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校内调剂录取来源:www.examda.com
(1)对本学科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校内合格生源指符合原报考学科复试基本线的考生。调剂录取必须优先在已参加报考学科复试的考生中进行。
(2)除理科考生可调剂到工科、经济学与管理学考生可相互调剂外,其他调剂录取只能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进行。
(3)对调剂录取的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三),送交到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由接收学科统一报送研招办。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将校内调剂考生的电子文档转交接收学科。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
(4)校内调剂考生都应参加录取学科组织的第二次复试。第二次复试方法由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确定,可按照第一次复试的要求,也可以面试为主,但必须在复试方案中给予说明。对来自同一学科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时应按最后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学科应公布调剂考生的原报考学科、最后成绩排序及拟录取分数线。
(5)在调剂录取时,鼓励各学科从生源充足的其他自划线高校的相同学科调剂录取合格考生。
(6)为不影响正常录取秩序,调剂录取应严格按照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从3月29日开始,不得提前。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应在4月10日下班前,将已接收的调剂考生名单及第二次复试成绩报送研招办。
五、校外调剂录取
1、从外校调剂录取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可以从外校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拟调剂录取的外校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1)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2)统考科目单科成绩以及前三科总分不低于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基本线;(3)优先考虑55所研究生院学校(名单见附件四)的本科毕业生。
对调剂录取的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填报外校考生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五),送交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由学科统一报送研招办。调剂手续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办理。
外校调剂考生都应参加录取学科组织的复试。复试方法由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确定,但须事先说明复试方式及录取原则。接收学科应与调剂考生报考学科相同,即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调剂。
从外校调剂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才能确定。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来源:www.examda.com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我校未能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并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六、关于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
我校自2006年开始实行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在复试、录取的同时,还需确定由校本部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含软件学院和委托培养类考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类别。具体评定办法及有关要求将另行公布。
七、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校纪监法办公室将对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八、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各院(系)报送复试工作方案
各院(系)应于3月13日下班前将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报送研究生院。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
(1) 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组长名单;
(2)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3) 院(系)内各学科招生计划;
(4) 院(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百分比;
(5)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来源:www.examda.com
(6) 复试考生的报到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 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
(8) 需调剂录取学科的第二次复试方式;
(9)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2、各阶段工作时间表
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内 容 | 备注 |
3月9日 | 确定复试基本线及复试工作日程 | 研究生院 |
3月10~13日 | 网上公布录取工作意见及相关文件;下发符合复试基本线考生的相关材料;各学科报送复试工作方案 | 研究生院、各院(系) |
3月14日 | 网上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各院(系)复试办法、面试时间及地点 | 研招办 |
3月15~23日 | 资格审查、面试 | 各院(系)及研招办 |
3月24日上午 | 全校统一笔试 | 各院(系)及研招办 |
3月24日下午 ~3月28日 | 1. 笔试评卷、登分 2. 录取,填报拟录取库 3. 整理调剂录取信息 4. 各院(系)27日前公布最后成绩排序 5. 拟录取库和调剂信息于28日前报研招办 | 各院(系)及研招办 |
3月30日 | 公布非调剂生拟录取名单 | 研招办 |
3月29日~4月10日 | 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各学科报送拟录取库 | 各院(系)及研招办 |
4月10~25日 | 4月25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 | 研招办 |
6月 | 根据教育部批复公布录取名单 | 研招办 |
九、其他有关事项
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各院(系)一律使用研招办下发的研究生录取信息系统,请教学秘书及相关人员参照《研究生录取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尽快熟悉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招办联系。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贾云刚、周善宝 联系电话:86416113
办公地点:行政楼301房间来源:www.examda.com
附件一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界定
附件二 考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四 55所研究生院院校名单
附件五 外校考生调剂录取申请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