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大纲(2000-2001)法学基础理论样题(3)
网络资源 免费考研网/2009-01-12
五、简答题
1.简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2.简述西方两大法系的差异。
3.简述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4、简述法律职业的特征。
六、论述题
1.试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2.试论法治原则。
样题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制定 认可
2.汉穆拉比法典
3.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4.法律部门或部门法;
5|成文法 不成文法
6.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经授权的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及各级行政机关
7.委托性规范 准用性规范
8.行为能力
9.同家机器和国家权力 国家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
二、判断题
1.×2.×3.×4.×5.√6.√7.√8.√9.×10.×
三、多项选择题
1.D 2.B 3.B 4.D 5.A 6.BC 7.D 8.D 9.AD 10.AB
四、名词解释
1.法的规范性:指法能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或方向的属性。
2.法律历史传统:指经过历史沉淀并沿传至今的关于法律的社会态度、信仰、习惯和制度。
3.法律解释: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遵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各种法律性资料的法律意义所作的解释。
4.法律思维:是职业法律群体根据法律的品性对人的思维走向进行规范、概括所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是受法律意识和法律技术影响的‘种认识社会现象的思维方法。
5.法治国家:与专制国家对称的概念,指的是管理国家控制权力、保障权利的社会状态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
五、简答题
1.简述法律发展的’般规律。
(1)不断进行的规律。
(2)经济条件决定的规律。
(3)历史类型更替与继承的规律。
(4)依赖于革命或改革而发展的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