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明清时期的法制(3)

网络资源 免费考研网/2009-01-12


  应试要点与难点

  一、明清律例与明大诰 会典。

  二、罪名与刑罚(奸党罪 充军)。

  三、刑罚原则(从重从新 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四、明清的司法制度(审级管辖 廷杖与厂卫 会审)。

  考题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

  1.明朝的基本法典是(),它采用了“名例第一”,并按照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篇目结构来进行编撰的。

  A. 《大明律》 B. 《明大诰》 C. 《问刑条例》 D. 《教民榜文》

  【答案】 A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大明律》体例结构和编撰方法。与唐律相比较,尽管《大明律》在内容上没有大的变化,但体例上顺应了明初废除宰相制度、提高六部地位的需要,在保持“名例第一”的前提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篇目结构。弘治朝以后将《问刑条例》附在律文之后,从而形成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撰体例对清代的立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A。

  2.明初为了防止“法外遗奸”,采集“官民过犯”的典型案件并加上太祖的御令,制定了()。

  A. 《大明律》 B. 《明大诰》 C. 《问刑条例》 D. 《教民榜文》

  【答案】 B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明代的立法状况和主要法典。《大明律》是明朝的基本法典,历时三十年才修订完成,并于洪武三十年颁布实施。《问刑条例》是在《大明律》颁布实施近一百年以后,为了弥补“律有不载”的情况而制定的单行刑事规范,并将条例附于《大明律》之后,从而形成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撰体例。《教民榜文》是洪武三十一年颁布实施的旨在教化乡民的单行法规,榜文也是明朝初年的一个法律形式。《明大诰》是在《大明律》还没有制定完成的情况下,朱元璋采集“官民过犯”的典型案件再加上自己的御令编制而成,以弥补律的不足,使得《大诰》具有刑事特别法性质。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B。

  3.《大清律例》规定了定期修例制度,即(),这一原则实际上是“修例而不修律”,既保持了律文的稳定性,又通过定期的修例,从而使得国家的法律能够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

  A. “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 B. “五年一小修,八年一大修”

  C. “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 D. “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

  【答案】 C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清代的定期修例制度。从顺治三年(1644)到乾隆五年(1740),历经四朝近百年的不断修订正式制定颁布了《大清律例》。借鉴《大明律》和《问刑条例》编撰体例和不断修订了条例以维护律文的稳定性的经验,《大清律例》规定了定期修例制度,既保持了律文的稳定性,又通过定期的修例,从而使得国家的法律能够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开始是三年一修,乾隆十一年逐规定“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以后成为定制。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C。

  4.明初为了防止臣下朋比结党、上下内外勾结,朱元璋在中国法制史上首创了()。

  A. 奸党罪 B. 充军刑 C. 凌迟刑 D. 六赃罪

  【答案】 A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奸党罪的内涵和性质。首先,“奸党罪”是在明初“重典治世”思想的指导下制定的。因此,处刑不仅残酷而且很重。其次,“奸党罪”体现了明初君臣之间的猜疑,因此其主要内容主要是: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运用计谋使犯人逃脱死刑处罚、听凭长官旨意任意增减犯人刑罚。第三,“奸党罪”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强化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体制,防止臣下篡权变乱。第四,“奸党罪”设立以后给整个明代的刑罚制度带来了消极的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因为其处刑上的不确定性和任意性,为统治者随意杀戮功臣宿将提供了方便。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A。

  5.明代的“三法司”是指()。

  A. 刑部、大理寺、御史台 B. 台院、谏院、察院

  C.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D. 刑部、御史台、宣政院

  【答案】 C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明代的监察机构的变化。明代“重典治吏”思想在监察制度上的体现,主要表现在强化监察职能,扩大监察职权,最主要的就是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并在全国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直接负责对中央百官和地方官员的监察弹劾事宜。监察官既可以直接向皇帝弹劾百官,也可以就自己的所闻纠弹有关的官员,所以都察院又称为“风宪衙门”,监察官又被称为“风宪官”。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C。

  6.按照明代的诉讼审级管辖原则,省一级的提刑按察使可以审理()以下的案件。

  A. 死刑 B. 流刑 C. 杖刑 D. 徒刑

  【答案】 D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明代的审级管辖问题。必须明白明代地方上分为省、府、县、里四级。其中,只有省一级才设立了专门的司法机构——提刑按察使司,其长官提刑按察使掌管全省的刑名案件,其审理权限仅仅限于徒刑以下(包括徒刑)的案件,徒刑以上的案件必须报送刑部审理。同样,府、县两级只能审理杖刑以下(包括杖刑)的案件,杖刑以上的案件必须报请省级的提刑按察使司审理。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D。

  7.明朝时凡是重大案件二次翻供不服判决的,根据皇帝诏令,可以由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以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称为()。

  A. 会官审录 B. 朝审 C. 大审 D. 九卿园审

  【答案】 D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明代的九卿会审制度。本题主要掌握九卿会审的人员构成,即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以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除了九卿会审以外,明代的会审制度主要有会官审录、朝审、大审和热审。对上述会审制度的区分可以通过两个标准,一是通过会审参加人员来区别,二是通过会审的案件来加以区别。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D。

  8.清代的会审制度在明朝的基础上更加完善。其中在明代会官审录制度和朝审制度的基础上,清代发展成为一种每年举行一次的会审大典,称为()。

  A. 朝审 B. 热审 C. 九卿会审 D. 秋审

  【答案】 D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清代会审制度中最为重要的秋审制度。清代的秋审制度是在明代的九卿会审和朝审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但又有新的变化。秋审制度之所以被称为国家的大典,就在于:一是参加会审的人员包括内阁、军机、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各院寺监等官员,有时皇帝也亲自参加;二是会审的案件包括全国上报的、并且经过各省督抚层层复核的各类死刑案件;三是会审的结果必须报经皇帝最后裁决;四是会审的时间按安排在每年的秋天,也符合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关于秋冬行刑的指导思想;五是秋审的结果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这与其他会审的结果是不同的;六是秋审的规范法律化,清朝制定专门的《秋审条例》,用以指导秋审活动。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D。

  9.明朝的每年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审理重囚的制度称()。

  A. 九卿会审 B. 三司会审 C. 朝审 D. 秋审

  【答案】 C

  【试题分析】 明朝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称为朝审。九卿会审则是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的左都御史、大理寺卿及六部尚书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者已判但囚犯翻供不服之案。秋审是清朝最著名的一种会审形式,因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B则是明朝中央三大司法机构对重大疑难案件共同会审而得名。

  二、多项选择题

  1.按照明代的诉讼审级管辖原则,地方司法机构可以审理()的案件。

  A. 死刑 B. 流刑 C. 杖刑 D. 徒刑

  【答案】 C D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明代的审级管辖问题。明代地方上分为省、府、县、里四级。其中,只有省一级才设立了专门的司法机构——提刑按察使司,其长官提刑按察使掌管全省的刑名案件,其审理权限仅仅限于徒刑以下(包括徒刑)的案件,徒刑以上的案件必须报送刑部审理。同样,府、县两级只能审理杖刑以下(包括杖刑)的案件,杖刑以上的案件必须报请省级的提刑按察使司审理。因此,地方上的司法机构只能审理徒刑、杖刑、笞刑。充军刑是流刑的一种,因此地方司法机构是不能审理的。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CD。

  2.明代厂卫特务组织是明朝的一大弊政。厂卫组织参与司法是明代强化皇帝对国家司法权控制的一个主要措施,这些组织包括()。

  A. 东厂 B. 西厂 C. 内行厂 D. 锦衣卫

  【答案】 A B C D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明代特务组织厂卫机构参与司法的情况。明代厂卫组织设立的先后顺序是洪武朝设立锦衣卫,然后是东厂、西厂,最后是监督东厂和西厂的内行厂。这些特务司法机构,虽然不是正式的司法机构,但被皇帝特许兼管刑狱。厂卫组织都是由皇帝身边的宦官操纵,并直接听命于皇帝。明代厂卫特务组织参与司法是明代强化皇帝对国家司法权控制的一个主要措施,也是明朝司法日渐腐败的一个主要表现。因为厂卫组织参与司法的最大特点就是其行为不受任何的法律约束,罪名可以任意出入,刑罚可以任意使用,这也是明代冤狱大兴的一个制度性的根源。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ABCD。

  3.清代的会审制度在明朝的基础上,在会审组织和会审制度等方面,这些制度包括()。

  A. 朝审 B. 热审 C. 会官审录 D. 秋审

  【答案】 A B D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清代会审组织和会审制度的情况以及明清之间会审制度的差异。明代的会审制度主要有九卿园审(园审、九卿会审)、会官审录、朝审、大审和热审,其中以九卿园审为最重。清代的会审制度主要有九卿会审、秋审和朝审(小三司会审)、热审,其中以秋审为最重,被称之为国之大典。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ABD。

  4.清代的秋审是一种每年举行一次的会审大典,主要审理各省上报的死刑案件,审理的结果有四种,主要有()。

  A. 情实 B. 缓决 C. 可矜 D. 留养承祀

  【答案】 A B C D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清代会审制度中最为重要的秋审制度。秋审制度之所以被称为国家的大典,就在于:一是参加会审的人员包括内阁、军机、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各院寺监等官员,有时皇帝也亲自参加;二是会审的案件包括全国上报的、并且经过各省督抚层层复核的各类死刑案件;三是会审的结果必须报经皇帝最后裁决;四是会审的时间按安排在每年的秋天,也符合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关于秋冬行刑的指导思想;五是秋审的结果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这与其他会审的结果是不同的。其中秋审的结果是最有特色的部分。 情实是指罪情属实、量刑恰当,一般要在冬季之前执行死刑。缓决是指案件情况虽然属实,但是危害性较小,现暂时关押,等待下一年会审时再审;如果经过三次复审仍然定为缓决的,就可以免死。可矜是指罪行虽然属实,但情有可原,可以减等处罚。留养承祀是指罪犯的祖父母、父母无人奉养,或者为家中独子,可以将其免死,并改为杖责、枷号示众,然后释放。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ABCD。

  5.清朝编撰的会典有()。

  A. 《康熙会典》 B. 《乾隆会典》

  C. 《雍正会典》 D. 《道光会典》

  【答案】 A B C

  【试题分析】 清代也仿效明朝的作法,进行会典的编纂和修订工作,制定清会典,包括《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和《光绪会典》,合称“五朝会典”,统称为大清会典。

  6.明清时期的“三法司”是指()。

  A. 刑部 B. 大理寺 C. 御史台 D. 都察院

  【答案】 A B D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明清时期中央司法机构的变化。从明代“重典治吏”开始,监察制度在明清两朝都得到了加强,在机构设置上,表现为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并在全国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在职权上,变现为监察职能的不断强化,监察职权的不断扩大,监察官可以直接向皇帝弹劾百官。清朝监察制度继承了明代的制度框架,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化。需要注意的是在清末变法修律时,将刑部改为法部,专管司法行政。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管司法审判。从而在根本上改变了刑部和大理寺的实质。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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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