级、行政处罚和党建等相关内容,提高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化程度,推动社会组织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发展。
四是深化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试点。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爱在优抚情暖老兵”活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承接、基层组织实施、志愿服务补充等形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提升优抚服务个性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为缓解我市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职责履行有序高效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推进低保扩面工作,完善支出型贫困家庭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干预机制,低保覆盖面日益拓宽;医疗救助全面实现城乡一体,不设起付线,救助标准不分病种,对患重特大疾病和特殊病种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其门诊费视同住院费予以救助;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截至6月底,全区共有低保958户,支出低保资金541.95万元;实施医疗救助xx454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05.5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020人次,累计支出资金96万元;全区社会救助窗口共受理各类困难人员申请 2500件,受益近5000人次;元旦春节期间“解难帮困送温走访慰问困难群众4047户,发放慰问金622.79万元。
二是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统一挂避灾中心牌子、设置应急灯箱。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70个避灾中心,面积达82010平方米,可安置灾民xx120余人,村(社区)级避灾安置场所覆盖率100%,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深入推进,5.12期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和救助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了基层的防灾减灾能力。深化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助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民政部门在巨灾保险工作中的职责。
三是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贯彻落实《宁波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认真抓好优抚对象医疗费报销补助“一站式”结算机制等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工作,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服务水平。2018年上半年,共发放定期抚恤补助金 588万元,无军籍职工工资福利435.36万元,退休干部工资8.75万元;支出医疗经费19.8万元。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利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元旦、春节期间发放慰问金及物品82.5万元。
四是老龄工作不断深化。健全高龄津贴政策落实机制。草拟《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的通知》,以确保我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探索老年人意外保险机制。全市首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入29.5万元,实现全区5.9万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
五是民政专项事务水平不断提升。殡葬行业管理进一步强化。以公墓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对照“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服务管理情况、行风建设情况和‘四化’建设情况”等年检内容,配合市民政局做好公墓年检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我区公墓规范有序发展。积极开展植树绿化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各公墓墓区绿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2018年各公墓上半年共种植树木14350棵,投入资金12.8万元。进一步加强生态墓区建设。今年将在龙皇堂公益性墓园内建造3亩林地的生态墓区,目前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婚姻收养登记依法开展,以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服务承诺、办理时限、监督电话等内容的依法公开,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截止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814对,离婚登记406对,补发结婚证241件,补办离婚证件24件,收养登记10件。创新婚姻家庭心理咨询模式,通过专业咨询师一对一辅导,有效化解婚姻家庭危机,降低非理性离婚率,至今共调解128对,成功率高达23%。区划地名管理有效加强。做好市区划调整界线调整及界桩更换、废止工作,更换界桩2个,废止界桩4个,积极推进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与资料更新工作。共完成普查地名3922条,有地名意义图载地名605条全部完成普查。持续推进不规范地名及地名标志清理整顿工作,清理不规范地名牌40余块。有序推进《xxx区地名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编制工作。
(三)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推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围绕创新社会治理、发展养老事业、城乡基层自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等课题,加强理论学习和工作研讨。组织开展局机关干部培训工作,探索建立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专业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业务能力提升与素质能力提升相结合的全面人才培养机制。
二是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继续抓好“八项规定”、“六个严禁”和正风肃纪十项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抓早抓小,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责问效。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加强窗口作风的监督管理,配合第二纪检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整改提升。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廉情信息上报机制,问廉问效谈话机制,全面建立完善反腐败抓小抓早抓常机制,实现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