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译文;梅尔维尔与惠特曼(3)

网络资源 Freekaoyan.com/2008-04-17

  惠特曼是这样说的:

  我不愿意做一个伟大的哲学家,树立任何学派。┅┅不过我愿意把你们之中的每一个人带到窗前┅┅我用左臂搂着你们的腰,用右手把无止境无源头的路指给你们看。┅┅我不能──上帝也不能──替你们走这条路。┅┅

  这些话当然并不尽同,可是极其相似。有过一阵子,批评家惯于赞扬霍桑和梅尔维尔能够"辨识邪恶",以不屑的神气指责超验论者,特别是爱默生,说他们缺乏这种能力。我们并不反对对辨识派礼遇有加,可是难道我们同时非把非辨识派赶出后门不可? 说不定文艺批评永远是对某些人有欠公正,对另外一些人又过分偏袒了。可是好像值得遗憾的是,最近有一本很有分量的书,为了称赞霍桑,骂惠特曼不论"在哪一方面"都是霍桑的对头,说他"败坏了美国的诗歌和散文,比美国任何一方面的影响败坏得都厉害。"事实上,惠特曼,一如所有伟大的作家,都是独一无二的;从严格的意义上说,他不是任何人的对头。然而惠特曼的作品确实极不平衡,一般而言,新英格兰超验论者受人攻击的地方,也正是他受人攻击的地方。"超验论的意思是,我们的有学问的太太说(说的时候还把手一挥),稍稍超出人世以外。"我们可以把爱默生在一八三六年写的这段札记,和惠特曼的解释(见于他匿名对自己诗的批评!)加以比较,惠特曼说那些诗句仿佛永远"没有写完,没有定稿","永远余意未尽,暗示世外还有一点什么".像爱默生一样,他被人指责过分乐观和不拘形式。他的目标,用他自己那句出名的话来说,"主要是┅┅自由、充分而真实地记录一个人(生活在十九世纪下半世纪的美国的我)".他要做一个"人的诗人",为全体美国人(为全人类)说话,因为他知道所有的人基本上都和他一样。桑塔亚纳反对他,认为这个学说过于幼稚,说惠特曼的直觉里没有内涵……·劳伦斯在许多方面都称赞惠特曼,唯独谴责他对于超验论自命不凡,他居然能说(使用的字句使我们记起爱伦·坡的"天上的合一")"我是万物,万物是我,所以我们都是一种存在中的一个东西,像那个'尘世蛋',它已经坏了好久了。

  有的人不喜欢惠特曼的另外一些方面,这些,人们在爱默生的作品里是找不到的:例如他的沸腾的爱国主义(这也许是家传,他的父亲给他三个长兄起的名字是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和安德鲁·杰克逊,这种做法,当时并不罕见),以及他把量和质等量齐观等等。南方诗人拉涅尔认为惠特曼的论调似乎是说,"因为草原辽阔,所以放荡值得钦佩,因为密西西比河长,所以美国人个个都是上帝".拉涅尔想到的大概是下面这样的文字,这一段是从《草叶集》一八五五年版序文中摘下来的:

  这里不仅是一个国家,而是许多国家丰富的总合。这里的行动,幕后没有指挥,冲破一切繁文缛节,一大片一大片地浩浩荡荡向前进。

  或者这一段,见惠特曼一八五六年《致爱默生书》:

  世界上现有巨大的两对、三对、四对圆筒印刷机二十四部,由蒸汽发动印刷,其中二十一部在美国。

  这些话使我们记起塞缪尔·巴持勒的批评,他说美洲不应该一下子就被发现了,应该一块一块地发现,每块都有法国或德国那样大;也使我们记起爱默生的感想,"我期待惠特曼歌颂国家,可是他只开了一个清单,似乎就心满意足了。"

  这些清单曾再三受到人们的揶揄和讥笑。他使用的辞汇也是一样,爱默生说他的辞汇是《薄伽梵歌》和《纽约先驱报》奇妙的结合。他过分使用某些词语如丰饶的、圆满的;他闹过大笑话(心里想用种子的,却用了犹太族的)。他创造一些奇怪的字尾;他借用外国文字,特别是法文。他使用骨相学的字眼。其结果往往极其好笑:

  他们的相貌新鲜坦诚,他们的骨相丰饶坚决。┅┅

  在你的灿烂的蒸蒸日上的学者阶层,在你的声嘶力竭的讲演家里面,在你的信奉圣洁的诗人和广人无边的学者里面。

  他以同样值得怀疑的热情,赞扬一幅描绘卡斯特最后一役的油画,在同一行诗里用了可爱的与可笑的词藻,在以后的版本中他也不肯把它们删掉。他经常修改他的诗篇,但并非每次都有改进。

  事实上,惠特曼最坏的诗,坏得让人难以想像。他对他的奇怪的文体,就像一个野人对于他从别人的垃圾桶里取出来的礼帽那样夸耀。到了晚年,他装腔作势,瞎吹乱夸,留了一把大子,一派做过木匠的基督神气,这正是使许多人反胃的那个惠特曼,而环绕他左右的弟子们,和他一样古怪。但是那些不怕麻烦设法和他接近的人,便会发觉他的缺点反而衬托出他的成功。这个平凡的记者,这个发表文章说明"劳动人民的显然命运",并为他们争取一个"像样的住所"的人,不知道怎样会想到了一个主意,用他自己认为一定会成为一种绝对新颖与适当的形式,来歌颂人类和美国。所有他的各种爱好和经验部获得发展:母方的教友会思想;莎士比亚与歌剧─在公共场所听到唱说其辞句后心里的兴奋;使他对于自己的性情感到安心的骨相学;远比骨相学体面的其他科学,在这方面他和爱默生有点相似,从里面找到了宇宙的哲理;马丁·塔珀流动的诗体;乔治·桑的小说《康素爱萝》(Consuelo) 及其续篇《鲁城的伯爵夫人》(the Countess of Rudolstadt),这可能和他自命为人类的发言人有点关系;爱伦。坡,他向他指出长诗的无当;百老汇的人群,或是布鲁克林渡船上的人群;从大西洋上涌来的浪潮;乡间可爱的季节变换;大陆的辽阔,从他居住的地方一直向西海岸不断延展:所有这些以及许多别的东西,他全写进一八五五年他三十六岁那年七月间在纽约出版的初版《草叶集》中了。它收集了十二首诗,其中分量最重的是《自我之歌》('Song of Myself')。序文(惠特曼的散文和他的话极其类似)和诗一样,坚持类似爱默生阐明的真理:平常人的神圣,和他们神奇的回圈不已的形形色色的生活。不过它们的风味完全和爱默生的不同。后来经过修正、增补、迭次出版的《草叶集》也是一样。不错,它们是表现了爱默生似的自满,特别是在最初几版里。可是表现的方式并不相同:有时声音比较粗糙,有时语气又过分欢乐,几乎和爱默生冷冰冰的说教,同样使人生厌,然而在感觉上给你一种热情,使你不能对它置之不理。惠特曼最好的诗篇远比爱默生的灿烂:惠特曼某些谢句里有一种早晨的欣悦,爱默生就没有能够把它注入自己的诗篇:

  看那东方的破晓!熹微的光使无边的疏稀的黑暗渐渐消失,空气的味道很好。┅┅我听见鸟在聒噪,麦在习习摇风,火舌低话,树枝毕剥着烧我的早餐。┅┅我在街上走、我在河上过、看到和听到的最小的东西上都挂着晶莹如珠的光华──

  谁能抗拒这样的诗句,还去斤斤计较这能不能称为诗? 这样的句子,我们觉得惠特曼说得不错,正是"分得平均的丰餐,这正是可以疗饥的肉食".

  即使我们同意说这些诗的寓意没有霍桑的深刻(虽然事实上并非如此),这一类的诗也只是惠特曼的一个方面。马克斯·比尔的漫画中的滑稽的惠持曼改了样子,变得微妙起来了。然而就是在最初几版里,他也远不如攻击他的人所说的那样喧嚣。他是有一点落落寡合,"不论在局内,还是在局外".在他那个时代,有些批评家说他最喜欢宣扬家丑,果真如此,他又显得过于躲躲闪闪了。"暗示"这个词,他说最足以说明他的诗情,在他的待里,"每一句每一节都有往往在表面上看不到的内蕴。"可能因为他本能上想遮掩他的同性恋倾向,某些地方显得有些晦涩;无论如何,这和传说中外倾性格的惠特曼并无关系。试看下面这些奇异而可爱的诗句:

  永远是坚实的不沉的土地,永远是吃的吃,喝的喝,永远是日出口落,依然是大气和不停的潮汐,永远是我和我的邻人,爽快、邪恶、真实,永远是古老的不能解释的问题,水远是那刺痛的拇指,是那心痒和渴望的气息,永远是使人厌烦的枭鸣!枭鸣!直到我们找到那阴险的家夥藏身的地方,揪他出来,永远是爱,水远是生命啜泣的泪水,永远是额下的绷带,永远是死的抬架。

  我们可以从《自我之歌》中找到五十节诸如此类使人迷惑的诗句。他也没有在这首诗里,或者在他的全部作品里,坚持说世上没有不公道与痛苦。他说:"痛苦是我换洗一次衣服。"他也会痛诋他的祖国:

  除了让你想到苦役以外不能想到别的!谁也不能朝着他的目标前进!─ ─ ─ ─让日月去罢! 让风景接受观众的欢呼! 让星辰之下只有冷漠!

  上面这几行诗摘自《回答》('Respondez!'),这首诗在以后几次出版的《草叶集》里被他删去了,但是这首诗里所表现的愤怒和沮丧,也可以在别的诗篇和《民主远景》里找到。

  不过,沮丧并不是惠特曼主要的诗情。把喜乐分散在人生 "爽快、邪恶、真实" 的特性里,这才是他对于死后求取永生的看法:

  极小的嫩芽表明世间其实并没有死,即使有死,它也导致了生,而且并非到了最后死亡才终结,一有生命,死亡就终结了。

  ─ ─ ─ ─什么东西都走向前,走向外,生生不息,死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个样子,而要幸福些。

  惠特曼年事渐长,越来越想到死的问题──不过他认为死只是一个生命与另外一个生命之间的插曲。对他而言,死亡没有痛苦,说真的,他在十分年轻时已开始向生命告别了。他在四十几岁写的那首《裹伤者》里,就曾说过:

  像个弯腰的老人,我来到新的面孔之间。

  说不定是内战中那一段医院生活,加速了这个进程。正像一位希腊史家所说的,平时父死子葬,战时子死父埋。在当时的美国作家里,只有惠特曼与梅尔维尔充分了解内战的悲惨意义。他觉得自己是个父亲,当他看见整个美国,在饱尝战场上的苦难之后,躺在外科医生的刀下,他把他的感情宣泄在凄婉而庄严的诗句里:

  话最重要,像天空那样美,美到战争和所有杀戮行为到时都已完全消灭,死亡与黑夜一对姊妹的手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轻轻洗揉这个污秽的世界。

  同样宁静的炉火纯青的意境,也表现在他悼念林肯之死那首伟大的《上次丁香在门前庭园盛开的时候》里。

  惠特曼在一八五五年版《草叶集》的序文里写道:"在所有人类之中,伟大的诗人是心气平和的人。"这句话在《蓝色的安大略湖滨》又出现过一次;心气平和最足以总括惠特曼特别的性情。他觉得骄傲之中可以、也应该带有谦逊。民主的地位最为崇高,但是在惠特曼的诗中是以自然界中最卑微的草来象徵的;他心日中的新人,说的是"草一般简单的话".他认为,说人生一如古典建筑那样精确,是子虚乌有的事;它毋宁像自然界的一个物体:自有其有机组成,不过形式是意想不到的,不对称的,甚至是任性的。他在一次关于剧作《阿伯拉罕·林肯之死》的讲演中说:

  主要的事件,谋杀的发生,就像任何最平常的事件那样平静,那样简单,比如说植物生长时蓓蕾或是豆荚的进发。

  他在这里一点都没有咆哮──在那样的场合有多少人能够不咆哮呢?──他解释那个事件有如讲解自己的诗,"在诗里,事情的发生,一如在自然界中,好像没有照顾到部分,也没有特殊的目标".他还在另外一个地方谈到他自已的时候说,诗人把"他的韵律和均一藏在诗的根底,本身是看不见的,而是像花丛中的丁香一簇簇四处怒放,终于结为浑成一体的东西,如西瓜、栗子或梨。"他对于和他同时代的诗人缺乏自发性和真实的敏感,感到惋惜,例如对坦尼森的诗:

  英国社会生活的气息┅┅像一种看不见的气味弥漫在篇页之间:那种懒散、传统、奇癖、庄严的无聊;爱的饥渴,就像深藏不露的脊髓;┅。古老的房屋和家具┅┅到处是发了酶的秘密;那些青青的草木、墙上的长春藤、壕沟、英国户外的风光,窗子里面晒著太阳嗡嗡作声的苍蝇。

  我们从他这段批评诗无生气的精采论述中,可以看出惠特曼对于诗人的看法,他认为诗人不应该像"法官断案那样来看待事物,而是应该像太阳之临照软弱无力的东西".

  像任何一个诗人讨论诗人作用的理论,惠特曼的看法也只是他个人的看法。但是他这个看法传播得比较广。我们可以同意惠特曼的批评者的说法,如果他鼓励未来的美国诗人完全依靠发狂似的诗人的直觉,接受他的忠告是有危险的。在他大谈诗人,比如说他在新旧世界之间提出对比,极力歌颂拓荒者,或是假定普通美国人将一致起来欢迎他们 "声嘶力竭的讲演者" 时,必然最不受欢迎。他笔下那种朋友和同志的美国可能让人看了有点难为情;说来真有点讽刺意味,目前他的诗篇里面最为大众所熟知的一首诗,反而是那篇完全守旧的《哦船长!我的船长》('O Captain! My Captain!)。不过,假如说他的最"大众化"的诗是他最弱的诗,他曾竭力向群众呼吁,那倒是典型的美国作风,一点都不错。他在这一方面的失败并没使他感到难过。假如一个诗人不能向人类说话,他至少可以为人类说话(如果他做得好的话);这正是惠特曼所做的,而且做得非常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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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