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久经考场的我们,自然知道“鱼”固然重要,然而“渔”则较“鱼”更为重要。作为过来人,我提出一个自己的观点,一个有别于以上说法的观点。
这个观点,关于鱼渔之辩和主客体分析的。
鱼是我们的目的,是客体,渔是手段,是方法,要长久吃鱼,渔的方法一定要掌握。
但是渔也仅仅是手段,渔翁才是摆脱了鱼渔之辩的更高层次。
渔翁是主体,只有这个主体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才能创造性地发明,发挥和发扬渔,才能在各个领域捕鱼。
我在鱼渔之辩中加入了渔翁这个概念,其关系如下:
鱼=客体
渔=手段
渔翁=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