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台湾院校硕士博士班联招大陆学生简章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2-08-05

本简章共包含报名、各校审查、分发录取、网络报到、申请来台入境准备事项、抵台入学注意事项、入学注册、学习年限、学位、其他十部分,建议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各部分事项。

2012年大学校院硕士班博士班联合招收大陆地区学生简章

  本简章依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第六条订定之。

  壹、报名

  一、报名资格

  凡符合下列资格者,得依本简章的规定申请来台升学:

  (一)报考博士班资格:

  应届毕业生入学硕士班时户籍(非集体户口)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现在户籍所在地,为大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及广东六省市之大陆地区人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持台湾认可名册所列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以下简称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之硕士学位毕业证(明)书及学位证(明)书。

  2. 具有符合台湾承认的香港或澳门大学校院硕士学位者。

  3. 具有台湾公立或已立案的私立大学校院硕士学位或具有报考博士班同等学力资格者。

  4. 具有符合台湾采认规定的外国大学校院硕士学位或具有报考博士班同等学力资格者。

  (二)报考硕士班资格:

  应届毕业生入学学士班时户籍(非集体户口)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现在户籍所在地,为大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及广东六省市之大陆地区人民,

  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持台湾认可名册所列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的学士学位毕业证(明)书及学位证(明)书者。

  2. 具有符合台湾采认规定的香港或澳门大学校院学士学位者。

  3. 具有台湾公立或已立案的私立大学校院学士学位或具有报考硕士班同等学力资格者。

  4. 具有符合台湾采认规定的外国大学校院学士学位或具有报考硕士班同等学力资格者。

  (三)上述所称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具体指北京大学(微博)、清华大学(微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微博)、中央美术学院(微博)、中央音乐学院(微博)、北京体育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微博)、中央民族大学(微博)、南开大学(微博)、天津大学(微博)、东北大学(微博)、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微博)、哈尔滨工业大学(微博)、同济大学(微博)、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微博)、复旦大学(微博)、南京大学(微博)、东南大学(微博)、浙江大学(微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博)、厦门大学(微博)、山东大学(微博)、中国海洋大学(微博)、武汉大学(微博)、华中科技大学(微博)、湖南大学(微博)、中南大学(微博)、中山大学(微博)、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微博)、西安交通大学(微博)、西北工业大学(微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微博)和兰州大学(微博),共41所。

  (四)虽就读上述41所大学校院,但仍有不予采认之学历,如在分校就读或非经正式入学管道入学等,已公告于大学校院招收大陆地区学生联合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网站“下载专区”,网址为:http://rusen.stut.edu.tw/,请务必确认符合报名资格后再进行网络报名和缴费,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二、报名时间

  2012 年1 月16 日上午9 时起至3 月14 日下午5 时截止。

  三、报名费

  每报名一个志愿,须缴交之报名费如下:硕士班为新台币1,350 元(相当于人民币300元或美金45 元),博士班为新台币2,475 元(相当于人民币550 元或美金82.5 元)。

  申请人依据报名系统产生的缴费说明进行缴费,缴费后一律不予退费。

  四、报名手续

  (一)一律至本会网站“在线报名”区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后申请人须保留密码,以便日后登录本会报名系统。

  (三)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以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方式缴寄报名材料(邮寄地址为:台湾,台南市永康区南台街1号,邮编:71005,收件人为:大学校院招收大陆地区学生联合招生委员会)。

  (四)报名材料寄出1周后,申请人可至本会网站查询收件状态。

  (五)2012年3月22日前,本会未收到申请人缴寄材料,或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未完成报名:

  1.未上网报名或报名不完全者。

  2.未缴费者。

  3.未缴寄材料或缴寄材料不齐全或未认证者,不再通知补正,事后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缴或追认。

  五、缴寄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缴寄报名材料:包含基本材料及各招生学校系所规定材料两项。

  1. 基本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1 份并依序装订。

  (1)报名表:由報名系統列印。

  (2)学历证明文件:

  A。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非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历年成绩单复印件。另须向大陆地区“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

  (网址为http://hxla.gatzs.com.cn)申请代办认证,并同意由该中心将认证报告寄送本会。未依规定申请认证,可能会影响录取结果,请申请人特别注意。往年有报名且本会已收到“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所寄的认证报告者,可免申请代办认证。

  B。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应届毕业生:历年成绩单复印件(可不包含最后一学年)。另须向大陆地区“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申请代办认证,并同意由该中心将认证报告寄送本会。未依规定申请认证,可能会影响录取结果,请申请人特别注意。

  C。大陆地区以外之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须缴交学历(力)证件复印件(原始正本须于抵台入学时缴交学校审查)和在校历年成绩单复印件。

  D。大陆地区以外之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缴交在校历年成绩单复印件(可不包含最后一学年)。

  (3)缴费收据/发票(以境外电汇缴费者才需缴交)。

  (4)财力证明(指报名前3 个月内银行所开立申请人本人、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民币10 万元(约等值新台币45 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

  复印件。

  2. 招生学校系所规定材料:申请人每报名1 所学校系所,均须准备以下材料各1 份并分别封装。

  (1)招生学校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

  (2)在校历年成绩单复印件。

  (3)招生学校系所规定应缴交之资料(请至本会网站“招生学校招生资料查询系统”查询)。

  (二)注意事项:

  1. 各招生学校系所研究领域等资料请至本会网站“招生学校招生资料查询系统”查询。

  2. 每份招生学校系所书面材料请依序装订成册,并各自封装在A4 信封内,信封外黏贴由报名系统打印的招生学校系所收件封面。

  3. 所有A4 信封连同基本材料请封装在大型信封内(B4 大小为佳),信封外黏贴由报名系统打印的本会收件封面。

  4. 所缴各项证件,如发现有与报考资格不符,或有擅造、窜改或冒用等情况者,则撤销录取资格;已注册入学者,撤销其学籍,且不予发放任何相关学业证明;在毕业后发现者,由学校撤销毕业资格,并追缴或注销学历证件。

  5. 缴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填报志愿

  申请人应依个人意愿顺序,可报名多校多志愿,但合计至多报名5 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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