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法制史(2)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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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立法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

 

四、行政立法

 

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员选任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厂卫;申明亭;会审制度。

 

第三节清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则例;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规。

 

二、刑事立法

 

发遣;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文字狱。

 

三、民事立法

 

民事主体的变化;债权制度的发展;继承制度。

 

四、经济立法

 

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立法;专卖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秋审制度。

 

第五章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第一节清末法律制度

 

一、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 《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谘议局与资政院。

 

二、修律活动

 

指导思想:中外通行,有裨治理

 

《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商事立法。

 

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

 

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司法机关的调整;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二、其他革命法令

 

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原则;立法活动的特点。

 

二、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三、刑事立法

 

《暂行新刑律》;单行刑事法规。

 

四、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的体系;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指导思想;主要立法原则与立法阶段;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二、宪法性文件与宪法.

 

《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

 

三、刑事立法

 

《中华民国刑法》;刑事特别法。

 

四、民商事立法

 

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中华民国民法》;商事立法。

 

五、司法制度

 

普通法院系统;特种刑事法庭。

 

第六章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二、土地立法  

 

《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四、司法制度

 

第二节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三、刑事立法

 

刑法原则的发展;主要罪名。

 

四、司法制度

 

司法组织体制;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调解制度。

 

第三节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劳动立法;婚姻立法。 

 

三、刑事立法

 

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四、司法制度

 

人民法院体制的完善;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五、参考书目

 

1.法律规定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修正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六、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l—3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法律规定了人们的一般行为模式,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型、标准或方向。法律的这一特性是指

 

A.法律的规范性B.法律的普遍性

 

C.法律的确定性D.法律的统一性

 

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3.“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司法审判制度发端于

 

A.商朝B.西周C.春秋D.战国

 

二、多项选择题:4小题—6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4.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法律解释一般由待处理的案件引起

 

B.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解释都具有法律效力

 

C.法律解释有时可以起到弥补立法不足的作用

 

D.法律解释是一个客观的过程,不具有价值取向性

 

5.在不与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有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

 

B.省、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6.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包括

 

A.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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