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5年公安学考研真题(4)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06-01


(2)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实行犯罪。
(3)行为人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4. 想象竞合犯
【答案】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却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具备的特征是:
(1)实施一个危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只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
(2)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行为本身具有多重属性或造成了多个不同性质的结果。
(3)触犯数个罪名,即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行为在形式上同时触犯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两个以上不同种的罪名。
想象竞合犯属于实质的一罪,一般认为应从一重罪处断,即按所触犯的数罪名中法定刑最重的一罪论处;如果法定刑相同,则按其情节或后果较重的一罪论处。

5. 诈骗罪
【答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
(1)客体是公司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限于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为16周岁以上。
(4)主观方面必须处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 简答题(共20分)
1. 简述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则
【答案】1. 习惯法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习惯法具有不确定性,人们很难据此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且,难以限制国家刑事司法权力,保障人权。在刑法的渊源上,坚持成文法,即制定法,排斥习惯法。
2. 刑法的效力禁止溯及既往。原则上按照行为时生效的法律定罪量刑,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3. 禁止类推。类推,是指对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可以比照刑法中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量刑的制度。类推具有补充立法的性质,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
4.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中国适用的是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个别情况下,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5. 明确性原则。明确性原则要求关于犯罪构成的表述是清楚明了的。

2. 简述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答案】犯罪的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类。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同属犯罪故意的范畴。行为人在认识因素上都是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在意志因素上都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二者的区别表现为:
1. 认识因素上,对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不同。犯罪的直接故意既可以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也可以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而犯罪的间接故意只能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2. 意志因素上,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不同。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则是持放任的心理态度。即对结果的发生与否采取听之任之。意志因素的不同,是两种故意区别的关键所在。
3. 特定结果的发生与否,决定了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与否。在直接故意犯罪中,仅仅是区分既遂与未遂形态的标志。

3. 简述犯罪中止的基本特征
【答案】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犯罪中止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犯罪中止的及时性。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
第二,犯罪中止的自动性。犯罪分子基于本人的意愿而放弃自认为能够完成的犯罪。
第三,犯罪中止的有效性。犯罪分子彻底停止继续实施犯罪或有效地防止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 简述放火罪的定义及其犯罪构成
【答案】放火罪,是指故意用放火的方法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焚毁重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
1.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放火的方法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焚毁重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引起物质燃烧,意图制造火灾的行为。放火行为可以是作为的,如主动点燃可燃物;也可以是不作为的。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放火行为,就符合本罪的客观方面要求。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是指放火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了即时发生实际损害的危险状态,这种危险状态继续发展的结果是必然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遭受实际的严重损害,即造成严重后果。
3.主体是一般主体,限于自然人,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上。
4.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 论述(共24分)
1. 试论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答案】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
第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包括二人。这里的“二人”,必须都是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人。由于我国刑法规定了单位犯罪,因而这里的“人”既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第二,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才能成立共同犯罪。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在共同犯罪故意的支配下,共同实施的有着内在有机联系的指向同一犯罪构成的行为。
第三,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只有具备共同犯罪故意,才能成立共同犯罪。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不仅明知自己与他人共同实施的危害行为会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且希望或者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本资料博联教育提供,博联教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研辅导第一品牌。

2. 试论牵连犯的基本特征
【答案】所谓牵连犯,是指为实现某一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牵连犯的特征是:
(1)行为人追求的最终犯罪目的只有一个。
(2)行为人实施了两个以上的行为,即目的行为和手段行为,或者目的行为(又称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或者目的行为、手段行为和结果行为。
(3)数行为之间存在内在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主要有两种表现: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相牵连。
(4)所牵连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能够独立成罪,是能够独立符合或具备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是,不可罚的事前行为不属于牵连的手段行为,而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则不属于牵连的结果行为。
(5)与目的行为相牵连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必须是触犯其他罪名的行为。
一般认为,对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或者从一重罪从重处罚,即以数个犯罪行为中所触犯的重罪名定罪,以一罪从重处罚。但在法律有明确规定为数罪并罚的情形下,如刑法第198 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要以数罪并罚,则应按照法律的规定对牵连犯作数罪并罚。

四、 案例分析(共16分)
王某去银行自动存取款机存钱,存入1万元后,查询余额是2万元。王某跑会回家取来9万元,存入自动存取款机。然后王某跑到另一家银行,取走卡里10万。最后卡里还剩余10万元。
1. 王某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
【答案】构成侵占罪和盗窃罪。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王某对一开始的1万元属于合法占有,但王某拒不退还银行,构成侵占罪。明知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而存入9万,并取走,构成盗窃罪。
2. 如果构成犯罪,犯罪数额如何计算。
【答案】侵占罪的数额是1万元,盗窃罪的数额是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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