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对象 | 覆盖比例及标准 | 备注 | |
奖学金 | 1.国家奖学金 | 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的研究生 | 每年约100名,20000元/生 | 定向、非定向学生均可享受 |
2.学业奖学金 | 培养过程完成好、学术成果水平高的研究生 | 学术学位 | 1.定向、非定向学生均可享受; | |
第一学年: 11000元(100%) | 2.第一学年不需评审,二、三学年有指标体系评审。 | |||
第二、三学年: 一等12000元(20%) | | |||
二等11000元(65%) | | |||
三等10000元(15%) | | |||
临床类专业学位: | | |||
获得执业资格并独立管床前8000元/年 | | |||
获得执业资格并独立管床后14000元/年 | | |||
3.单项奖学金 | ①社会实践奖:社会实践、文体科技活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着; | ①社会实践奖:2000元/人 | 定向、非定向学生均可享受 | |
②学业鼓励奖:发表影响因子7.0以上SCI | ②学业鼓励奖:1万-3万元/篇 |
硕士生助学金
项目 | 对象 | 覆盖比例及标准 | 备注 | |
助学金 | 1.国家助学金 | 所有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 6000元/年,分月发放 | |
2.三助岗位津贴 | ①助教:承担教学辅助工作的学术学位硕士生 | ①助教:400元/月 | 遵循“按需设岗、学生自愿申请、竞争上岗、按岗付酬、定期考核”的原则 | |
②助管:学术学位硕士生 | ②助管:300元/月 | |||
③助研:按导师要求完成科研任务者。 | ③助研:导师决定 | |||
3.临时经济困难补助 | 因患病住院、意外伤害及家庭重大突发事件等导致学生家庭临时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 分为1000元、3000元、5000元三个档次 | 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4.学费缓交“绿色通道” |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 | 缓交部分不超过学费的80% | 原则上应在本学年内交清,家庭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最迟在毕业前必须交清学费 | |
5.助学贷款 | 经济困难学生 | 12000元/年 | |
我校研究生待遇标准解释权归财务处与研究生院,学校保留在政策范围内适时调整标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