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领域 | 学费标准(元/年) | ||
学术型硕士 | 8000 | ||
工程硕士 | 8000 | ||
翻译硕士 | 10000 | ||
社会工作 | 12000 | ||
工程管理 | 17000 |
奖助学金:
一、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导师承担配套经费。具体助学金各部分标准见表
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奖励标准:硕士20000元/人/年,评选名额由天津市下拨。
(二)学业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①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为A、B两类,覆盖全体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②第一志愿考生或本科毕业于985、211院校的考生可获得A类新生奖学金,其他调剂考生获得B类新生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A、B、C三类,采取申请制。奖学金的评审主要参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具体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比例见表2。
研究生助学金由研究生部审核后,每年按十个月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账户。新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