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授权,内蒙古大学成为自治区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生物工程”和“环境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的唯一授权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文件精神,现从2005年起面向全国范围招生。管理工作由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负责,教学等工作由内蒙古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负责。
一、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验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5年7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提前登记
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202.207.11.66/)或生命科学学院(http://www.imu.edu.cn/departments/biology/default.htm)下载"登记表.doc"(附件一),填妥报名表里的全部内容后,通过电子邮件报名(E-mail地址: niuydimu@sina.com),我校收到后将回复邮件确认。
2.入学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7月28-31日)到指定报名点参加报考信息采集和拍摄数码相片。报考费用按国家规定收取。(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将在7月10后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查看,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
资格审查在录取前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五,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 www.cdgdc.edu.cn/scb.zip),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由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入学考试
第一阶段:入学资格考试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for 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GCT-ME”)。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自行确定GCT-ME合格分数线。
GCT-ME试卷由四部分构成,分别测试: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
考试指南已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前辅导教程》一套,已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可委托学校代购)。
第二阶段:专业综合测试
1.专业基础:我校自行命题,笔试。具体科目和参考书见附件一。
2.专业综合:由我校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
四、考前辅导
为帮助报考人员复习迎考,2005年8月将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和专业课考试辅导班。报名时间同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于7月20日以后登陆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202.207.11.66/)或生命科学学院(http://www.imu.edu.cn)查询。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录取名单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录取人数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六、培养方式
按照内蒙古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授课方式以休息日或假期日期间集中授课为主。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内实行学分制,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
工程硕士一般应结合企业的实际问题在企业进行论文研究工作。每位研究生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完成后,可申请由内蒙古大学组织的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并经内蒙古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完成工程硕士的课程学习和研究生论文时间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七、培养费用
录取为工程硕士的考生,入学前必须就培养费等有关事宜与内蒙古大学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学费为24000~28000元。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负担,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八、主要学科或研究方向
生物工程:(1)微生物发酵工程 (2)医药生物工程 (3)食品安全与工程(4)农牧业生物工程
环境工程:(1)污染控制工程 (2)环境生物技术与工程 (3)生态规划与环境评价 (4)环境管理与清洁生产
九、学位授予
总学分要求≥32学分,必修课修满20学分,选修课修满12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工程硕士研究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机构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其他执行学校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内蒙古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务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 内蒙古大学
邮 编:010021
联系人:王老师,苏老师
电 话:0471?4995020,8934296,8934284
E-mail: niuydimu@sina.com;
信息查询网页:http://www.imu.edu.cn/departments/biology/default.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