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
根据《中共**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的意见》(**发〔2014〕21号)、《中共**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发〔2016〕3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强化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洁建设中履行 “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现制定我社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如下: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制定实施党风廉洁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
2.每年至少对分管部门开展1次党风廉洁建设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对策建议。
二、支持查办案件
3.发现分管人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上一级党党组、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责任追究,不推诿、不说情打招呼。
三、加强督促指导
5.加强对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6.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参加检查考核
8.每年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被检查地方和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9.对分管、联系的地方和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综合评价靠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五、严格廉洁自律
10.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2.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县(市、区)纪委留存一份。对落实责任不力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签名):责任人(签名):