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性质与作用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以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非学历教育形式。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对参加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对干部队伍建设都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招生与录取
(一)招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就读我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1、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的在职医师,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含3年),同时已获得相应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一定成绩(如有公开发表的论著、专著、科研获奖或专利证书等);
2、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的在职医师,获学士学位3年以上(含3年),并已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或基本达到当年录取标准。
申请人须向医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推荐材料单位介绍信、简历、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外语程度等;
3、学士学位证书及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4、论著、专著、科研获奖项目证书或专利证书资料;
(二)录取
医学院根据申请人申请材料和入学考试成绩综合评估录取。学员录取后,须签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协议书》。
三、课程学习及考试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年限为2年,学员边工作边学习,修满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全部课程和学分。
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方式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培养办公室负责制定每学期教学计划并提供教材清单。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授课计划一经排定并实施后,不得随意改动。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时,应提前两周与院培养办联系,经同意方能改动。
4、学员必须严格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参加规定的课程教学、实验教学等各项教学活动,学员不能按时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应当事先请假,经批准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但课程学习缺勤时间超过规定学时的三分之一时,取消其考核资格。
5、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考务工作由院培养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
6、课程进修班学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应考时,须事先向院培养办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缓考人员的补考应在全部课程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后进行。
7、学员在课程考试中,允许有四门次因考试不及格而补考的机会。补考人员补考时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参加院培养办组织的补考。学员如有四门次以上(不含四门次)考试成绩不及格,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四、结业与证书发放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其各门课程成绩均及格(60分),可发给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盖碌摹堆芯可纬探薨嘟嵋抵な椤贰8媒嵋抵な槭遣渭友芯可纬探薨嘌昂细竦闹っ鳎侨啡铣种ふ哐端降囊恢忠谰荩皇茄Ю蜓坏闹っ鳌?/P>
五、其它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两年学习中,我校不提供住宿;
2、收费标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费按上海市学位办的规定标准收费;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规定不符合的有关条例,均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