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法律非法学复试——法理学整理(2)

本站小编 福瑞考研网/2017-04-20



狭义的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广义的法律:指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  法律的本质

(1) 神意论:

该学说认为神的智慧是一切法律的渊源,神的智慧本身具有法律性质,法是神的意志的体现。 代表人物:西罗马帝国的圣·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

(2) 理性论

该学说将法的本质解释为理性、人性。

代表人物:古罗马的西塞罗、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古罗马的盖尤斯。

(3) 民族精神论:

该学说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法随着民族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加强而加强,最后随着民族个性的消亡而消亡。

代表人物:德国的卡尔·冯·萨维尼。

(4) 命令说

该学说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以制裁为后盾的行为规则。

代表人物:英国约翰·奥斯丁、英国的托马斯·霍布斯

(5) 社会控制论

该学说认为:法是社会控制的工具。

代表人物:美国的罗斯科·庞德。

(6) 公意论

卢梭在其《社会契约论》中指出,法是公意的体现,公意即人们的共同意志、普遍意志。 代表人物:法国的让·卢梭

(7) 自由意志论

黑格尔在其《法哲学原理》中强调法是自由意志的外在表现形式,自由意志是法的内核。 代表人物:德国的康德、黑格尔

(8) 正义论

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指出,正义是至无上的,它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如同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代表人物:罗尔斯

(9) 社会连带关系论

客观法高于实在法,实在法以客观法为生效条件,并以实现客观法为目的。

代表人物:狄骥

2014

1、正当法律程序的特征,6‘

2、法律职业素质具体内容,6’

法律职业是指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

成的自治性共同体。法律职业具有以下特点:

1、法律职业的技能特征

2、法律职业的伦理特征

3、法律职业的自治特征

4、法律职业的准入特征

3、权利义务的含义及两者关系,13’

(1) 法律权利

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人,依法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2) 法律义务

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依法应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

(3) 关系

1.从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看,权利与义务有过离合关系。

2.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3.从整体数量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量上的等值关系。

4.从价值功能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互补关系。

5.从法律运行的角度看,权利与义务之间具有制约关系。

6.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主从关系

2013

1、简述司法的原则

司法又被称为“法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1)司法法治原则,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司法平等原则,任何公民,都平等的享受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3)司法独立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时也要受监督与制约。

(4)司法责任原则,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

(5)司法公正原则,指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应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

2、论述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的基本途径和具体措施(12分)

3、简述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1. 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2. 法的基本特征

指法律所具有的,其他社会规范所不具备的特殊征象与标志.特征包括:

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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