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法学基础真题详细答案(2)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12-09


(3)对政党、团体、公司行为合宪性进行审查。政党、团体、公司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行为影响着选举、立法活动和政府施政,有必要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违宪审查。 要充分实现宪法监督的这些内容,就要使中央集中监督与地方分级保证相结合、事前审查
与事后审查相结合、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3、简述我国人大代表选举过程成候选人选举程序
选举制度是指关于选举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所应遵循的各项原则和制度的总称。我国的《宪法》和《选举法》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确定了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规定县级和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
直接选举的程序是:(1)设立选举的机构。即成立选举委员会由选举委员会主持。(2)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我国可以根据居住情况划分选区,也可以根据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和工作单位来划分。在选民登记中采用“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原则,并与选举日之前20天公布。(3)提出代表候选人。在直接选举中,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单独或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另外,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并与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前5天公布。(4)投票选举和当选计票。在直接选举中,若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5)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选民的通过。人民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补选。
四、比较题
1、比较单一制与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区别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阶级统治,按照一定的原则来划分国家的内部区域,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的一种形式。
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单一制和联邦制。
单一制是指由若干个行政单位或者自治单位所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单一制国家的特点有: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和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只有一套政权机关和司法机关体系;地方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没有分离权;国家整体是代表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唯一主体;公民只有一个国籍。
联邦制是指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成员国所组成的联盟国家。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有:在法律上,联邦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体系,各成员国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体系;在国家机构设置上,联邦有国家机构体系,同时各成员国也有自己的国家机构体系;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宪法有明确的职权划分;在对外关系上,联邦的组成单位一般不作为国际法上的主体;公民
既有联邦的国籍,同时也有个成员国的国籍。
通过以上比较可知,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律体系、国家机构的设置、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对外关系以及公民的国籍上。
我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
五、论述题
如何理解宪法关于公民平等权的理解
平等权最先是一项政治权利,后来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不断扩展。我们认为,平等权是指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一切领域内与其他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不允许区别对待。
平等权在我国现行宪法中集中体现在第33条的规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规定确立了一项法制原则,反映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态度,但并没有完全确立公民的平等权。公民平等权的完全确立还有一个过程,需要国家不断地创造条件。 平等权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含义:(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平等权的固有含义;(2)对弱者给予特别保护,这是平等权的引申含义。
从理论上看,平等权包含以下含义:(1)公民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每个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并在行使权利时受到同样的待遇;(2)所有公民都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3)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所有公民的保护或惩罚一视同仁,不得因人而异;(4)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5)对弱者给与特别的法律保护。
理解我国宪法中的平等权应当注意的是:宪法中的平等权不是立法上的平等;平等是指法律上的平等对待,而不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平等还包括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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