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笔记第469页《2020年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复习全书【核心讲义+章节练习】》

本站小编 Free考研/2020-12-17

用户: 150****6882
时间: 2020-12-17 09:58:09 来自: iPad Pro 10.5 inch (Cellular)

在“2020年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复习全书【核心讲义+章节练习】”的内容第469页备注了学习笔记
基金、集合计划不得有下列行为: (1)购买不动产。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购买实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点击查看资料全文:
前往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2020年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复习全书【核心讲义+章节练习】
用户150****6882正在学习的资料简介:
2020年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复习全书【核心讲义+章节练习】

手机扫码阅读全文

第一章 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法律知识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第三章 基金从业人员操守
第四章 基金募集、基金份额的销售和交易
第五章 基金的投资交易
第六章 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第七章 基金信息披露、估值和收益分配
第八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相关话题/经理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