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考研民法总论:物权变动要件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6-22

1、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必须公示)公式:合同+公示+物权变动

我国物权依据法律行为而进行变动的兼采折中主义和意思主义,但是以折中主义为原则。

(1)公示作为物权变动要件:

A.不动产买卖中的登记

B.不动产抵押合同中的登记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公示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

A.土地承包经营权

从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流转的从相应的流转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未登记不发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重点法条】:《物权法》

第127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129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B.地役权

从设立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58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动产抵押

从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为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重点法条】:《物权法》

第187条: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188条: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189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181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181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D.宅基地使用权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55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机动交通工具

【历年真题】:2003-3-8,2006-3-56

2、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无须公示)

(1)判决和裁决

(2)征收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28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3)继承、遗赠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4)建造、拆除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30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效力:事实完成则物权变动,未登记前不得处分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31条:依照本法第28条至第30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相关话题/法律 确认 船舶 法条 合同

  • 领限时大额优惠券,享本站正版考研考试资料!
    大额优惠券
    优惠券领取后72小时内有效,10万种最新考研考试考证类电子打印资料任你选。涵盖全国500余所院校考研专业课、200多种职业资格考试、1100多种经典教材,产品类型包含电子书、题库、全套资料以及视频,无论您是考研复习、考证刷题,还是考前冲刺等,不同类型的产品可满足您学习上的不同需求。 ...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
  •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试题
    2016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真题(专业基础)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A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
  • 2016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真题(专业基础)
    2016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真题(专业基础)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A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
  •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基础课法条分析答案(网友版)
    考试采取“一题多卷”模式,试题答案顺序不统一,请依据试题进行核对。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专业基础课--法条分析题答案法条分析题:第57-58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民法理论。第57题、我国《刑法》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第31-38题)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如下:三、简答题:第31 - 3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31.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32.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33.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34.简述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四、论述题:第35- 3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要求观点明确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
  • 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律关系的种类
    在法学上,由于根据的标准和认识的角度不同,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本篇文章采用下列分类: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
  • 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法律关系客体是一个历史的概念,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其范围和形式、类型也在不断地变化着。总体看来,由于权利和义务类型的不断丰富,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和种类有不断扩大和增多的趋势。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类: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它可以是天然物,也可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
  • 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律责任的归结
    (一)归责的概念法律责任的归结,又称归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二)归责的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即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了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
  • 2017法律硕士考研: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2017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开启,下面整理总结法理学基础知识点,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一)法的继承的含义与根椐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的继承是客观存在的,法就是在继承中发展的。法作为文化现象,其发展表现为文化积累过程,其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
  • 2017法律硕士考研:法律文化的含义
    2017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开启,下面整理总结法理学基础知识点,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1)法律文化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概念,是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一般指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以及包括法的制定、法的实施在内的法律实践,人们从事各种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同时也指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态度、心理、知识、习惯、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
  • 2017法律硕士考研:司法
    2017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开启,下面整理总结法理学基础知识点,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一)司法的含义司法,也叫法的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法运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二)司法的特点:1.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2.司法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和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