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15《知识产权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05-30

《知识产权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
2.商标
3.发明
4.职务发明创造
5.优先权
6.邻接权
二、简答题
1.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2.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3.应怎样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
4.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5.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几个特征。
6.合理使用的条件。
三、案例分析
1,李小婉与王大山共同演奏、录制了一盘《古筝》音乐磁带。其中《战长江》由李小婉与杨中明共同创作。《战长江》、《西蜀十景》已公开发表,《青衣颂》、《彝族舞曲》由李小婉改编,但未公开发表。除《彝族舞曲》由李小婉演奏外,其余均由王大山演奏。四川电视艺术中心音像出版社(以下简称出版社)得知成都磁带音像公司(以下简称音像公司)有一盘《古筝》的母带,遂与音像公司达成母带版权转让协议,约定为独家出版发行权。出版社拿到母带后,将磁带定名为《古筝经典》出版发行,未经李小婉、杨中明、王大山的许可,亦未在磁带包装上署名,未支付任何报酬,并且将《西蜀十景》最后八小节删除,据专家认为,这样的删除破坏了该作品的完整性。
为此,李小婉等3人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出版社辩称:我社所用的母带及版权是通过转让合同从音像公司获得的,与李小婉等3人无关,即使法院认定侵权,也应由音像公司承担责任。至于未在磁带上署名,未支付报酬,我社愿支付报酬,但不同意登报致歉。 问题:
(1)被告出版社侵犯了李小婉的哪些权利?为什么?
(2)被告出版社侵犯了杨中明的哪些权利?为什么?
(3)被告出版社侵犯了王大山的哪些权利?为什么?
2,A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B公司的专利技术生产并销售了彩电5000台。C家电销售公司在明知A公司侵犯B公司的专利权的情况下,从A公司进货2000台,并已实际出售1600台。D宾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从A公司购买了200台,并已安装使用。B公司发现A公司、C公司和D宾馆的上述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后,向法院起诉,状告A公司、C公司、D宾
馆侵犯其专利权。
问题:
(1)A公司生产、销售的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分别说明理由。
(2)C公司的销售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库存的
400台?分别说明理由。
(3)D宾馆的使用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该赔偿?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分别说明理
由。
3,北京某酒厂是“华灯”注册商标的拥有人,该商标使用在白酒商品上。河北某酒厂亦在
白酒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华表”牌,且其酒瓶包装使用与“华灯”注册商标图样相似的
装潢。北京某商场对“华表”牌白酒进行了销售。北京某酒厂曾发函给河北某酒厂和北京某
商场,要求停止侵权,但未得回应。现北京某酒厂起诉河北某酒厂、北京某商场侵犯其“华
灯”商标权。
问题:
(1)“华表”与“华灯”是否构成商标近似?为什么?
(2)河北某酒厂的装潢是否侵犯了“华灯”商标权?
(3)北京某商场是否应该承担侵犯商标权的责任?
4,甲公司于1995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951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后因未及时缴纳
年费被专利局公告终止其专利权。1999年3月甲公司提出恢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
产权局于同年4月作出恢复专利的决定。2000年3月,甲公司以其专利侵权为由对乙公司
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宣告9518号专利无效。2001
年3月1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专利有效的决定并通知乙公司。
问题:
(1)如乙公司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2)如乙公司于2002年4月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是否超过起
诉期?
(3)现行《专利法》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5,A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B公司的专利技术生产并销售了彩电5000台。C家电销售公司
在明知A公司侵犯B公司的专利权的情况下,从A公司进货2000台,并已实际出售1600
台。D宾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从A公司购买了200台,并已安装使用。B公司发行A公司、
C公司和D宾馆的上述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后,向法院起诉,状告A公司、C公司、D宾
馆侵犯其专利权。
问题:
(1)A公司生产、销售的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分别说明理由。
(2)C公司的销售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库存的
400台?分别说明理由。
(3)D宾馆的使用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该赔偿?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6,阳春县A林场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于2002年4月向商标局申请为其生产加工的茶叶注
册“阳春”商标。4月10日,商标局审查后认为“阳春”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而驳回
申请,4月14日该林场收到驳回通知书。而阳春县另一林场一直使用“阳春”作为其生产
茶叶的商标,该商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问题:
(1)如果A林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该怎么办?
(2)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3)如果A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该怎么办?
一、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2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显著的可视性标志。
3.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4.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是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或者是在完成工作单位特别委任的任务。
5.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以在先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时间,将申请日提前,给予申请人时间上优先。
6.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简答题
1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
(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我国《著作权法》重视作者权益与公众利益的协调一致,在尊重和保护作者权益的前提下,又对其规定了一些必要的限制。
(4)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2.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答:(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3.应怎样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
答:职务发明创造包括两种情况。第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3)工作人员在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第二,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之外的其他发明创造都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
4.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答:(1)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合意,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
(2)汇编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区分的,者的成果有时是可分的,有时是不可区分的。而合作作品要求各而合作作品中各作
(3)汇编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5.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几个特征。
答:(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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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
(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
(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6.合理使用的条件。
答:(1)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2)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三、案例分析题
1题
(1) 侵犯了李小婉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具体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发行
权、获取报酬权等
(2) 侵犯了杨中明的署名权、复制发行权和获取报酬权
(3) 侵犯了王大山的署名权、表演者权、复制发行权获取报酬权
2题
(1) A公司的行为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C公司的行为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D宾馆的行为侵权,但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3题
(1) 不相似,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2) 侵犯了,装潢与商标相似容易造成混淆
(3)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题
(4) 具有原告资格
(5) 没过时效期限
复审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5题
(1)侵权
(2)侵权
(3)不侵权
6题
(1)申请复审
(2)有理
(3)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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