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硕法理学背诵版笔记(2)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02-28


 
四十二、法律责任的归结原则有哪些?
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答:归责原则是指在对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认定、追究、减免的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原则性要求,具体而言,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
1、责任法定原则
2、因果联系原则
3、责任相称原则
4、责任自负原则
 
四十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包括哪些?
免责的条件是指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的情形和条件,具体而言,免责的条件包括: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有效补救免责
5、协议免责或议定免责
6、自助免责
7、人道主义免责

四十四、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有哪些?
答:法治即法律的统治,指一种治理国家的方略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法制包含静态意义上的法制和动态意义上的法制两种内涵,前者指静态的法律制度,后者指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形成的一个整体系统。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两者含义不同。法治不仅包含形式意义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法律至上和权利保障等实质内涵,法制则仅仅强调形式意义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
2、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强调良法之治。法制对法律本身的品质则不做强调,因此,有法制并不必然有法治。
3、法治与人治相对,强调法律的统治代替专制独裁者个人的统治,而法制则并不必然排除人治。
法治的基础是民主政治,而法制则不必然与民治政治相关联,因此在专制国家可能有法制,但唯有民主国家中才可能有法治。
 
四十五、法治的内涵包括哪些?
答:法治即通常所理解的法律之治或法律的统治,最早的法治理念由亚里士多德提出,即已经指定的法律获得了普遍的服从,而人们所服从的法律又是本身制定良好的法律,也就是我们所称的良法之治。
1、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
2、法治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
3、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
4、法治代表某种包含特定价值规定性的社会生活方式(非单纯秩序,而且包含平等,自由、人权等价值追求)
 
四十六、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具体表现如下: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1)从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来看,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的政治前提或基础
(2)从民主作为一种公共决策方法和机制来看,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着法的创制和质量
(3)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
(4)社会主义民主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发展方面也有重大作用。
2、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1)社会主义法治确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确认国家的基本民主体制及其活动原则的合法性;
(2)社会主义法治确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为政治参与提供畅通的渠道;
(3)社会主义法治确认和规范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及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程序和方式;
(4)社会主义法治是保卫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武器
 
四十七、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答: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在构建法治国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过程中必须贯彻和遵守的一系列原则性要求,具体而言,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
1、法律至上原则
2、权利保障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4、正当程序原则
 
四十八、法治国家的标志包括哪些?
答:法治国家的标志具体包括:
1、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
2、健全高效的法律运行机制
3、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
4、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
5、良好的法律秩序
 
四十九、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包括:
1、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
2、高度民主的政治体制
3、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
 
五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包括: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五十一、依法治国的概念
答: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障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
 
五十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包括哪些?
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包括:
1、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2、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3、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4、依法治国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5、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五十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
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十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五十五、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式标准与内容有哪些?
1、要形成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2、要形成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行政领域必须做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司法领域必须做到: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3、形成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特别是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的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4、形成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五十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任务有哪些?
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任务是: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5、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6、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7、加强和改进党对全民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五十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须注意哪些方面的具体工作?
1、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人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2、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3、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司法制度和法律监督制度,实现对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中制度层面的促进与保障;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广泛进行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培养良好的法治思想基础和社会环境。
 
五十八、法律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有哪些?
  答: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市场经济是主体地位独立的经济,市场主体的行为需要法律来规制,市场主体的地位需要法律来保障。
     2、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现代市场经济的各项市场活动,几乎都是靠契约来实现的,而契约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也需要法律来确认和保障。
     3、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平等竞争的经济,法律为竞争提供规则
     4、市场经济的运行依赖正常的秩序,这样的秩序主要借由法律提供。
     5、市场经济是开放性的经济,要求主权国家不仅要完善国内法律体系,还要善于运用国际法律、规则和惯例。

五十九、法与执政党的政策的区别主要包括:
答:法与执政党的政策主要由以下差别:
1、二者的意志属性不同
2、表现形式不同
3、实施途径和保障方式不同
4、稳定性、程序性程度不同
 
六十、当代中国的法律文化有哪些组成部分?
答:当代的中国的法律文化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
2、西方的法律文化
3、苏联的法律文化
4、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文化。

六十一、法与道德区别和联系有哪些?
答:法与道德之间既有联系有区别,二者同为社会规范,在调整的领域和范围上也存在交叉,就具体而言:
(一)法与道德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
2、表现形式不同
3、实现方式不同
4、调整范围不同
5、评价尺度不同
6、权利义务特点不同
(二)法与道德的联系
1、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准:
(1)道德为法律提供理论基础;
(2)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是评价和判断法律的价值尺度
(3)道德是法律运行的社会基础
(4)出现法律漏洞时,道德可以作为行为规范调控人们的行为,弥补法律的漏洞
其次,法律是传播道德、保障道德要求实现的有效手段:
(1)通过立法可以将一定的道德原则和理念制度化、法律化,赋予道德要求以法律的权威和强制性,保障道德实现;
(2)法律是道德要求的承载着,以法律形式将道德的理念和要求确定化、具体化、规范化,形成可操作的行为标准;
(3)法律是促进道德发展,形成新的道德风貌和新的精神文明的强大力量。

六十二、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之间的关系
答: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之间的关系具体包括:
1、社会主义道德对法的作用
(1)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制定的价值导引
(2)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促进作用
(3)社会主义道德可以弥补社会主义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的不足
2、社会主义法对道德建设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原则和要求加以确认,使之具有法的属性。
(2)社会主义法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

六十三、如何解决法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法与道德二者的矛盾不能完全避免,但如果频繁冲突,则不仅必然影响二者的社会效果,甚至可能导致道德或法律上的虚无主义。因此,执政者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协调二者的关系尽量预防和减少冲突。首先,在立法上要充分考虑特定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将其作为法律制定的基础,防止与道德对立的“恶法”的出现。其次,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执法和司法主体应当在合法的前提下,在自由裁量的范围内尽量考虑道德要求,使法律的实施不仅合法而且合情合理。最后,在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中,重视法治宣传和全体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培养,批判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相容的旧道德,增强人们对于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的认同感。
法理学主观题 
1、 分 析 法 律 实 现 、 法 律 实 施 与 法 的 实 效 
        法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
即在社会生活中通过人们的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方式对法
律的实际施行。法律实现是指法律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
达到法律设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结果。
        实现与实施不同,法律实施是使法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过程
和活动,而法律实现是法律实施活动的直接目的。
        法律实现不同于法的实效,法的实效是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
态和程度。法律实现是将法的实施的过程性与法的实效的结果性结合
的一个概念。
 
2、 简 述 法 律 解 释 的 必 要 性 
由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规律所决定的,有助于解决法律实施
中原则性与灵活性、一般与具体的矛盾,是完善立法的需要。
(1)法律具有概括性,抽象性的特点,需要法律解释化抽象为具体、
变概括为特定。
(2)由于人们在认识能力和水平上以及利益与动机的差别,因此会
对同一法律规定有不同的理解,需要有权威性的法律解释来统一人们
的理解,保证法的实施的统一性。
(3)对于立法缺憾,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改正,弥补法律规定的不完
善。
(4)通过法律解释解决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
(5)通过法律解释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
 
3、 简 述 法 治 与 法 制 的 关 系 
(1)法治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实质意
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的内涵;而法制侧重于形式意义上法律制
度及实施。
(2)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讲究“良法”之治,强调法律至高权
威,公正性、稳定性、普遍性、公开性和平等性,对权力的制约和人






权的保障;而法制则侧重于关注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求严格依法
办事,以实现立法者期望的法律秩序。
(3)法治与人治是相对立的;而法制与人治并不截然对立。
(4)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根本意义在于制约国家权力以确
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实现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法
制的问世则先于法治,没有民主和宪政的时候,就已存在法制。
 
4、 简 述 法 治 的 基 本 原 则 
法律的原则可以从不角度和层概括,一般来说,最重要的原则包括以
下四个:
(1)法律至上原则:法律至上是法治区别与人治的根本标志,也是
法治的首要条件。指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威,它是法治中最
基本的重要原则,其中宪法至上原则是其核心(在治理国家的规范体
系中,法律居首要地位;一切国家职权均来自宪法和法律;法律高于
领导人的意志;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权利保障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权利与
义务相一致。法治的所有价值目标都可以归结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
促进公民自由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充分尊重和扩展人权是法治的终级
性的目的价值。
(3)权力制约原则:法内在要求对国家权力进合理的分工和有效的
制约,能否实现法治,也取决于此。法治的目的就在于运用法律防止
国家权力的专横、恣意和腐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特别是严格
依法行政。
(4)正当程序原则:不能作自已的法官和听取当事人意见,源于自
然公正原则。本原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言的,应应用到立法、
行政、司法等领域。
 
5、 简 述 法 律 部 门 的 概 念 和 特 征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
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1)构成一国法律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各个部门法之间是

 



协调的。
(2)各个法律部门既是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它们之间的内容是有
区别的。
(3)各个法律部门的结构和内容基本上是确定的,但又是相对的和
变动的。
(4)法律部门是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划分离不开客观的社会关系
又带有人的主观因素。
 
6、 当 代 中 国 法 律 在 建 构 和 谐 社 会 中 的 作 用 
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
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合谐相处。
就其本质而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
社会主义法对和谐社会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立法方面: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了完备的法律
体系,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基础。
(2)司法方面:公正,高效的司法构建和谐的有力保障,司法是社
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3)守法方面: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严格依法办事是和谐社会
的内在要求。
(4)法律监督:法律监督可以通过对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的
作用来间接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7、 简 述 守 法 的 要 素 
        守法包括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和守法状态等构成要素。
        守法主体是指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当遵守法律的主体,即一定
守法行为的实施者。按照宪法的规定,在我国守法的主体包括:一切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守法范围是指守法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守法范围直
接决定于一个国家法的渊源。在我国,守法的范围并不限于各种制定




法,还包括有法律效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调解书、裁定书等。
        守法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可分
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是履行消极的法律义务。这是指人们遵守法律
规范中的禁止性规范,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二是履行积极的法律义务。
这是指人们遵守法律规范中的命令性规范,作出一定的行为。行使法
律权利是指人们通过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
出一定的行为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人们只有依法行使权
利才是守法。
 
8、 简 述 守 法 的 态 度 
        守法的态度是指人们对法律的遵守程度的状态。包括守法的最低
状态、守法的中层状态和守法的高级状态这三种类型。
1.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
2.守法的中层状态是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
3.守法的高级状态是守法主体不论是外在的行为,还是内在动机都符
合法的精神和要求,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充分行使法律权利,从而真
正实现法律调整的目的。
        人们守法的状态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守法主体的
主观心理状态和法律意识水平、守法主体所处的客观社会环境等都会
对守法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9、 简 述 当 代 中 国 的 法 律 监 督 
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分为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
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国家行政
机关的监督。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
全面保证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通过法定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
关实施监督
(2)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
(3)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包括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


 




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也包括对行政相对人的监
督。社会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对
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1)政党监督: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它的监督有极为重要的作用。(2)社会组织监督: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监督,作为一种集体监督,在某些特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3)社会舆论监督:指借助于传媒手段进行的新闻舆论监督,最能体现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和民主性。(4)人民群众监督:是直接由人民群众进行的。
10、 论 述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的 前 提 条 件
(1)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对任何形态的经济来说,规则都是必要
的,但只有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社会中,依法治国才能实现。法治
的实现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我国也是如此(如果就)。推动
作用主要有三: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有助于培育和激发人们追求
自由、平等、财产等权利的法律积极性;需要大量的规则调整,促进
法律规范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培育了社会的自治能力,造就制约政府
权力的经济力量。
(2)高度的民主政治体制: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法律是社会公意的体现。民政体是法治国家的根本政治基础,法治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民主政体为法治国家提供价值基础、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
(3)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社会成员普遍的文化素养的高低是影响依法治国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如果)法治国家需要特定类型的文化作为其观念基础,这种文化就是理性文化。就我国依法治国的需要来说,需要培育一种由一系列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时代精神的民主法治观念构成的理性文化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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