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理论专题笔记(基础版)(9)

本站小编 福瑞考研网/2017-04-09


新闻价值的综合性:新闻作为一种社会观念,受众在选择和判断新闻时所反映出来的需求愿望,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总是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制约。具体判断新闻价值,不仅包括信息价值,而且包括宣传舆论价值,文化教育价值,它是一个综合的标准。
新闻价值取向:新闻价值作为一种社会观念,总是受到一定经济条件和政治因素的制约。新闻价值既反映新闻传播的一般规律的共同标准,又反映不同国家经济政治和道德思想的具体标准。在判断和衡量新闻价值的过程中,持有不同阶级立场,政治制度,学术观点等的新闻工作者和新闻机构会表现出不同的取向。处于不同新闻传播体系的新闻工作者,受到新闻传播体系的性质,构成,变化过程的制约,所持的新闻价值取向也是有差别的。
PS: 新闻价值   新闻的价值   新闻的价值观
新闻的价值:含有新闻信息的事实构成新闻公诸于众以后,所得到的社会评价和所引起的社会反响。(客观的)
新闻的价值观:人们认识新闻事实,判断该事实含有新闻量的尺度,它表明人们认识新闻事实的过程和结果。具有多样性和主观性。
新闻敏感:是指新闻工作者及时识别新闻价值的能力。这是新闻工作者必备的能力,是一种职业敏感,是长期从事新闻实践的经验结晶。新闻工作者能不能再纷纭繁杂的新闻事实中及时发现与敏锐分辨有价值的新闻事实,其直接着力点靠新闻敏感。西方新闻界通常称新闻敏感为新闻嗅觉、新闻鼻、新闻眼。

二、宣传价值
所谓宣传价值,是指事实本身所含有的有利于传播者,能够证明和说明传播者的思想主张的素质。就党的新闻事业而言,则是看一个事实是否符合政党宣传自己的理论主张、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的需要。一般的,宣传价值的素质包含五个方面:
①    与新闻媒介所持的政治主张、价值标准的一致性;趋利避害性。
②    针对性;针对社会上近期重要现象和热点进行有的放矢,针对性与宣传价值正相关。
③    普遍性;宣传对受众有普遍的教育指导意义,能引起人们广泛的思考。
④    典型性;所选的宣传事实应以一当十,使人心服口服。
⑤    时宜性。有些新闻应选择适当的时机再发表,才能收到最大的宣传效益。
三、新闻法规
新闻法规是用以规范人们新闻活动的法律和规定的总称,一般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对新闻事业有强制性,目的在于约束新闻报道。它通过对新闻传播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及受众权利的明确规定,以免危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它是新闻选择的最后一道关口,其目的是“去毒”,这是任何新闻机构必须考虑的问题。容许不容许的标准就是新闻法规。
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保护新闻自由的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介满足公众的需要。
信息选择的或然率公式
由美国传播学家施拉姆提出.
选择的或然率=报偿的保证/费力的程度
报偿的保证:传播内容使受传者感到满足的可能性
费力程度:使用某种传播途径的难易和所花费的精力。这一公式指出,人们选择传播途径的习惯总是从分子、分母情况的体验中引发出来的。要提高选择某种传播渠道的或然率,既可以通过降低分母值(预期的困难),也可以通过提高分子值(预期的报偿)。
收受主体对媒体及其信息的选择,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1.选择对象能否满足选择者预期的需求,越是可能满足选择者预期需求的媒体越有可能被选择.
2.获取选择对象需要付出多大努力,越是容易得到的对象越容易被选择.
传播者应当尽可能方便地使受传者获得他们最关心的传播内容,从而使他们获知新闻信息的欲望得到最大的满足。





专题四 新闻传播的要求
新闻传播有五个要求,分别是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全面性、快捷性。
一、真实性要求:前面已有详细分析。
二、客观性要求。
职业理想的形成: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与最基本的新闻价值观紧密相关,是记者专业意识形态的基石。那么客观性是如何建构起来,并如何作为职业理想被确立的呢?从历史上看,19世纪30年代“便士报”诞生后,新闻由“政治模式”转变为“信息模式”,客观性就作为一种新闻报道的写作方式发展起来;到了1920年代,客观性上升至新闻专业社区共同追求和维护的职业理想。
客观性原则既是一种职业理想,也是一套关于报道及编辑的操作原则和新闻写作样式。即理想层面的“客观性规范”和写作层面的“客观报道”。前者作为职业理想的客观性,是一种新闻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也称“客观精神”,是坚信事实与价值的分离——要求传播主体必须始终具有明确的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在新闻报道中能够自觉的将对象与自身加以区分;进而要求传播主体在报道新闻时,一定要超越自己的爱好与兴趣,特别是超越自己的利益需要,将新闻事实的本质反映出来。后者是一种报道的呈现方式,如五个W要素俱全、采用倒金字塔结构、使用引号、增加更多的受访者和引语作为事实的支撑、注重将事实和评论分开等操作规则。
客观性理想从一诞生就招致了许多怀疑,反对者认为客观性是一种不可能实现的伪理想,是一种“幻象”。从美国新闻业的历史来看,正是新闻人开始意识到客观性是一种幻象的时候,才要坚持客观性原则,并将其奉为行业的最高理想。1920年代的新闻人开始倡导客观性原则,主张用对报道规则和程序的忠诚来取代对事实的简单迷信,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职业规范来保障它。“客观就意味着一个人关于世界的陈述可以被相信。在这里,事实不是世界的一个方面,而是大家认同的关于世界的陈述。”虽然明知客观性是一根风中的芦苇,但行业中人仍然愿意信奉它,把它作为新闻专业的最高理想和最低原则来维护。

客观性原则出现的原因:
(1)客观原则是新闻传播业伴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同步发展的产物。(自由主义经济的生产方式要求新闻实现市场化运作,为满足大部分人的信息需求,必要要有客观报道的形式。同时,客观原则的出现也受到当时科学中的经验主义和文学中的现实主义的影响,19世纪中叶绝大多数的新闻从业者受的是文学、自然科学方面的专业训练,主张在报道中侧重事实,剔除所以偏见、个人色彩和风格,如实地报道新闻。)
(2)客观报道原则是自由主义报刊理论的必然产物,自由主义报刊理论强调,新闻报道的目的不是向公众提供某种必须遵循的意见,而是客观反映现实;客观报道是自由主义报刊理论在新闻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3)“信息模式”的推动使便士报成为客观原则发育的肥沃土壤。“信息模式”的主要特征是新闻为主、经济独立、 政治中立,报纸以传播新闻为基本职能,以充分满足社会的需要为生存前提,这样作为代表的大众化报刊的出现和发展,在内容上,事实取代了意见,新闻代替了社论,赢利代替了宣传,提倡将事实和意见区别开来,客观、公正的报道事实。
(4)通讯社特别是美联社的诞生与发展,是客观报道原则得以确立的重要动力。通讯社强化了新闻的商品性,通讯社为了把自己采集的新闻供给持有不同立场、不同办报方针的报纸,就得在新闻中去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只提供客观的事实信息。
(5)客观报道也是保护新闻业自身的有效方法。新闻机构和记者在面临名誉权、隐私权等司法诉讼时,强调新闻内容的客观性是最具说服力的挡箭牌。
客观原则的重要性:①客观原则是实现新闻真实的基本途径。②是确保新闻报道可信和公正的核心手段。③是充分实现收受主体和知情权的保证。④通过客观原则而体现出来的倾向性,易于且乐于为受众接受,从而实现传播者的目的。
客观报道原则的优势
①    强调以客观叙述事实的形式报道新闻,新闻提供的都是客观实在的事实本身,因而更加真实可信,具有说服力。
②    传播者对所报道的新闻事实不随意做主观上的解释,而是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寓于对新闻事实的客观报道中,靠客观叙述的新闻事实的逻辑力量说话,因而更易于为受众所接受。
③    客观报道方式是一种报道艺术,它是报道者熟练驾驭新闻体裁,巧妙表达立场倾向的智慧和能力的体现。
客观报道原则的要求
①    只客观叙述事实,不夹带个人的感情和偏见;②尽量使用直接引语,提供新闻事件当事人和知情者的原话;③要交代事实出处和消息来源;④要全面报道事实,要提供充分的事实根据;⑤报道者一般不发表个人议论,不搀杂自己的意见;⑥要注意将消息与言论区分开来,一般情况下评论文章应署名。

用事实说话:指在忠实地报道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对事实的适当选择与表述,巧妙的表达传播者的立场与观点的一种报道原则与报道方法。不在于通过作者的直接议论,而是让经过精心选择的事实,运用事实的逻辑说服力,充分而含蓄地表现作者的倾向与观点,它表达的是无形的意见,寓情理于事实,符合人们从新闻中了解事实的要求,潜移默化地影响新闻收受者,更具说服力。它是中国新闻界对新闻的客观性、客观原则的朴素理解和操作方法,是有中国特色的客观性。同西方相比,两种客观性都坚持用事实,但用事实说话中把事实作为说话这一宣传目的的工具手段,而不是把陈述事实作为目的,即是表达倾向性信息的原则和手段,不是陈述手段。
辨析:“客观性原则”与“客观主义理论”
①    客观报道是指新闻报道要忠实于客观事实,要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报道它,切忌将对客观事物的观点和意见与其相混同。
②    客观主义也叫自然主义,最早是一个文学主张,后来被移植于新闻传播。客观主义主张,在新闻报道中,不分主次,不区分现象与本质,把一大堆各不相属的材料罗列在一起,以示其客观性。这种主张,不仅完不成新闻传播的角色任务,受众的正当要求得不到真正的满足,还会被人利用以售其奸,传播一些有害社会与受众的东西。
③    客观报道原则,同客观主义是有根本区别的。客观报道是通过对事实的精心选择与精心安排,借客观叙述的形式,巧妙地渗入自己的看法与观点。而客观主义搞的是所谓的“纯客观”,这种做法,或者是不负责任,对受众不加正确引导,或者是别有他图,在所谓“不党不私”、“不偏不倚”的口号下,传播错误的信息与主张。
“有闻必录”
一种早期资产阶级新闻学观点,意指只要有人讲过或见之于其他文字材料的事情,采访者即可持之为据,照录报道,而不对所报事情的真假负责。
这种观点是19世纪一些报社为保护自己的新闻报道不受社会干预,解脱社会责任而提出的,早期西方报界以此观点指导新闻采编业务,旧中国新闻界也以此为标榜。
有闻必录这一观点提出之初,在当时新闻虚构成风的情况下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进步报纸也曾以此口号为掩护,刊登某些客观公正的报道。在当代社会,从总体上说,不可能也不必要并且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三、公正原则
又称“平等原则”,核心是实现“新闻正义”,是指新闻传播的公正性,即新闻媒介为争议双方提供平等利用媒介的机会,也包括传播者对新闻事实持不偏不倚的中立立场,以及承担新闻媒体应尽的社会职责。在宏观层面上,要求作为社会公器的新闻媒体、作为守望环境的新闻传播主体,拒绝向任何权力和金钱做出不正当的倾斜。落实到具体的、微观的新闻报道活动中,其最典型的体现是要求传播主体在再现新闻事实时,必须以“平等”的态度与方式对待新闻事实的“当事者”各方。
新闻传播公正性的基础是:新闻本身是真实的、客观的和全面的;新闻本身是及时的、公开的,只有再现出新闻事实自身的面目,达到“让事实说话”的要求,才能真正奠定新闻传播公正性或正义性的基础。
    李良荣认为要清楚地对平衡的定义加以表达,必须把握下面几个重要内涵:给涉入新闻事件的各个方面以平等的表达机会;摒弃中庸的不分主次的表达;对于相互对立的观点要进行客观的陈述,不能故意作任何主观的掩饰和忽略;平衡要内化为记者的职业道德,而不仅是简单的技术操作。在对平衡原则的内涵重新认识的基础上,笔者以为要彻底解决当前我国新闻报道中的平衡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拓宽采集新闻的信源渠道。②在尽力拓宽采集新闻的信源渠道的时候, 还要处理好与倾向性的关系。把握好单篇报道的平衡,但不排斥倾向性。事实上,在平衡手法的操作中记者总会把某种因素、意见作为主要因素、主要意见突出进行报道,只是同时要顾及或者注意到其他的因素、意见。这些被突出出来作为主要因素和意见的内容就体现了新闻的倾向性。③重视新闻报道的整体平衡。通过连续不断的新闻报道,向人们呈现一幅现实社会的真实图景道。④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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