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解读:社会形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本站小编 新浪教育/2014-08-04

 在考研政治复习的过程中,在马原部分马克思提出社会形态分为五种,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而在毛中特中我们看到邓小平将当前中国社会定位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什么社会形态呢?这个问题若不深究,那么对于该知识点就只能停留在记忆的浅表。老师通过理论的溯源帮助考生深刻的理解这个知识点。

  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与列宁的发展

  马克思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即社会形态分为五种,并将这五种社会形态划分为三个阶段:自然经济和自然分工构成社会形态的第一阶段,具体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大机器生产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与社会分工构成社会形态的第二阶段,即资本主义社会。机器自动化体系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与社会自觉分工构成社会形态的第三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包括现在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列宁通过俄国十月革命实践,提出社会主义革命只能在帝国主义统治最薄弱、各种矛盾表现得最尖锐、革命条件最为成熟的个别国家获得胜利。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再次证明了列宁 “一国或数国首先胜利论”的正确性。在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突破了在生产力落后的国家不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学说。但与此同时,社会形态的第三阶段对应的计划经济的实施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两国生产力的发展。

  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学说

  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提出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三个阶段两个过渡时期的理论:第一阶段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即第一个过渡时期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前, 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时期。第二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第二个过渡时期是社会主义时期,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之间的过渡时期。第三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邓小平在坚持唯物论的基础上,通过中国的建设实践,形成了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论,确立了依据生产力水平判断社会形态的标准,并最终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则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不应划入社会形态发展的第三个阶段,而应属于以市场经济和社会分工为基础的第二个阶段,由此也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搞计划经济不能搞市场经济的理论。

  综上,建国以来,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以非凡的智慧和魄力一次次化解理论与实践的难题,在中国的建设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的学说进行不断的丰富与发展。而参与考研的考生也应在复习考试中学会从实践中应用理论,对理论知识不断的深化认识,惟其如此,活血活用,考生一定能轻松应考,顺利过关,并且常战常胜!

  (文章来源:文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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